老何雜記:唐朝對阿富汗地區的軍政控制

摘自何新著作《中西亞史地新考》(第二部)
唐初到盛唐時期,唐朝控制阿富汗地區長達百年以上。
唐朝曾經在阿富汗地域設立七個都督府進行軍事政治控制。這些都督府相當於二級軍分割槽,統轄於唐帝國在西域的最高政治和軍事機構——安西大都護府。
史載唐朝在阿富汗地區設立了七個都督府,這些都督府在唐帝國行政體系中非直轄地而屬於羈縻州(殖民地),都督由當地首領酋長擔任,由朝廷任命,受到唐帝國的保護和協調。
這些都督府是:
1. 月氏都督府(今阿富汗東北部昆都士周邊)
2. 大汗都督府(今阿富汗北部馬紮裡沙里夫周邊)
3. 奇沙州都督府(今阿富汗西北部希巴爾幹周邊)
4. 休鮮都督府(今阿富汗首都喀布林周邊)
5. 寫鳳都督府(今阿富汗中部巴米揚周邊)
6. 條支都督府(今阿富汗南部加茲尼周邊)
7. 波斯都督府(今阿富汗西南部扎蘭季及伊朗東部扎博勒周邊)
這些地區都督府的設定,體現了唐朝對中亞地區商貿交通(絲綢之路)安全的戰略重視。
安史之亂後,隨著唐朝國力的衰退和吐蕃的崛起,這些羈縻州地區最終在公元8世紀末被吐蕃王朝陸續攻陷,唐朝在阿富汗地區的統治也隨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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