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消費稅改革將聚焦於:徵稅環節後移、收入下劃和調整徵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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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來源|視覺中國
隨著二十屆三中全會的臨近,消費稅改革成了財經界的熱門話題。
消費稅改革並不算什麼新鮮事,關於本輪消費稅改革的謀劃早在2019年就有端倪。在國發〔2019〕21號檔案和“十四五”規劃中均提到過“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等消費稅改革的細節。
但是由於消費稅牽扯各方利益複雜,所以改革之路非常艱難。2019至今的五年時間裡,儘管市場傳聞不斷,但卻沒有實質性的舉措落地。典型如消費稅雖然連續三年納入人大預備審議專案,但卻均未列入立法計劃。
進入2024年後,在全國人大中進一步明確了今年財稅改革的重點就是消費稅改革,隨後的對預算報告的審查意見又再次指出要“推動消費稅改革,完善增值稅制度”。結合最近政策端的不斷吹風,市場普遍認為,當下消費稅試點改革已經箭在弦上,而且將成為本屆三中全會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輿論的發酵下,近期二級市場也有所反應,免稅、零售等板塊均在利好之下迎來短期波動。那麼,消費稅究竟是什麼?為什麼要進行消費稅改革?改革的方向在哪?對哪些行業有潛在利好?
我國現行的消費稅可以概括為四個主要特點:“價內稅”、“間接稅”、“中央稅”和“個別稅”。
“價內稅”是指消費稅作為消費品價格的一部分存在,具有一定隱蔽性。意味著消費者對稅負沒有直觀感受,敏感性不高,導致消費稅對購買者行為選擇和消費決策影響不大,主要的功能在於引導消費。
“間接稅”是指消費稅的最終承擔者雖然是消費者,但目前在徵稅效率等考慮下徵收主要集中在生產環節,由生產企業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為繳納,稅負隱含在終端價格中。在這種特徵下,從稅源地看,我國消費稅收入主要集中在煙、酒、油、汽車的生產地, 2022年我國消費稅收入佔比前十的省份為廣東(9.2%)、上海(7.5%)、山東(6.8%)、雲南(5.7%)、江蘇(5.6%)、湖北(4.6%)、湖南(4.5%)、四川(3.7%)、貴州(3.5%)、遼寧(3.5%),合計超過54%。
各省消費稅收入佔比分佈 資料來源:西部證券,36氪整理
“中央稅”顧名思義就是消費稅與關稅一樣,稅收收入全部歸屬於中央政府所有。
不同稅種央地分配比例 資料來源:36氪整理
與此同時,與所得稅、增值稅不同,我國現行的消費稅只針對特定消費行為來徵收,稅基相對較窄,主要稅目為15個,涉及四類商品:(1)煙、酒、鞭炮等特許經營消費品;(2)高檔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具等非必需的奢侈品;(3)成品油、地板等高汙染、高耗能的資源消耗品;(4)小汽車、摩托車等其他高耗能消費品。根據《中國稅務年鑑2023》的資料,2023年菸草消費稅佔比約為51%,其次為油佔比35.6%、車6.9%和酒4.6%,四大類合計佔比超過98%,是消費稅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消費稅稅目分佈 資料來源:西部證券,36氪整理
消費稅收入主要構成 資料來源:《中國稅負年鑑2023》,方正證券,36氪整理
目前,消費稅已經成為我國第三大稅收來源,且是四大稅種中唯一一箇中央獨享的稅種。資料顯示,2023年全國稅收收入為18.1萬億,其中國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國內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分別為6.9萬億、4.1萬億、1.6萬億和1.5萬億元,佔全國稅收收入比重分別是38.3%、22.7%、8.9%和8.2%。
從計稅方法上看,我國現行消費稅主要實行三種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分別是從價定率、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複合計稅。
具體而言,從價定率徵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不含稅的銷售額,也稱應稅銷售額或應稅銷售收入,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以雪茄為例,其比例稅率為25%,消費稅額就是按照雪茄的銷售收入乘以25%的稅率計算。
從量定額徵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實際銷售數量,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比如甲類啤酒,其定額稅率為250元/噸,假設銷售量為100噸,那麼就是按照100*250來計算消費稅額。
複合計稅辦法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從量部分為銷售量、從價部分為銷售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典型的比如白酒,當下的稅率為20%的比例稅率+0.5元/500ml的定額稅率,假設銷售1L白酒,單價1000元/L,那麼消費稅額就是按1000*20%+0.5*2計算。
