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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何淵,DPOHUB主理人
2025年1月15日,美國政府在本週一釋出的AI出口管制臨時最終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禁止臺積電、三星電子等全球頂尖晶片代工廠向中國出口或製造先進晶片。這一系列措施表明,美國在半導體出口管制方面的動作愈發嚴厲,以全面堵截中國高科技企業獲取先進晶片的渠道。
美國商務部推出一套新規,要求晶片代工廠加強對客戶的盡職調查,並對晶片交易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
根據最終規則,所有14奈米或16奈米及以下製程的晶片將被預設列入限制範圍,需要獲得美國許可才能在中國銷售。值得注意的是,14至16奈米工藝的晶片雖未達到先進晶片標準,但美國希望透過此舉捕捉更多潛在敏感交易,避免出現規避出口管制的行為。
以下是官方檔案的全文:
美國商務部加強對先進計算半導體的限制
以增強代工廠盡職調查並防止流向中國
今日(2025年1月15日),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域性(BIS)釋出了兩項規則:一項更新了針對先進計算半導體的出口管制,另一項將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和新加坡的額外實體列入實體清單。
“這些規則將進一步強化和針對我們的管控,確保中國以及其他試圖規避我們的法律並破壞美國國家安全的行為無從得逞,”商務部長吉娜·M·雷蒙多(Gina M. Raimondo)表示。“我們將繼續透過限制獲得先進半導體的途徑、嚴格執行規則以及主動應對新興威脅來維護國家安全。”
“拜登-哈里斯政府致力於防止先進美國技術被濫用,並抑制中國‘軍民融合’帶來的國家安全擔憂,”工業與安全事務副部長艾倫·F·埃斯特維茲(Alan F. Estevez)表示。“透過加強盡職調查要求,我們要求代工廠對其晶片不被轉移至受限實體負起責任。”
“防止未經授權方獲取我們最先進的半導體技術是BIS執法的優先事項,”出口執法代理助理部長凱文·J·庫蘭德(Kevin J. Kurland)表示。“我們將繼續利用我們掌握的所有權力,包括調查和列入實體清單,反擊中國規避管控的行為並追究違規者責任。”
今天的規則加強並拓展了2022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7日和2024年12月2日的管控措施,以限制中國獲取對軍事優勢至關重要的某些高階晶片。這些更新旨在保持這些管控的有效性、堵住漏洞並確保其持續性。
主要變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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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代工廠和封裝公司出口特定先進晶片實施更廣泛的許可要求,除非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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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物件為可信賴的“批准”或“授權”積體電路(IC)設計公司,且對方宣告晶片效能低於相關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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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由位於中國澳門地區以外或D:5國家組(包括中國 俄羅斯 伊朗 朝鮮 敘利亞)目的地之外的前端製造商封裝,且製造商驗證最終晶片的電晶體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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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由“批准”的外包半導體組裝和測試服務(OSAT)公司封裝,且該公司驗證最終晶片的電晶體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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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流程,將新公司新增到批准的IC設計公司和OSAT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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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涉及新客戶的交易報告,這些客戶可能存在更高的轉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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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出口管理條例》(EAR)的其他部分,包括最近的人工智慧擴散規則,以確保僅適用於與獲批或授權的IC設計公司相關的交易的許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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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2024年12月的出口管控進行技術修訂,包括更新第772.1條中“先進節點積體電路”的定義,涉及動態隨機存取儲存器(DRAM)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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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包括Sophgo Technologies Ltd.在內的16個實體新增至實體清單。這些人工智慧公司受中國指示,推動中國本土先進晶片生產目標,對美國及其盟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最終規則將16家從事積體電路開發的企業列入實體清單,其中有14家位於中國,兩家位於新加坡。這些企業包括:

這些管控旨在緩解中國獲取高階先進計算半導體的努力,這些半導體對於開發和生產用於軍事應用的技術(如人工智慧)至關重要。透過超級計算和先進半導體支援的先進人工智慧能力可能用於提高軍事決策、規劃和後勤的速度和準確性。此外,這些能力可能被用於認知電子戰、雷達、訊號情報、干擾以及支援面部識別監控系統以侵犯和濫用人權。
附加資訊
BIS的行動依據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及其實施法規EAR進行。
BIS的行動依據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of 2018)及其實施法規EAR進行。
根據這些權力,BIS掌握多種工具,可以為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目的控制美國原產和某些外國生產的商品、軟體和技術的出口,以及美國個人的特定活動。
實體清單(EAR第744部分補充檔案4)列出有合理理由基於具體且可說明事實認為的實體。這些實體,包括企業、研究機構、政府和私人組織、個人及其他法律主體,曾參與、正在參與或可能參與與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相悖的活動。被列入實體清單的各方需遵守EAR規定外的個別許可要求和政策。
跨機構的終端使用者審查委員會(ERC)負責決定實體清單的新增、移除或修改。ERC由商務部(主席)、國防部、國務院、能源部以及在適當情況下的財政部組成。ERC以多數票決定將實體加入清單,以全體一致票決定移除或修改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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