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播的《夢華錄》改編自關漢卿雜劇《趙盼兒風月救風塵》。《夢華錄》劇中,姐妹三人團裡的宋引章是個比較有爭議的角色,談得一手好琵琶,頗有事業前景,但也因為一心擺脫身在樂籍的官伎身份而一次次陷入自以為是的“真愛”。歷史上,像宋引章這樣的官伎,生活狀態是怎樣的呢?
不知道諸位是否注意到一個現象:中國古代文人與青樓文化密切相關,在有的時代甚至可以說攜妓出遊是讀書人和官員的標配。舉凡名妓如薛濤、李師師、柳如是、董小宛、陳圓圓等,莫不與名士密切相關。唐代應舉士子結束考試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奔向平康坊,白居易《江南喜逢蕭九徹因話長安舊遊戲贈五十韻》:“憶昔嬉遊伴,多陪歡宴場。寓居同永樂,幽會共平康。”說的就是長安著名紅燈區平康坊。平康坊以北的崇仁坊北街當皇城之景風門,與尚書省選院(即禮部南院,與吏部選院同在今天西安鐘樓的西南)接近,進京趕考的書生在京城無第宅者多在此租房居住,去平康坊十分方便。另外,平康坊南側的宣陽、親仁兩坊也是書生們集中住宿之地。孟郊《登科後》雲“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您可想過這個“花”是什麼花?到了明代,南京秦淮河畔有江南貢院,貢院附近即是青樓,這與唐人別無二致。文人似乎是離不開流連花叢的“雅緻”,青樓也偏愛文人,因為他們有錢有閒又有才,是理想的消費人群。
青樓寄託著男人們的夢想。自古禮教嚴格,“良家婦女”不僅要三從四德,而且正言、正視、正聽,正位乎內,“內言不出於閫”,即便是所謂婦女地位較高的唐代,《女誡》《內範》之類約束婦女的行為規範照樣被人們廣為接受。婦女們不僅循規蹈矩,而且多數文化水平有限。這樣的婦女是男性為主導的社會一手構建出來的。
即便是夫婦也有所謂敦倫之禮,漢宣帝時期大臣張敞為夫人畫眉,“有司以奏敞”,漢宣帝特地詢問,張敞回答:“臣聞閨房之內,夫婦之私,有過於畫眉者。”這是句大實話,但是“上愛其能,弗備責也。然終不得大位”(《漢書·張敞傳》)。這種夫妻間的戲謔之舉也被有司奏稟皇帝,可見那時之禮教觸角是深入家庭的,張敞只是說了句大實話,諷刺這種形式主義,但仕途也照樣受到了影響。
宋代司馬光夫人因為兒子早亡,於是主動張羅為丈夫納妾(司馬光紀念妻子所寫《敘清河郡君》:“御婢妾寬而知其勞苦,無妒忌心。”可能指的就是此事),但是司馬光毫不心動,該妾盛裝入書房,逡巡一番後拿出一卷書搭訕道:“中丞,此是何書?”司馬光行拱手禮,曰:“此是《尚書》。”(《清波別志》)小妾鬧個無趣,只好訕訕退出。像這樣的男性似乎是動靜有禮的“典範”,在當時被作為正人君子的象徵受到讚揚,這就是那時候的價值觀。
但是封建禮教的虛偽就在這裡:男人們心中有一種自然原始的慾望,這種慾望不便在家中釋放,而是要在特殊的場合釋放,其實他們心目中有“完美的女性”有才華、有自由奔放的性格以及較大的性自由,可以給予男性更多的溫存。毫無疑問,青樓女子就是這樣的人。
無數騷人墨客留下了關於青樓的無數文字,從青樓女的外貌、言談、詩文、樂聲、戲謔到居所、器具無所不包,其中有笑,有嘆,甚至還有淚,像《北里志》這樣由文人撰寫的“紅燈區指南”似乎一點也沒有羞澀感,反倒有一種自誇的得意,以及與青樓女性心氣相通的人生慨嘆。文字涉及過青樓的名人更是舉不勝舉。青樓文化以唐代為最盛,文人墨客莫不以攜妓春遊為樂且津津樂道,當時法律亦不禁止官員宿娼,且有官妓專門為之服務。這一點甚至引起後世之“羨慕”,宋代《中吳紀聞》卷一:“白樂天為郡時,嘗攜容、滿、蟬、態等十妓夜遊西武丘寺,嘗賦紀遊詩,其末雲:‘領郡時將久,遊山數幾何。一年十二度,非少亦非多。’可見當時郡政多暇,而吏議甚寬,使在今日,必以罪去矣。”即唐代官員尚無嫖娼禁令,所以白居易、杜牧、元稹等才如此風流,清代趙翼《題白香山集後詩》:“風流太守愛魂消,到處春遊有翠翹。想見當時疏禁網,尚無官吏宿倡條。”似乎頗有些豔羨之情。
在這無數有關青樓的文字中,有一個格外突出的現象,也是很多人曾經問過我的問題:為什麼古代詩人不怕性病?怎麼不見他們記載得病?