我們認為,本輪消費稅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分配、擴充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來源以化解土地財政難以為繼下的地方政府財政風險。
在1998年我國實施房地產製度改革後,作為政府性基金歸地方所有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得以大幅增長,成為地方財政的重要收入來源,土地財政的收入佔比始終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50%左右,部分省份甚至出現了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情況。
地方土地財政依賴度 資料來源:西部證券,36氪整理
近年來,在“房住不炒”的政策指引下,國內地產市場進入調整期,尤其是2022年後,隨著需求的下滑,我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和新屋開工面積均維持下行態勢,導致土地收入同比增速持續下行,2023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相較2021年就下降了33%,土地相關稅收收入相較2021年下降了17%,極大縮減了地方政府的財力,加劇了部分地方政府的財政風險。
根據西部證券的統計,考慮債務收入、調入資金後,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量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合計為33.43萬億元,較2022年增長1.66%;但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與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本級收入合計為18.35萬億元,較2022年增長0.07%,仍不及2021年的九成水平。這意味著地產景氣度下行後,地方可自主支配的財力顯著受限。
地方政府可自主支配的財力 資料來源:西部證券,36氪整理
這種背景下,消費稅改革後,透過“後移”和“下放”,相當於直接對地方政府形成了稅收轉移,而且也會從絕對規模上擴大稅收基礎,對地方政府進行財力補充。地方政府財力的改善不僅能對沖當下土地市場萎縮後的財政風險,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強化地方政府的公共事業屬性,促進地方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
除了補充地方政府財力外,消費稅改革更重要的作用是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改善地方政府當前“重生產”、“輕消費”的現象,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從根本上釋放內需潛力。
由於我國現行的消費稅稅收制度倚重生產環節,多數稅收來自企業,且主要在生產環節徵收,導致了部分地方政府“重生產”、“輕消費”的問題,致使地方政府的職能定位更加聚焦生產建設,而輕視了“擴充消費”和“公共服務”。
此次消費稅改革,透過“生產地原則”向“消費地原則”的轉變,在收入利益共享驅動下,為了擴充稅收來源,地方政府的響應積極性將會有所提升,推動地方政府有更大的動力去促進本地消費、完善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增加來自消費環節的稅收收入。
這不僅可以使地方政府的天平從“生產”向“消費”和“公共服務”邊際傾斜,而且也有助於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形成消費、投資正向迴圈,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以汽車消費稅為例,如果將汽車消費稅收部分下放給地方政府,一方面,為了保持本地汽車保有量,地方政府就會有動力去鼓勵當地的汽車消費;另一方面,為了增加汽車消費,地方政府也會透過改善基建設施以及最佳化用車環境等來增加用車體驗而達到促進消費的目的。
2019年以來,本輪消費稅改革的細則就一直在謀劃和準備中,在國發〔2019〕21號文明確提出“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後,2024年初財政預算草案中再次明確“推動消費稅改革,完善增值稅制度”。結合2019年以來的重要檔案及重要會議表述,市場對目前對消費稅改革方向的預期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1)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2)消費稅收入下劃地方;(3)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
消費稅改革相關表述梳理 資料來源:申萬宏源,36氪整理
(1)徵稅環節後移,就是過去消費稅的繳納以生產和代加工環節為主,改革後將會後移到批發和零售環節繳稅。
例如,以前茅臺在出廠時就由茅臺集團代為繳納了消費稅,然後按照含稅價格設定出廠價後進入批發零售環節;改革後,茅臺出廠不再繳納消費稅,即按照不含稅價出廠進入批發零售環節,在銷售時再按照市場的批發價或者零售價作為稅基計算消費稅額,由售賣地經銷商代為繳納。
