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注意
……

這些問題一定要謹慎

編輯:墨墨
來源:微悉尼
要說這世上最濃郁的情感,那一定就是,
思鄉之情。
作為那些“獨在異鄉為異客”,漂洋過海的華人,更是時常思念著故土。

儘管有些小夥伴已經在外國生活多年,也組建了自己的家庭。
但是他們對家鄉無比深厚的愛,卻一直縈繞心頭,揮之不去。
因此對他們來說,能夠回國探親訪友,實在是一件值得期待,並且無比幸福的事情。
但是,對於這些已經取得外籍的華人朋友來說,“回家”,可並不是一張飛機票就能解決的事情。

這不最近,一位澳洲華人媽媽,本來是歡天喜地的帶著孩子回國探親,可僅僅因為一個小疏忽,就惹出了大麻煩。

這位寶媽已經是帶著寶寶第二次回國了,並且已經給寶寶辦理了Q2短期旅遊簽證。

她本以為有了之前的經驗,這一次也一定輕車熟路,事事順遂。
因此這個po主帶著寶寶首先從悉尼飛到重慶,從重慶入境並轉機一天,之後再飛到北京。

這位po主本以為回到北京就可以萬事大吉,然而,正當她準備安心享受生活的時候,她卻接到了重慶派出所的電話。

重慶民警通知她說,他們發現有外籍寶寶回國,但是卻並沒有人在24小時之內,到當地派出所進行登記。

因此民警向這位寶媽問訊了一些她們當時在重慶的住宿資訊,
並且督促她儘快在北京當地派出所辦理寶寶的住宿登記表。

但是,接到訊息的po主確沒有太過在意。

她想著,反正也是週末,我還不如拖到下週再說呢~

就這樣,她大概拖了三天左右,才把自家寶寶的手續辦全了。

這位po主本以為,這樣就算完美解決了,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這件事,還有後續…

這位寶媽第二天就接到了派出所電話,民警表示,因為她的拖延,他們需要對她進行處罰!

她嚇壞了,於是第二天一大早,這位po主就直奔派出所瞭解情況。

還好這位媽媽的運氣不錯,由於拖延時間較短,只有三天,再加上民警蜀黍寬宏大量,才避免了罰款兩千元以上,以及短期拘留的命運….

但是,這次的遭遇還是讓這位po主心有餘悸。因此她將自己的遭遇釋出到了社交網站上,想著可以給大家打一劑預防針。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千萬不要一時疏忽,犯了大錯。

不過讓這位媽媽沒想到的是,她的遭遇一經發布,竟然引起了大家的廣泛討論。

大部分的朋友看到這個訊息時,都是一臉懵逼的,他們表示從來都沒聽說過…




有些沒被罰過的朋友,甚至懷疑起事情的真實性…


不過更多的“過來人”用親身經歷力證:24小時內不去報備,罰!就是會被罰!



當然還有一些小夥伴表示,我早就知道這個規定了,你們到底懂不懂法呀!哼!



至於那些計劃回國的朋友,也慌的要死,四處詢問…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位寶媽的遭遇,也確實給大傢伙敲響了警鐘。要知道,外籍華人留宿中國,是必須要在24小時內,去當地派出所報備的!
這可並不是一項新規定!
早在2016年的7月,《人民網》就曾刊登過這麼一則新聞~



但其實,這並不是2016年才出臺的政策,而是早在20年前的1986年,這個規定就已經開始實施了!
悉尼總領事館的官網上也明確說明:

所有澳籍華人,無論是回國住酒店,還是回國住父母、朋友家,都必須在抵達後24小時之內,(農村可在72小時內)由本人或者親友帶上住宿人護照、證件,和留宿人的戶口簿,到派出所報到登記!

假設,你已經加入了美國國籍,明天打算回國與家人團聚,那麼當你入境中國後的24小時之內,需由你本人或你的家人,帶著你的護照證件和家人的戶口本,去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

並填寫一份《臨時住宿登記表》;

這份表格長這樣:




如果你回國之後,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話,
那麼酒店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如果你回國之後,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話,
那麼酒店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為你辦理住宿登記,
並將你的登記資訊報送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如果以上兩項中任意一項都沒辦理的話,公安機關有權對你給予警告及處以2000元以內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非法居留者則以每天500元、總額不超過1萬元予以罰款!
甚至還有可能處以5-15日的拘留

此前,網上就曾流傳過一份“深圳南山分局蛇口派出所發出的全英文公告”!
公告內容大意是:
所有的外國人:
無論你們是誰,來自哪裡,你現在在中國,所以要遵守我們的法律,儘快到轄區派出所(蛇口派出所)做好身份登記。否則將會被處以最高2000元人民幣的罰款。我們給你們一週時間來這裡登記。一週後,我們會對所有未登記的外國人進行一次大規模整治行動。謝謝。
蛇口派出所(加印深圳市公安局蛇口派出所公章)

英文語法神馬的,大家就莫要追究了,畢竟當事人出來承認自己“英文水平不高”~

但這依舊不妨礙網友把這份“語氣十分嚴肅”的公告,稱之為,
“最霸氣英文告示”!

