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一個身著黑衣的年輕女子出現在貴陽織金縣。她在人頭熙熙攘攘的地方,抱起了一個孩子。
那孩子不認識她,但在她懷裡卻一直不哭不鬧,專心玩兒手裡的玩具。女子哄孩子要去坐車買好吃的,孩子也沒有任何異議。
這孩子,要被拐走了麼?!
別擔心,這只是一次簡單的演示人販子是如何拐走孩子的。但不簡單的,是做演示的女子。
她的名字叫,楊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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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5歲被餘華英拐走,用了26年才找回家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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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把人販子餘華英告上法庭,並把她“送走”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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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被很多人稱為“女戰士”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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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幾年,每到關鍵庭審環節,楊妞花都會上熱搜。我當時跟很多人的感受是一樣的,很佩服這個連小學都沒有畢業的女孩竟然有如此優秀的表達能力,也佩服她有如此堅定的決心勢必讓人販子受到嚴懲。
只有真正瞭解她這26年都經歷了什麼,才能懂得她為什麼如此堅定要復仇,為什麼一定要餘華英死。
提起自己的童年,楊妞花想不到跟“幸福”和“快樂”相關的詞語。
她是奶奶偷偷用2500元從餘華英那裡買來的。這筆錢是聾啞人養父娶媳婦的備用金。
得知真相的養父,無數次把楊妞花趕出家門。而奶奶脾氣暴躁,對楊妞花非打即罵,讓她“滾出去”更是家常便飯。
那年,是1995年,楊妞花5歲。
那之後的記憶,時常讓楊妞花處於分裂狀態。
坐火車前,她是父母千寵萬愛的小女兒,能時常吃到別的小孩羨慕的雞腿。坐火車後,她成了被嫌棄被看不起的“童養媳”,吃飽穿暖都是最大的奢望。
從那時起,緊繃、痛苦、累,就成了楊妞花童年的底色。年幼時,她最大的期盼,就是再次看到餘華英。
她害怕餘華英。在火車上,餘華英曾打過她很多次。直到現在,她進入密閉空間時,喉嚨、脖子都會有被勒住的恐懼感。

(新京報影片《出圈/專訪楊妞花:媽媽墳前的蝴蝶讓我無限地幻想》)
她渴望餘華英。她記得,餘華英是自己家的鄰居,時常來家裡借碗筷,還送水果。她答應給自己買織毛衣的籤子卻登上了火車。她相信,餘華英是唯一能送自己回家的人,而且餘華英臨走前清楚地說過,“我會再來接你的”。
不管養父和奶奶怎麼驅趕,楊妞花都不走,她死死地記住了餘華英的名字和長相。但這一等,就是27年。
再次見到餘華英時,已經是2022年了,警方在抓捕前給了她一張照片。正是這張照片,讓楊妞花決定“復仇”到底。
因為照片裡的餘華英,太幸福了。
她染著紅色的頭髮,身著粉紅色的套裝,戴著金項鍊和金手鍊,與閨蜜手挽手逛街,一臉的輕鬆和自在。

(圖片來自鳳凰網《旅途》節目)
而楊妞花,真的太苦了。
距離小學畢業三四個月,楊妞花被迫輟學了。那時奶奶病重,她必須要伺候、照顧。有認識的人提醒了一句:
“這女孩一看就很有主見,要是上大學肯定就不回來了。”
奶奶就決定,不讓她上學了,不管楊妞花怎麼哀求都沒用。
而與此同時,“童養媳”的風言風語讓她充滿了恐懼和厭惡。她刻意疏遠養父,默默下了一個決心:
出去打工賺錢,給養父娶一個媳婦,謠言就不攻自破。
13歲那年,楊妞花開始打工賺錢。第一份工作是在雪糕廠,一個月工資是270元。第二份工作是在超市,一個月工資300元。
在超市打工時,她的體重只有60多斤,可卻要時常背100斤的白糖,根本就背不起來。
後來,楊妞花開始相親。與丈夫第一天見面,第二天就定親。之後她又出去打工,再回來時就結婚了。
“閃婚”的背後藏著楊妞花的渴望的“逃離”:
給我一個地方住就行;
不打我就行。
但楊妞花一個人的苦,也並不足以支撐她的決心。
見到餘華英前一年,楊妞花透過網路尋親,與姐姐相認了。

(新京報影片《出圈/專訪楊妞花:媽媽墳前的蝴蝶讓我無限地幻想》)
姐倆沒聯絡前,楊妞花想象最多的是:
趕緊確認縈繞在自己心頭的那個問題,我是被拐的還是被賣的。
如果是被拐的,哭哭啼啼地撲到父母懷裡,訴說自己過得多麼苦。如果是被賣的,就開著豪車到父母村裡兜一圈就走,讓他們後悔。

