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週二,這名男子從Arden St. 40號大樓外的骯髒狗籠子裡取出了五個大白雞蛋,從街上就能遠遠聽到至少幾隻公雞的叫聲。這名拒絕透露姓名的男子拿著雞蛋對《紐約郵報》說:“這是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品種。它們的肉是黑色的。”“是的,你可以吃它們。它們非常好吃。”這位臨時城市農場主解釋說,他一年四季都在戶外飼養這些雞,即使在寒冷刺骨的冬天也不例外。

然而,他的自我滿足卻讓其他居民們付出了代價,其中一位鄰居將他告上了法庭,但他把這場爭鬥形容為“小鬧劇”。他聲稱,這棟樓裡只有這位“粗魯的鄰居”討厭養雞,附近學校的老師曾問過他是否可以把雞帶到教室裡,還有一些鄰居說這些雞讓他們想起了在多明尼加共和國的生活。然而,一名女子斥責該男子是“妄想狂”。35歲的商業和職業發展教練Micky Chormy在這棟樓的一樓住了六年,她抱怨稱:“這個人認為他是這個社群的主人!而人們沒有與他對抗。他們沒有阻止他。”《紐約郵報》採訪了其他幾位反對者。其中一位從樓梯上喊道,住在這棟樓裡就像“每天生活在地獄裡”。三樓的另一位鄰居向《紐約郵報》抱怨道:“管理員和大樓業主什麼都沒做。我們都抱怨過了。實在是太多了、太吵了,從早到晚都是這樣。睡不著覺!沒人睡得著。你在加勒比海能聽到這樣的聲音,但在這裡不行!”另一位鄰居稱,她曾多次撥打311舉報該物業。資料顯示,該物業已收到50多起投訴,內容涉及噪音、齧齒動物、非法露營和不衛生條件等。根據城市衛生法,養多少隻母雞都是合法的,但在紐約五區內是不允許養公雞的,可能是因為噪音太大。一樓住戶說:“他一直在擴大規模,越養越多。現在他又開始把它們放在另一邊。這太荒唐了。我們不能像這樣生活。”“我在這裡住了35年,這簡直太瘋狂了!這一定是違法的!”市衛生局在一份宣告中告訴媒體:“飼養公雞或任何其他野生或非法動物都違反了衛生法規,可能會被傳喚。”“衛生局已經注意到這處住宅的問題,我們正在進行調查。”這名男子表示,如果院子比他的Inwood院子更寬敞,他願意把雞群交給新主人,但他不會迎合鄰居的抱怨。他會搬家只能是因為考慮到要給他的動物們更多自由。而提到噪音投訴,這位城市“農場主”只有一個回答:“你住在城市裡。你能指望什麼?你不想要噪音,就應該住在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