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科遠智慧(SZ002380)2.95億元存款“失蹤”案震驚資本市場,在法院終審判決科遠智慧勝訴後,如今,事件卻再起波瀾。
7月16日晚,科遠智慧披露,公司子公司被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告了。公告稱,自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21日,科遠智慧全資子公司南京科遠智慧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科遠”)陸續在浦發銀行南通分行處存入定期存款,原告浦發銀行認為,自然人盛某及南京科遠在辦理相關業務過程中均存在過錯,對銀行的民事權益造成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兩被告應對原告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據此,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支援原告的各項訴訟請求,包括連帶承擔賠償銀行的損失本金2.95億元及利息、訴訟費等。
為何在法院終審判決後,對方又提起訴訟?7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科遠智慧,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此次訴訟與此前上市公司起訴浦發銀行南通分行系同一案件,但之前公司起訴的案由是儲蓄合同糾紛的合同之訴,這次對方提出的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的侵權之訴。

鉅額存款莫名被質押?
先來梳理一下事情的經過。2021年11月15日晚,科遠智慧突然披露,全資子公司南京科遠在浦發銀行南通分行購買的定期存款總額為3.45億元。其中,有4000萬元到期未能贖回,未到期顯示被質押狀態的金額為2.55億元,而公司對上述所有質押行為毫不知情。
經科遠智慧向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問詢得知,公司4000萬元定期存款於2020年11月10日已作為南通瑞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瑞豪”)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質押擔保,因南通瑞豪未能按時償債,導致公司4000萬元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時贖回。
當時,科遠智慧強調,公司對該質押行為毫不知情,已明確要求浦發銀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有效證明材料。但當時公司尚未收到浦發銀行南通分行方面出具的任何證明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4000萬元定期存款是在存入銀行的當日就被質押擔保了。由於存入一年到期後,上市公司未收到該筆資金,最終“東窗事發”。
之後,其餘幾筆被質押的存款也陸續到期,公司同樣未能收到資金。於是,科遠智慧提起訴訟。經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24年12月31日,法院判決浦發銀行南通分行向南京科遠支付存款本金2.95億元及逾期利息,本案受理費由浦發銀行南通分行負擔。
後原、被告雙方分別向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5年5月17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一審判決內容為:“判決被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南京科遠智慧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支付存款本金及按應支付之日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據科遠智慧公告,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尚未收到浦發銀行南通分行的任何款項。公司已於2025年7月4日向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獲立案。強制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浦發銀行南通分行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南京科遠已請求法院依法追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被執行人。

科遠智慧:會全力應訴
據公告,科遠智慧表示,由於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7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科遠智慧,工作人員表示:“該案件十分複雜,存在私刻上市公司公章,冒充工作人員的情況,甚至在南京偽造了公司的辦公場所。”
天眼查顯示,南通瑞豪已於2024年8月21日被吊銷。記者此前也曾前往南通瑞豪註冊地址,但該地址並無辦公跡象。7月17日,記者致電南通瑞豪2020年年報登記電話,但未獲接聽。
“浦發銀行此前一直透過律師和我們說,7月1日打款過來,但另一方面他們就在南京起訴。目的還是為了拖延執行。我們也是在7月1日對方沒有打款的情況下,向南通(法院)正式提起了強制執行申請。”該工作人員表示,案件的事實在此前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都已經認定。
不過,該工作人員向記者強調,南通法院的判決會繼續強制執行,目前公司已經追加浦發銀行總行為被執行人。“現在他們又起訴,我們也全力應訴,這個事我們還是非常有信心的。”
此外,記者還就相關問題試圖採訪浦發銀行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記者|程雅 塗穎浩
編輯|||程鵬張益銘 蓋源源
校對|趙慶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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