徵稅環節後移主要會產生三個影響,第一,相比生產而言消費更具分散性,意味著消費稅的稅源也將擴散到全國各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地方政府間的稅收差異。仍以茅臺為例,在現行消費稅下,稅收主要是在生產地貴州產生,而改革後就會變成哪裡消費茅臺哪裡就會產生消費稅稅收;第二,由於“價內稅”的特徵,徵收環節後移後,相當於稅基從出廠價變成了批發或零售價,在不調降稅率的基礎上,實質上就等於變相提高了商品的終端價格;第三,消費的分散性也會提升改革後消費稅的徵收難度和監管難度,但2020年我國已經在高檔手錶、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比較成熟的品目中試點實施,目前已經運行了4年多,相關經驗積累較為豐富,根據銀河證券的觀點,現行15個稅目中已經有12個具備後移基礎,僅一次性筷子、電池、塗料暫不具備後移條件。
具備後移條件的消費稅稅目 資料來源:銀河證券,36氪整理
(2)下劃地方,是指現行消費稅制度下,稅收收入全部由中央所有,改革後,中央將會下放部分收入給地方政府,相當於稅收的轉移支付。以菸草為例,在現行消費稅制度下,玉溪在出廠時由紅塔集團向雲南地方政府繳納消費稅,雲南地方政府再將消費稅收入全部繳納給中央政府;改革後,將變成消費者消費玉溪後,消費地經銷商向當地政府繳納消費稅,當地政府再把部分消費稅收入上交中央政府。
目前市場對分配環節改革的預期較為明確,主要是一方面,在現存稅種中可供調整的空間較小,比如增值稅地央分配是五五開,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是四六開,相比而言消費稅作為一個相對較大的小稅種,且100%歸中央所有,具備較大的調整空間;另一方面,下劃地方後才能起到擴充地方政府財力、重塑地方政府定位、提升地方政府積極性的作用。
從進度上看,目前市場普遍認為前期將會把存量部分核定基數上交中央,增量部分歸屬地方,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提升央地間的分成比例。至於消費稅下劃會給地方政府帶來多少增量收入,根據光大證券的預測,假設煙、酒和其他分類的消費稅,中央和地方各分成50%;成品油分配給地方20%;小汽車消費稅的地方分成比例為100%。在以上分配比例的假設基礎上,採用 2023 年的基數測算,預計地方增加稅收超 7000億元,拉動地方財政收入約6個百分點。
消費稅分成方案測算 資料來源:光大證券,36氪整理
(3)擴大徵稅範圍及調整稅率,首先要明確消費稅徵稅範圍的擴充,並不是為了簡單地擴充稅收收入,其主要目的在於適應經濟變化,確保稅制公平合理,響應國家的消費導向政策。在此基礎上,目前市場預期的方向有兩個:一是,細化現有稅目,比如對高檔化妝品、鞭炮、煙火等現有單一稅目進行細分,區分入門級和平價消費產品,對其設定較低的稅率,而對於高消費、高汙染產品,則維持或提升稅率;二是,新增服務類高消費專案,例如會所、高階俱樂部、豪華郵輪、私人飛機等新型高階消費領域,以體現稅收政策對消費升級和社會發展的適應性和前瞻性。
總體來看,稅率調整和範圍擴充都屬於非常直接的調節手段,市場的感受也會更加明顯,為了避免被動“消費升級”的出現,以及考慮到當前我國減稅降費的大趨勢,因此,我們預期本輪消費稅改革早期調升稅率和大幅擴充徵稅範圍的機率並不大。
如前文所述,目前市場預期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徵稅環節後移、擴充徵稅範圍和分配向地方政府傾斜。在這樣的預期下,我們認為,以中免為代表的免稅商、以貴州茅臺為代表的高階白酒、以王府井等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和以稅友股份等為代表的財稅數字化企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利好。
本次消費稅改革的重要預期方向是徵稅環節後移和擴充奢侈品等商品的徵稅範圍,從擴充徵稅範圍的角度看,奢侈品和高階服務徵稅範圍的擴充,意味著增加了有稅渠道下該類商品服務的實際稅負,由於消費稅價內稅的特徵,最終轉換為商品和服務終端售價的提升;從徵收環節後移角度看,相同稅率下徵稅環節向批發或零售端的後移,相當於應稅金額的增加,在從價定率下可能也會導致有稅渠道下終端價格的提升。
因此,無論是哪個預期的方向,其實都會變相提升有稅渠道下的終端價格,這種背景下,預計免稅渠道的同種商品價效比會有明顯的邊際提升,進一步加大免稅渠道的價格競爭力,帶動免稅渠道銷量增長,提振免稅商的業績表現。
如前文所述,消費稅徵收後移,會帶動終端售價的提升,價格的調整對不同品牌力和渠道掌控力的酒企邊際影響不同。對於高階白酒企業,由於消費者對價格的敏感度偏低且這些企業對上下游具備強議價權,可以在維持出廠價穩定下實現增量稅負的轉嫁,維持利潤空間,同時受益批價和終端價的提升也會進一步提升高階白酒的市場競爭力和集中度 。而對於低端白酒企業,由於消費者對價格的敏感度更高且企業本身話語權偏弱,終端價格的提升預期可能會反向促使這些企業調降出廠價以維持價格穩定,以保證既有的市場份額不被侵蝕,最終會降低盈利預期。
消費稅改革的目的除了直接擴充地方政府財力以外,更重要的一點是進行消費引導,轉變地方政府“重生產”、“輕消費”的思路。徵收環節的後移將影響產地與消費地的稅收分配,促進地方政府重新審視生產與消費的平衡,這種背景下,地方政府可能會推出更多的配套政策鼓勵本地消費,同時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消費環境來促進消費,以期透過消費量的增長來帶動稅收收入提升。而百貨公司、大型商超等零售商作為地方最重要的綜合消費渠道可能因此迎來景氣週期。
相比於生產環節的徵收,改革後消費稅的徵收下移到流通環節,考慮到流通環節的分散性特點,必然需要加強稅務機關的徵管能力,而數字化將會成為一個重要的解決手段。稅務機關數字化能力要求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會提振財稅數字化供應商的業績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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