在2013年7月1日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條中,
中國領事服務網釋出中英文雙語公告,特此強調:


(中文版)


(英文版)
小編隨手在網上查了一下相關新聞,發現不少加入外籍的華人朋友,
就因為疏忽而惹上了麻煩:


不管第二天是否要上班,都要去派出所!好糟心!

可遠了,一大早就要去!好無奈!

或許很多人對這樣的操作表示不解,明明入境時就已經辦過簽證了,也查過護照了,為啥還要在花時間跑一趟公安機關,就為填個表呢?

因為,總有一些“外國人”,為了省去填表的麻煩,甚至為了省去辦中國簽證的麻煩,而直接揣著中國護照回中國!
大家都知道,我國目前是不承認雙重國籍,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即相當於,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戶籍理應被登出…

於此同時,自願放棄中國國籍,也相當於,放棄了一切中國福利…

有人要問了,福利?多少人去入外籍就是為了福利!中國戶籍能有啥福利?




回家!
就是中國戶籍最好的福利!
那本紅色的小本本,不一定能帶你去很多地方,但它一定能帶你回家!

(利比亞撤僑)

(紐西蘭大地震救援)
當然也有不少人,或是因為養老、因為醫保、因為創業生意,有入了美籍的夫妻,想為孩子留條後路,偷偷保留中國國籍;有入了美籍的外商,享受了稅收等各種政策優惠,但用中國戶籍在國內做生意和生活更方便,所以一直沒有登出;
有入了美籍的老人,
到了退休年齡,就想告老還鄉,落葉歸根,捨不得放棄中國國籍;

總有一些人,在加入外國國籍的時候,為了當下或是以後的方便,而不願意登出中國戶籍。
然而這種行為,對於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中國來說,其實就是在違法犯罪!

去年2月,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的官網上,就公佈了這麼一則訊息,內容大意是:
他們發現有部分已入外籍的華裔,
涉嫌騙取中國護照!




來來來~看不清圖的親們彆著急,小編把字碼下來~
近期,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在工作中發現,部分已加入外籍並持有中國簽證的申請人,涉嫌騙取中國護照。大使館已遵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對違反上述規定,非法獲取中國護照的申請人,中國駐英使領館將對有關證件進行登出或宣佈作廢處理,有關人員將被拒籤或拒絕入境。
你萌看到木有~
那些加入外國國籍,但卻偷偷藏著中國護照、假裝自己還是中國公民的外籍華人們,
一旦被發現沒有登出中國戶籍的話,後果就是被拒籤!
拒絕入境!
甚至有還有可能被列入,中國大使館的簽證申請黑名單!
以後再想要申請中國簽證,那就是難上加難,
到時候,真的是讓你有家都回不了啊!

近年來,中國公安機關對於“雙重國籍”的打擊力度和管理規範上,也越來越嚴;
而要求“外籍華人回國24小時內報備”,正是規範管理戶籍制度中的一項重要措施!

要知道,如果你是外籍華人,也就是華裔,但又沒有登出中國戶籍的話,你在向公安機關登記的同時,警察蜀黍自然而然就看到你的戶籍狀態,然後順便幫你登出啦…

這麼一來,入了澳洲籍的華裔盆友們,如果想在澳洲的駐華使館申請掛失護照,分分鐘要被當成騙子;
如果想在國內申請的話,有可能戶籍比你的護照還早失效;

近幾年來,國內的發展前景越來越好,不少外籍華人,或因為家庭、或因為事業,或因為子女,往返於中美兩國的頻率,也越來越高;

儘管就目前國內各省市出臺了許多吸引海外華人回國的利好政策,但這並不意味著,“雙重國籍”目前在中國的可行性;

在2013年至2014年期間,全國共有106萬個戶籍,因“隱瞞不報”而被登出!

而且隨著中國海關對這一現象的打擊力度和整治力度日益增強,這一數字,恐怕只會越來越多…
可能有人會因為回家的激動、旅途的勞累,以及見到親朋好友的喜悅,
而忘了“需要去報臨時戶口”這件事情。
可能也有人會心存僥倖,故意隱瞞不報,想著“加入外籍的華裔”那麼多,海關怎麼管得過來呢…

可有沒有人想過,中國有浩浩蕩蕩、讓歪果仁羨慕不來的龐大人力,分佈在各級各層,從海關留存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資訊,到連買手機卡、淘寶都得實名制…隱瞞不報的你,又怎麼逃得掉呢
而逃不掉的你,面對罰款、拘留、拒籤、驅逐、甚至可能影響中國簽證申請等,這些代價,你是否又承受得起呢…

所以說,各位小夥伴們,一定要乖乖遵守相應的法律法律,做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呀。
這也是為了你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