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特朗普簽署備忘錄宣佈將實施“對等關稅”政策,可能在4月1日前生效,為談判“預留”時間。特朗普政府並未宣佈“對等關稅”的規則細節,本文從貨物貿易逆差以及“非互惠貿易關係”的四個維度——雙邊關稅差、稅收政策(增值稅)、匯率低估和非關稅壁壘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測算。
在美國前十五大貨物貿易逆差來源地中,雙邊貿易關稅差較大的有韓國、印度、泰國、墨西哥等。增值稅率較高的有歐盟、以色列、墨西哥、南非、中國大陸、印度、印尼、日本等。匯率低估程度較大的是中國臺灣地區、印度、日本、韓國、德國、墨西哥、瑞士、泰國等。非關稅壁壘覆蓋率廣的是加拿大、柬埔寨、中國大陸、歐盟、日本、印尼等。
結合定性和定量分析,韓國(32%)、墨西哥(28%)、印度(28%)、歐盟(27%)、中國臺灣地區(22%)、日本(21%)在“對等關稅”規則下最值得關注。
市場影響方面,由於針對範圍廣、談判餘地足,關稅2.0的影響往往呈現“事件衝擊”“初期多觀望”的特徵,其中中國臺灣地區、印度和日本匯率低估的程度高,其匯率壓力的釋放可能不及韓國、墨西哥和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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