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老C
中國政府給予一個人中國國籍是中國的國家主權,不需美國政府前置審批,自然也不需要什麼美國政府網站上的棄籍證明。
1、
一個新生兒的國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血緣,另一種是按出生地。按血緣的的意思是父母(或父母一方)是哪國人,孩子就是哪國人。按出生地的意思是,在哪個國家出生,就是哪個國家的人。
這兩者之間就存在不一致。

假設一箇中國人在美國生下了一個孩子,按中國的規矩(血緣),孩子是中國人,按美國的規矩(出生地)孩子就是美國人。這裡面就有衝突了。
如果父母不想讓孩子當美國人,能行嗎?理論上,你可以去中國駐美大使館申請中國護照,不要美國護照。但實際操作中有困難,因為你和孩子在美國境內。中國政府可以給孩子發中國護照,美國簽證要美國政府發。孩子拿到中國護照,沒有美國簽證和入境記錄,美國政府就可以找你麻煩,說孩子是非法入境了。
這種情況下,目前的實操慣例是,這個孩子因為在美國,就得先按美國人的規矩,當美國人,拿美國身份和護照。但這個美國身份,中國不承認。然後去中國大使館,拿一個旅行證(這個證件是中國公民到美國旅行的證件),這個旅行證美國政府不承認。拿著兩個證件回中國,出美國國境,過美國邊檢是,用美國護照,進入中國國境,過中國邊檢,用中國旅行證。
然後回國,在中國境內,就可以按中國規矩了。如果孩子不想當美國人,可以正常去申請中國戶口本身份證,國籍就填寫中國就可以,然後去申請中國護照。這樣,在中國政府的角度,孩子就是中國人了。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孩子申請中國護照時,如果國籍填美國,你是拿不到中國護照的,只能填中國。
這時,孩子會同時有兩本護照,中國政府不承認孩子的美國護照,美國政府不承認孩子的中國護照。對中國政府來說,並沒有承認孩子的雙重國籍,因為自始至終中國政府從未承認過孩子的美國身份。但這個孩子就不能用中國護照申請美國簽證去美國,因為美國政府不承認孩子的中國護照,仍然認為孩子是美國人。
這就是目前解決兩國國籍法衝突的實操辦法。
另外,孩子到了18歲,可以去美國大使館要求放棄美國國籍,解決國籍衝突。放棄美國國籍需要美國政府批准。18歲以前,美國政府認為孩子沒有自主權,實操中是不會同意孩子放棄美國國籍的。只能等到18歲,再解決這個國籍衝突問題。
2、
假設這個孩子保持著這種國籍衝突,到了14-15歲,希望申請中國護照,獲得中國國籍。中國政府會要求孩子先完成放棄美國國籍的手續,才能申請中國國籍和中國護照嗎?
並不會的。有兩個原因:
第一,放棄美國國籍需要時間,申請中國國籍也需要時間。如果申請中國國籍之前必須完成放棄美國國籍的手續,在放棄美國國籍後拿到中國國籍前這個時間差,就變成了一個無國籍人士,對個人存在很大風險。所以,各國慣例都是,放棄A國國籍前,要先拿到B國國籍和護照,保證無縫銜接。
第二,中國政府給任何一個人中國國籍是中國的權力和主權。如果把完成放棄美國國籍的手續做為前置條件,就相當於中國政府授予一個美國人國籍,需要美國政府前置審批。這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試問,假設一個著名美籍華裔科學家要加入中國國籍,難道這個還需要美國政府前置審批嗎?美國政府不同意,中國政府就不能給他中國國籍嗎? 當然不是的。
中國政府只需要告知申請人,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申請中國國籍,意味著中國政府不再承認申請人的美國國籍和美國身份,讓申請人確認就可以了。
對於未滿18歲的孩子來說,美國政府實操中基本不允許未成年人放棄國籍,但如果這個孩子符合條件,中國政府完全可以給這個未成年人中國國籍的。
回到谷愛凌,她出生在2003年9月,去年9月份剛剛年滿18週歲。就算她要放棄美國國籍,也得等去年9月份才能申請,申請了美國政府也不一定批准,還需要幾輪審查,特別是稅務審查,對有錢人來說,美國政府估計還得要一大筆錢才會批准棄籍。備戰奧運這麼多事情,就算她還沒來得及申請,也很正常。
當谷愛凌申請並獲得中國國籍時,意味著中國政府不再承認她是美國人,她因為沒有完成美國的棄籍手續,沒有把美國護照剪碎,這是完全正常的。中國政府沒有權力要求美國政府剝奪她的美國國籍,也沒有權力要求美國政府不承認她的美國國籍。
谷愛凌有美國護照,並不代表她違反國籍法。要說這個事情違反國籍法,就得找中國政府認可谷愛凌是美國國籍的證據。比如谷愛凌使用美國護照+中國簽證進入中國國境。需要這樣的證據才行。
對國籍衝突的人,中國政府不承認她的美國身份,美國政府不承認她的中國身份。如果用中國護照,連美國簽證都拿不到。這樣,她確實只能是在中國時,以及出入中國國境的時候,使用中國護照中國身份,在美國時,以及出入美國國境時使用美國護照和美國身份。從某種意義上,就是在中國時就是中國人,在美國時,就是美國人。
這樣的人,從中國去美國時,過中國海關,用中國護照,過美國海關,用美國護照(實操中需要從第三國中轉一下)。這並非腳踏兩條船,是國籍衝突時的無奈選擇。
3、
對谷愛凌來說,她申請加入中國國籍,就意味著她知道中國政府不會再承認她的美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她就沒有了美國身份。她代表中國出戰奧運,就代表她在一段時間內無法代表美國隊。代表中國還是美國,她已經做出了明確的選擇。
對出生在美國的人來說,就算放棄了美國國籍,恢復也很容易。谷愛凌是真的可以在中美之間任意選擇,然後選擇了中國。也許因為對中國的感情、也許因為中國能有更多的機會,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選擇,讓很多人受不了了。
其中一部分美籍華人,把能加入美籍視作自己人生最大的成就,這個身份是他們心中最珍視的東西,看到有人這麼輕易的放棄,就受不了。
另一部分人,肉體中國人,精神美國人。對美國身份那是求之不得輾轉反側,看到有些把他們求之不得的東西輕率放棄,更受不了了。
至於美國媒體對谷愛凌的攻擊,我只能嘆息一聲。當年1994年,何智麗戰勝鄧亞萍。那時,確實很多中國人罵何智麗。但那是1994年,中國GDP總量5000多億美元,人均不到500美元。美國人均GDP2.8萬美元,是中國的50多倍,日本那時4萬美元,是中國的80倍。
何智麗為了尋求更好的生活,去了日本。國家之間差距如此之大,國人心中不平,有些酸氣,也正常。那時的攻擊言論,也主要是民間的,不是主流大媒體。
今天,美國還是世界頭號強國,人均GDP是中國的好幾倍,FOX是三大電視網之一的主流媒體。結果酸成這樣,肆意攻擊一個18歲的女運動員,丟不丟人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