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暴漲350%,內地律所第四輪入港高峰

作者 | 宋威
來源 | 智合研究院
近年來,隨著中國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法律服務的國際化需求也隨之增加。為了更好地滿足客戶在境外融資、併購、爭議解決等領域的法律服務需求,越來越多的內地律所將目光投向中國香港,並紛紛設立實體分支機構。
根據香港律師會(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的資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內地律所在香港共設立38個分支機構,而成為香港本土所的內地律所數量也達到了16家。2010年,內地律所僅佔香港所有外地律所的13.89%。到了2024年,這一比例已經躍升至38.3%。同時,內地律師在註冊外地律師中的比例也從不到10%增長至28.2%。
中國內地律師/律所在香港所有註冊外地律師/律所中的佔比
資料來源:香港律師會
整理/製表:智合研究院
內地律所赴港設點數量達歷史新高
內地律所在中國香港的佈局呈現出幾個顯著的高峰期,每個高峰背後都受到政策、市場和制度等多重因素的推動。如下圖所示2006年、2014年、2019年和2024年是內地律所在香港設立辦公室的四個關鍵年份,內地律所在香港新設辦公室數量在當年均有爆發式增長,其中2024年的同比增速更是達到了350%。
1997年至2024年中國內地律所在香港新設辦公室數量
資料來源:香港律師會
整理/製表:智合研究院
2003年,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後不久,司法部旋即頒佈了港澳律所與內地律所聯營管理辦法,准許內地律所與部分香港律所進行聯營。
2004年,國浩與香港當時最大的華人律所胡關李羅建立了CEPA出臺後的第一個聯營關係。金杜、觀韜、天冊、嘉德恆時等律所也在這一年紛紛與香港律所建立聯營關係。
2004年底,司法部與香港律政司簽署《關於推進內地與香港法律服務合作的會議紀要》,支援內地律師到香港開展法律服務。2005年,全國律協釋出《關於內地律師事務所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分支機構的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內地律所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的條件及赴港執業的相關程式。
隨後,內地律所赴港開設分所形成了一波熱潮。2006年3月6日,金杜成為內地首家在香港設立辦事處的律所。6月12日,瑛明成為上海首家在香港設立分所的律所。9月1日,信揚成為廣東首家在香港開業的律所。
2014年前後,隨著內地法律市場競爭加劇,頭部律所謀求外延式增長,藉助滬港通、深港通機制紅利,香港成為國際化佈局的前沿陣地,華誠、星辰、海派等律所大舉進入香港。
2019年則處於“一帶一路”與中資企業出海熱潮的高點,香港因其資本市場和爭議解決功能成為大陸律所設所重點,通商、華商、康達等律所集中進入。
2024年,伴隨著內地與香港法律合作政策再次加碼,包括人民幣跨境機制、北交所與港交所協作機制等,加之內地企業新一輪出海潮興起,催生律所赴港“第二春”,設所熱情顯著回升,天達共和、廣悅、金鵬、道可特等所相繼佈局香港,開設實體分支機構。
那麼,在內地律所赴港設所熱情不斷高漲的背景下,目前內地律所在香港的人員規模又呈現出怎樣的特點呢?
內地律所在香港有多少“工位”?
內地律所在香港的佈局方式有兩種,一類是設立香港律師事務所(Hong Kong law firms),另外一類是成為外地律師事務所(Foreign law firms)。外地律師事務所主要提供其本國或本地區法律的諮詢服務,在香港從事的是其註冊地法律的執業活動,如美國律師事務所在香港主要處理美國法律相關事務。對於涉及香港法律的事務,外地律師事務所通常需要與香港律師事務所合作,由香港律師提供香港法律部分的意見和協助,外地律師則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內提供支援。
香港律師會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6月26日,註冊登記的香港律師事務所共923家,內地律師事務所共16家,擁有825名律師,其中合夥人、顧問、助理律師和外地律師分別為188人、71人、339人和227人。
香港律師會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6月26日,在港登記為外地律師事務所中,共有38家內地律所品牌,擁有外地律師149人。其中,知恆律師事務所的外地律師數量最多,共37人。中國法律律師事務所、北京匯仲律師事務所、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香港)緊隨其後,外地律師人數分別為9人、7人、7人。
“律所出海”第一站,偏愛香港?
香港特區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中被定位為“亞太區國家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同時,香港特區是中國唯一一個用普通法,也是唯一同時用中文和英文作為官方法律語言的地區。因此,香港特區不僅是內地律所進軍國際市場的重要平臺,也是全球化程序中的“橋頭堡”。
·香港特區的法律體系成熟且穩定,實行普通法,法律結構與英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司法轄區相似,確保了其法律服務的高效性和國際公信力。
·香港特區的資本市場體系全球領先,法律服務生態高度國際化,吸引著來自全球的投資者和企業,逐漸發展成為國際金融與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為“中西合璧”的城市,香港特區在文化與地理上的雙重優勢使其成為內地律所低風險、高效率進入國際市場的首選地,尤其在法律、經濟和貿易領域具有獨特的區位優勢。
·政策方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滬港合作機制》和《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一系列政策的出臺,為內地律所與香港特區的法律服務互通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這些政策不斷推動兩地合作深入發展,進一步釋放了市場潛力。
因此,香港特區不僅是內地律所走向國際市場的“跳板”,更是全球化程序中不可或缺的“橋頭堡”,為內地律所的國際化提供了重要支撐。
結語
近年來,香港在政策支援不斷加大的背景下,逐漸發展成為內地律所拓展國際市場的關鍵平臺。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滬港合作機制及雙向執業政策的出臺,使得香港的法律服務市場逐步開放,內地律所獲得了更多的發展機會。隨著兩地合作的不斷深化,香港的法律市場已逐漸成為內地律所國際化的重要起點。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聯營機構成為內地律所拓展國際市場的又一重要途徑。透過與香港律所的聯營合作,內地律所能夠藉助香港成熟的法律體系和國際化的服務平臺,快速進入並適應全球市場。聯營機構為內地律所提供了合法合規的運營模式,使其能夠在香港及其他國際市場上開展更為多元化的法律服務。
展望未來,香港將繼續在內地律所的國際化過程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聯營機構的進一步發展和政策的持續最佳化,將為內地律所提供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可以預見,香港不僅是內地律所走向全球的重要起點,更將成為兩地法律服務行業共同發展的重要平臺。
本文作者
宋威
智合研究院高階研究員,專注於法律服務、法律科技市場研究與觀察
當內地律所紛紛落子
當政策紅利持續釋放
香港已成為律師出海必爭之地
7月11-13日,一起南下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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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吳夢奇Scott編輯 / 顧文倩Aro
分類 /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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