我想看到這個問題,可能很多人會脫口而出一個答案:古代青樓不是妓院,青樓女子賣藝不賣身,伎不等於妓……諸如此類。這是一個大錯特錯的觀念,這些年隨著某些“大咖”在網上的“科普”變得大行其道,誤人深矣!中國歷史絕大多數時間段不存在“賣藝不賣身”這個現象,只有到了清代以後才有了所謂“清倌人”,多多少少有了點“賣藝不賣身”的意味,但除此之外的歷史時間段,青樓女子就是以色和藝侍人,妓與伎相通。後面我們還會談到,清倌人的出現極可能是梅毒催逼的結果。
“青樓”則原本指的是華麗高樓,《晉書》卷八九《麴允傳》:“麴允,金城人也。與遊氏世為豪族,西州為之語曰:麴與遊,牛羊不數頭。南開朱門,北望青樓。”《南齊書》卷七《東昏侯本紀》:“世祖興光樓上施青漆,世謂之青樓。”後來又指女子居住之地,曹植《美女篇》:“借問女安居,乃在城南端。青樓臨大路,高門結重關。”唐施肩吾《冬日觀早朝詩》:“紫煙捧日爐香動,萬馬千車踏新凍。繡衣年少朝欲歸,美人猶在青樓夢。”
把青樓與妓院正式聯絡起來的是風流才子杜牧。《唐闕史》記載,牛僧孺擔任淮南節度使期間,杜牧曾任他的幕僚掌書記。當時揚州商業發達,娼妓業興盛,據說九里三十步長街,無數絳紗燈映紅了整個天空。杜牧在其中流連忘返,每晚悄悄溜出去嫖娼,“無虛夕”。牛僧孺器重他的才華,經常派負責治安的街卒穿便裝暗自跟蹤保護。後來杜牧被徵召為侍御史,臨走向牛僧孺告別。牛告誡曰:“風情不節,或至尊體乖和。”杜牧還掩飾稱自己“常自檢守”,牛僧孺笑而不答,拿出了整整一箱檔案,全是每晚街卒的報告,內容均是“某夕,杜書記過某家,無恙”,“某夕,宴某家”。杜牧大慚。此事又見唐丁用晦《芝田錄》,但是文字較為簡略。杜牧《遣懷》詩描述了自己的這段風流生活:“落拓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此詩不脛而走,自此青樓正式成為煙花柳巷的代名詞。

杜牧《張好好詩帖》區域性,張好好為杜牧早年結識的歌伎。
青樓女子並不存在賣藝不賣身的現象。古人用字較為隨意,娼、倡、妓、伎從字面上來說並無本質區別,《說文解字》:“倡,樂也。”李善注《文選》曰:“(倡)謂作妓者。”此處“倡”與“妓”等同,而且此時的“倡”男女皆有,指有技藝之樂人,《漢書》卷九三《李延年傳》:“李延年,中山人,身及父母兄弟皆故倡也。”此即明證。而“娼”字乃是後出,要晚到魏晉南北朝,顧野王《玉篇·女部》:“娼,婸也,婬也。”明代《正字通》:“倡,倡優女樂……別作娼。”《康熙字典》:“娼,俗倡字。”唐房千里雲:“夫娼,以色事人者也,非其利則不合矣。”清代趙翼《題白香山集後詩》有“尚無官吏宿倡條”一句,指的是唐代沒有禁止官員嫖妓的條例。此處小結一下,“倡”等於“妓”,也等於“娼”。
至於“妓”,與“伎”也沒有本質區別。《說文解字》:“妓,婦人小物也。”《華嚴經音義》上引《坤蒼》稱:“妓,美女也。”《康熙字典》:“妓,女樂也。”也就是說,“妓”就是女樂,這就與“伎”等同了。而正如前文所述,女樂別寫為“娼”,與一般意義上的妓女沒有本質區別。西安碑林博物院藏有唐代《故妓人清河張氏墓誌》,是唐代名相李德裕的侄子李從質紀念自己的伴侶張氏所做,墓誌中用“色豔體閒,代無罕比。溫柔淑願,雅靜沉妍”來形容張氏,可見感情之深。但是李從質在這裡用“妓”命名張氏,毫無諱言之意,顯示出張氏極可能就是伎人,即歌舞演員,二十歲時候跟隨了李從質。這樣的女子本來可能隸屬教坊,有人看中則轉而為家妓,可見妓與伎之間本無本質區別。要說有區別,大約也就是以才藝為重還是以色相為重的區別,但不可簡單地以“有”和“無”來衡量。
所以說,並不存在所謂“伎”不等於“妓”的現象。經常有現代人喜歡在古代文字上故作高深,某碑、某牌匾、某古籍上出現的某字只要與一般寫法不同,總有人能闡發出一番微言大義,似乎其中隱藏著密碼一般。實際上古人寫字真沒有今人九年制義務教育語文課那麼嚴格,通假字、異體字、俗體字混用,更不要說古代各個階段發音往往不一樣,文字出現寫法的不同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文字上不存在“伎”不等於“妓”之說,那麼古代究竟有無賣藝不賣身的現象?
