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燕梳樓
為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立法,古今中外前所未有。
剛剛過去的520,《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一個“促進”,令人淚目。
這些年民營企業有多艱難大家也都看到了,偏偏還有些用心險惡的專家鼓吹“國進民退”,還有一些網路黑嘴給民營企業潑髒水。
更有個別地方為了一己私利,昨天開門把人請進來,今天就開始“關門打狗”,甚至把手伸到轄區外“遠洋捕撈”,給民營經濟帶來極大傷害。
而最高級別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一錘定音,並推動了《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落地時間表。此後長期以攻擊民營企業為旗號的司馬大V以偷稅之名斬於營前。
這一系列訊號都在表明,民營企業的春天真的來了。這一次立法,不僅把“促進”二字寫入法律,而且還創下了很多“第一次”,把民營企業的地位抬上從未有過的高度。
比如第一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第一次將民營經濟定義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第一次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作為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
根據央視的評論,此次針對民營經濟的立法釋放了三大訊號:一是確立法律地位邵華政策穩定性,二是破除破除隱性壁壘構建公平競爭環境,三是激發創新動能,護航高質量發展。

我覺得有點繞也有點虛,照我說就一句話:從法律層面明確了民營經濟的身份和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發展預期,充分彰顯了中央將民營經濟作為中國式現代化生力軍的國家意志。
此前的定位是什麼?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組成部分”,而現在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從“組成部分”到“生力軍”,這一表述變化,是對那些鼓吹計劃經濟的專家一記響亮耳光!
一些沒落貴族或某些勢力的吹鼓手,總希望我們的社會退到計劃經濟時代,把民營經濟歸結為資本主義腐朽,對民營企業家更是百般攻訌,試圖毀掉如今的盛世繁華、幾十年取得的改開成果。
他們不是蠢而是壞。這幾十年民營企業對國家對社會創造的貢獻有多大?他們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坐在民營經濟創造的成果上敲骨吸髓最後還來了句袪魅,就差把民營企業家拉上臺批鬥了。
我們來看看民營經濟有多了不起,簡單可以歸納為“五六七八九”——
稅收:貢獻了全國50%以上的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經濟:創造了全國60%以上的GDP,是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核心動力;
技術:佔據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尤其在5G、人工智慧、新能源汽車等領域,華為、比亞迪等企業專利量全球領先;
就業:提供全國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是穩定就業市場的基石;
規模:截至2024年底已達5500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90%以上。
創新:成為新質生產力的關鍵力量,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佔比超過92%,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佔比達到95%。

看看這些資料,誰敢小看民營經濟的作用?誰還敢說民營經濟不重要?而這次《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直接就把這些雜音除消除了,以立法的確定性給廣大民營企業吃下一顆“定心丸”。
當前民營企業最關心三個問題:一是市場準入方面存在隱性壁壘,無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二是有融資難題,融資貴、融資耗時長等長期制約企業發展;三是面臨政策不穩定、執法不規範等情況,正當合法權益易受侵害。
現在直接把“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直接消解了一些政策的波動性。以9章78條的篇幅,公平競爭到投資融資,從科技創新到規範經營,從服務保障到權益保護,全部以制度的形式進行立法,體現出強烈的針對性。
比如公平競爭方面,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明確要求破除“玻璃門”“彈簧門”等隱性壁壘,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能源、核電、鐵路等領域競爭,規範政府採購公平性,並提高民營企業中標率。
比如融資支援方面,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需提供應收賬款、智慧財產權等質押貸款,政府簡化動產質押登記流程,並建立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江蘇就透過“檢查碼”規範執法檢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比如權益保護方面,禁止趨利性執法、違規異地執法,要求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必須嚴格依法執行;加強人格權保護,明確保護企業名譽權、企業家隱私權,對網路誹謗行為可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
可以說,這次關於民營經濟的立法和實施,資訊量非常大,機會也非常多,甚至不惜陣前斬司馬,來表明國家對於支援民營經濟的決心。但能否真正發揮這一立法的歷史作用,還要取決三個條件:
第一個,就是執行力。既然上升到立法層面了,司法機關能否對“違法干預民企”的官員一查到底?相關平臺能否對攻訌、抹黑、造謠企業和企業家的網路黑嘴重拳出擊?
第二個,就是配合度。區域不同資源稟賦也不同,各地都有自己的土政策和小算盤,地方政府能否放棄既有利益,躬身入局或屈身服務,當好民營經濟的“孃家人”?
第三個,就是撬動性。這一歷史性立法,讓民企從“政策紅利”轉向“法治紅利”,作為民營企業能否抓住機會、向上管理、向內升級,就看各自的領悟力了。
總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實施只是第一步,從“紙面”到“地面”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我們這個時代從來不缺法,缺的是執行,是公平,是透明。
我們沒有勞動法嗎?沒有食品安全法嗎?但996依然普通存在,食品安全仍然層出不窮。
法治最大的意義從來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而是,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位卑未敢忘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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