(圖片來自央視網《楊妞花與楊桑英:失散26年後的重逢與救贖》)
姐倆聯絡後,楊妞花悲喜交加。
她的疑惑得到了確認,她不是被父母拋棄的孩子,而是被父母深愛著的寶貝。
但那雙愛她的父母,早已去世20多年了。
從姐姐的嘴裡,楊妞花得知了父母去世的細節。
她丟了後,父母帶著姐姐在火車站附近找了七八個月。未果,就一起回了老家。媽媽精神出了問題,半夜三更往山上跑,說是聽到了妹妹的聲音。吃飯時總會多擺一副碗筷,並提醒姐姐:
“別跟妹妹搶吃的。”
而爸爸呢,整天喝酒,身體不好,1997年,也就是楊妞花丟失2年後就去世了,當時只有39歲。
媽媽呢,一年後的1998年,也就是楊妞花丟失3年後也去世了,走時只有32歲。
從那時起,楊妞花才知道,原來餘華英摧毀的不僅是自己的人生,還有父母以及姐姐的人生。
在見到姐姐後,楊妞花有些生氣,覺得她太膽小了,太怯弱了。但當她瞭解到姐姐的遭遇後,所有的質疑都變成了理解。
因為姐妹倆,沒有哪個活得更幸福。
楊妞花在“童養媳”的謠言中痛苦掙扎時,姐姐則在“克家人”“弄丟妹妹”的謠言中,生不如死。
10歲的她為了安慰父母,一邊拼命努力地學習證明自己有能力養活父母,一邊不停地解釋,自己不是有意弄丟妹妹的。

(圖片來自央視網《楊妞花與楊桑英:失散26年後的重逢與救贖》)
她懷揣著一個巨大的秘密,跟楊妞花一樣小小年紀就輟學,15歲在浙江義烏修大馬路。
這個秘密,直到姐妹倆相認、相知、相交三年後,她才敢說出來:
爸爸不是死於喝酒生病,而是喝老鼠藥自殺的。而那瓶老鼠藥,就是她親自去買的。
那天,爸爸說家裡有老鼠,讓她去買老鼠藥,還特意囑咐,不要告訴其他人。
姐姐很疑惑:“我沒有看到老鼠啊!”
爸爸說:“老鼠都是在你睡著後,才出來。”
但第二天,爸爸就去世了,床邊還有一個空的老鼠藥瓶子。
當時家裡人都沒注意那個瓶子,10歲的姐姐嚇得不敢說話,大家就都以為是喝酒胃出血去世的。
第二年,媽媽去世後,徹底成為孤兒的姐姐更是悲痛萬分。
一家四口,只有她一個人揹負著所有的記憶,在恐懼、自責、擔憂、悔恨艱難度日。
見到楊妞花,姐姐說的第一句話是:
“你看,我沒有說謊。”

(圖片來自央視網《楊妞花與楊桑英:失散26年後的重逢與救贖》)
這個簡單的自證,遲到了20多年。
還好,在楊妞花的影響下,敏感、怯弱的姐姐,現在也終於能落落大方地站在媒體面前,說:
“她說不怪我,我當時只是一個孩子。”
“餘華英即使不在我眼皮子底下把我妹妹偷走,她也會換其他方式把我妹妹偷走的。”


(圖片來自央視網《楊妞花與楊桑英:失散26年後的重逢與救贖》)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無法原諒人販子的理由:
別以為人販子只是偷走了一個孩子,他們根本就是毀滅人生和家庭的劊子手!
楊妞花一想到這些,一想到餘華英死不認罪,“死磕到底”的決心就堅定一分。

(新京報影片《出圈/專訪楊妞花:媽媽墳前的蝴蝶讓我無限地幻想》)
在法庭上,楊妞花和餘華英對視過兩次。
第一次,餘華英惡狠狠地盯著她,楊妞花不僅沒有迴避反倒盯著她說:“餘華英你記住,是我楊妞花把你送上法庭的。”

第二次,餘華英全程低垂著腦袋,只用了不到一秒的時間瞄了楊妞花一次,又立刻垂下了腦袋。
當年那個被她欺騙、毆打、販賣的女孩長大了,長出了力量,長出了勇敢,長出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決心。
上週餘華英被執行了死刑,楊妞花有過那麼片刻恍惚,覺得一定要餘華英死是不是有些殘忍,覺得餘華英死去自己這麼開心是不是不對。但很快她就搖了搖頭:
“我們慶祝的不是生命的消失,而是正義的到來。”
作為一個父親,我只想說,餘華英死有餘辜。
看看那些被拐賣兒童家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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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丟失後,離異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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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丟失後,生病去世的、自殺的、精神和身體問題重重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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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丟失後,散盡家財找孩子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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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孩子丟失又找回後,難以融合、矛盾頻發甚至斷絕關係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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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華英們賣掉的不是一個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與幸福。餘華英們的下場,就是人間正道的彰顯。

如果你的孩子正在學齡階段,今晚就抽10分鐘教他這四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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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記住家庭住址和家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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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危險要大聲呼救並跑向穿制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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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信任警察、保安、穿紅馬甲的志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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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正常的成年人需要幫助,他會找另一個成年人,而不是向孩子尋求幫助!
同時,當我們在教孩子這些時,還請告訴他們:這個世界有楊妞花這樣的姐姐,用26年光陰為所有走失的孩子點亮了回家的路;當我們牽著孩子走過人潮時,請握緊那些溫暖的小手,因為每個平安長大的孩子,都是對惡魔最好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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