王書奴《中國娼妓史》(1934年)是研究娼妓問題的奠基之作之一,他把中國的娼妓史劃分為五個階段:殷商巫娼階段、周秦漢的奴隸娼和官娼階段、魏晉南北朝家妓與奴隸娼妓並行階段、隋唐至明代官妓鼎盛時代、清代以來私營娼妓時代。這其中“殷商巫娼階段”沒有什麼確切的證據,是王書奴根據蘇美爾及巴比倫神廟女祭司同時擔任“聖職妓女”(sacred prostitute)推論出來的,但是我們在中國的史籍中找不到這樣的“職業”。
商業化妓女和紅燈區的出現以唐代最為典型。王書奴將唐代妓女分為宮妓、官妓、家妓三種。黃現璠《唐代社會概略》第一章第二節“娼妓階級”中則將唐代娼妓分為家妓、公妓二類,而公妓中包括宮妓、官妓、營妓三種。日本石田幹之助《長安之春》(增訂版)所收《長安的歌妓》將唐代妓女分為宮妓、官妓、家妓與民妓。
但不管怎麼劃分,青樓文化最盛的唐朝的妓女在才藝贏人的背後仍然有皮肉生意,王書奴《中國娼妓史》認為,唐代妓女以言談詼諧、善音律為主,“以色為副品”。《北里志》是晚唐孫棨的作品,專門描述長安平康坊青樓逸事,堪稱“紅燈區指南”,這裡面可以看到,雖然平康坊妓女名義上隸屬“教坊”,當屬於某些網路大咖所說的“賣藝不賣身的藝伎”,但實際上卻與一般的妓女沒有區別。宋德熹《唐代的妓女》中認為:“像北里(平康坊)這種有組織之妓館的形成,在娼妓史上便代表一個新里程碑,意味著近代式商業化妓女的開始。”廖美雲《唐伎研究》觀點類似:“總之,從《北里志》的內容看,書中娼妓均具商業性質,她們更接近於今天人們所理解的妓女,活躍於民間,服務於社會和私人,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因此《北里志》中妓女的屬性當為市井妓女。”
當然,才藝是吸引年輕讀書人的重要法寶,唐代文人為什麼總少不了妓女題材的詩作?除了他們生性風流視其為雅事之外,還有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著名文人相當於今天的“大V”,他們對妓女的褒貶直接左右妓女職業生涯,所以妓女們爭相巴結他們,希冀並慫恿他們寫詩。例如《唐才子傳》記載了崔涯故事:“每題詩倡肆,譽之則聲價頓增,毀之則車馬掃跡。”晚唐《云溪友議》卷中的“辭雍氏”亦云:“每題一詩於倡肆,無不誦之於衢路,譽之則車馬繼來,毀之則杯盤失錯。”他們的一個“好評”,能讓妓女門庭若市;他們的一個“差評”,能讓妓女門可羅雀。正是因為如此,詩歌唱和似乎成了青樓主旋律,但背後的皮肉生意還是存在的。《北里志》記載唐長安平康坊名妓顏令賓頗有才華,喜詩歌。“有詞句,見舉人盡禮祗奉,多乞歌詩,以為留贈,五彩箋常滿箱篋”,病重之後由侍女服侍,看到落花而流淚,寫詩曰:“氣餘三五喘,花剩兩三枝。話別一樽酒,相邀無後期。”令侍女拿著到宣陽、親仁等坊,看到新科進士及考生就對對方說:“曲中顏家娘子將來,扶病奉候郎君。”然後在家中宴請這些文人,歡樂之餘,忽然長嘆說:“我不久矣,幸各制哀輓以送我。”其母(其實就是老鴇)認為這是向賓客們索取賻贈(白包),想著能在顏令賓身上最後賺一筆,甚喜。等到顏令賓去世,賓客們送來的是一首首輓詩,老鴇大怒,扔到街上。
還有一些妓女,以與眾不同的性格或舉動吸引顧客。《北里志》記載有妓女迎兒無姿色也無口才,“既乏丰姿,又拙戲謔”,但性格彪悍,“多勁詞以忤賓客”,總是罵客人。還有一位更彪悍的:“牙娘居曲中,亦流輩翹舉者。性輕率,惟以傷人肌膚為事。”此女專門以打人為己任,能一把抓花客人的臉。這些女子卻很受某些有特殊愛好的客人的喜歡。《北里志》作者孫棨曾為妓女王福娘題壁三首,其一曰:“試共卿卿戲語粗,畫堂連遣侍兒呼。寒肌不奈金如意,白獺為膏郎有無?”所謂“寒肌不奈金如意”就是體表有傷之意,白獺膏可能指的是白獺髓,外傷用。此處有兩種可能:第一,孫棨與妓女之間的確有某種性遊戲。第二,用典,《拾遺記》卷八:“孫和悅鄧夫人,常置膝上。和於月下舞水精如意,誤傷夫人頰,血流汙袴,嬌奼彌苦。自舐其瘡,命太醫合藥。醫曰:‘得白獺髓,雜玉與琥珀屑,當滅此痕。’即購致百金,能得白獺髓者,厚賞之。”孫棨疑似以此暗示自己與福娘之間關係如孫和與鄧夫人一樣香豔。古代有醫書曰《白獺髓》,涉及外科瘢痕之類,《本草綱目》卷五一也有“水獺髓”可以“去瘢痕”的記載。
當然,也有非常矜持的妓女,其目的是製造“奇貨可居”的氛圍。《北里志》記某妓女,其實姿色平平,但善辭令,深受歡迎。有年輕進士劉覃,富二代,聽說該女子大名,但未曾謀面,於是出重金求之,損友給該女出主意,禮金照收,就是不見,“得到不如得不到”,結果劉覃越發焦急,出錢越來越多,但該女還是拒絕見面。後劉聽說某吏能制住諸妓,重金賄賂該吏,小吏衝進去將該女塞入轎子抬來,劉覃興沖沖掀開轎簾,卻見該女子蓬頭垢面,涕泗交下,劉覃大失所望,令人原路抬回去!
至於宋代,雖然官府對官員狎妓有所禁止,但發達的商品經濟使得娼妓生意十分興旺。梁庚堯《宋代伎藝人的社會地位》對於宋代包括妓女在內的“伎藝人”的組成、身份和社會地位進行了探討,他指出:“事實上,不少女伎藝人,在出賣技藝的同時,兼且出賣色相。”他還對宋代有名的瓦子勾欄中倡優歌伎的陰暗面進行了論述:“瓦子勾欄給人的印象所以如此惡劣,女色的引誘自然是原因之一。不僅在瓦子勾欄,即使在其他處所,有時倡優歌伎也被用來作為以色行騙的工具。”明代謝肇淛的《五雜組》卷八《人部》對明代娼妓現象進行過概括:“今時娼妓佈滿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它窮州僻邑,在在有之,終日倚門獻笑,賣淫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兩京教坊,官收其稅,謂之脂粉錢。隸郡縣者則為樂戶,聽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國初猶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縉紳家居者不論也。故雖絕跡公庭,而常充牣里閈。又有不隸於官,家居而賣姦者,謂之土妓,俗謂之私窠子,蓋不勝數矣。”

唐寅《王蜀宮妓圖》區域性
可以說,在清代以前,娼妓與聲樂密切相關,歌舞技藝、詩詞歌賦、酒席間的詼諧機巧是她們的首要職能,其次則是以色娛人的功能,清代則變得更“庸俗”,隨著私娼甚至洋娼的興起,清代的妓院更多看重的則是肉慾需求,“有清一代,娼妓可謂無所不在。近代以後,尤其是所謂同治中興後,華洋娼妓雲集,更是‘繁榮娼盛’。所不同的是,近代以來,它的文化成分下降,舊時各擅一技之長,與文人騷客詩酒往還的情景已不復舊觀,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情況下,肉慾的內容大大增加了”(潘洪鋼:《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具文”現象以清代禁賭禁娼為例的討論》)。
(本文摘自於賡哲《疾病如何改變我們的歷史》,中華書局2021年4月。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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