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再爭,我相信重慶警方這一錘定音了

文丨將爺
今天來說一件事,涉及到重慶和吉林的兩地官方資訊錯位。

先宣告一下,這次我站重慶。這真不是因為自己是重慶人。

老鐵知道,我是一個獨立寫作者,只依據事實、法律、常識和邏輯,進行理性判斷。

當然,我更無拉踩吉林官方資訊的意思,只是想透過資訊甄別,來傳遞一些智識和理性。
這個事在網上鬧得動靜特別大,之前主題叫“吉林老人救助重慶遊客反遭誣陷”。現在雖然反轉了,但還是有爭議。
事情是這樣的。重慶的彭大媽跟著旅遊團到吉林一個景區旅遊,她站在路邊換手套時,一輛拉著遊客的狗爬犁經過。就在這時,彭大媽倒地了,摔成重傷,送到醫院。

當時,經營狗爬犁的李大爺主動表示承擔責任,並繳了三千多醫療費。
後來,彭大媽查出摔傷特別嚴重,手術花了三萬多,她再向李大爺要錢時,李大爺不幹了,否認自己有責任,還報警了。

吉林警方透過檢視監控錄影,認為彭大媽倒地與狗爬犁無關。於是,李大爺就被吉林文旅打造成一位好人形象,還給了李大爺補償。

一時間,李大爺和吉林文旅得到一片讚揚,雙雙以光輝形象贏得民意。而彭大媽則被網暴了。

事情到這步,網友被激怒了。
這可以理解。畢竟,“彭宇案讓道德倒退30年”的陰影還在人們心中。如果真是見義勇為者反被訛詐,那彭大媽被罵,就算是重慶人,我也要跟著吐口水。

但,彭大媽也不幹了,她也報警給了重慶警方,說自己被冤枉了。
就在昨天,重慶出了這則警情通報:

這個警方公告,就是在闢謠,內容說得很清楚,彭大媽就是被狗爬犁給颳倒的,人家並沒有冤枉李大爺。
在網友看來,這個警情通報,就是對著吉林警方和吉林文旅打臉。

一時間,很多網友也有點懵逼。資訊都是來自官方,咋打起架來了。於是,網上還是在爭執不休。

下面,就說說我對這件事的判斷邏輯,主要是基於我的工作經驗和生活常識。
再說一下,我格局沒那麼低,真不是出於本地偏向。
這些年,我給全國各地不少單位都講過危機公關,經常舉重慶例子,而且經常誇重慶。因為很少看到像重慶這樣,面對公共焦點事件,警情通報能做到細節入微。
說得直白點,之前重慶有些引發全國關注的焦點事件,官方回應都完全可以作為同類事件範本。

比如,前幾年的“帽兒姐事件”,去年的“胖貓事件”

我不多重複。帽兒姐事件就是女司機太囂張,結果被摑耳光,帽子都打飛了,還把警察老公拖進輿情;胖貓事件就是外省男孩與重慶女孩談戀愛,傳說給女孩花了很多錢,最後失意在重慶跳江,引起全網關注。
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這兩次警情通報的細節。我曾逐字逐句拆解過,可以說,幾乎回應了網友所有關注細節。
細節決定成敗。但,細節如果不實,就更容易翻車。重慶警方處理這種事件的專業和負責,是得到公共認同的。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大家想想江西“周公子”事件官方回應,就知道什麼才叫尊重民意。

同樣,對昨天這份警情通報,我也逐字逐句拆解了。
說實話,這事多少有些敏感。畢竟,重慶結論是在推翻吉林結論,如果到此為止,吉林那邊是有些沒面子。

儘管兩地警方還在進行調查,但是,我要說說我的判斷——我認為,重慶警情通報是靠譜的,是可以一錘定音的。
先說個常識,這個事動靜鬧得那麼大,重慶警方如果只是出於地方保護主義,就去推翻吉林的官方結論,恐怕,真沒有哪個敢於承擔如此法律責任。
說白了,公權力就不可能為一個普通公民的失當行為支付失職甚至違法的代價。
當然,我更要給重慶警方點贊,公權力也必須有勇氣為一個普通公民的清白挺身而出,哪怕是走進權力博弈狀態。
所以,我更願意把這個事件看作是一次調查取證和資訊釋出的專業較量。
這樣說,大家也都懂了,這不涉及兩地誰在黑誰,只涉及誰比誰更負責,誰更注重細節查證。
那就不妨簡單比較一下。
之前,吉林警方得出彭大媽摔倒與狗爬犁無關的結論,主要就是基於“檢視監控”。
請注意一個細節,就是最近的監控點離事發地有好幾十米。所以,當事人也表示“畫面看不清楚”
重慶警方遠赴吉林調查,當然也查看了監控,而且,還找了當事人問詢。
法律對證據的認定,有好幾種,其中就包括“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請注意,這兩種證據,既是並列的,但,又有區別性。人證更重要。
這是因為,“有圖未必有真相”。所以,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說白了,考慮到看監控可能看走眼,視聽資料可能被處理“加工”。
所以,警方對這些監控取證,是一個特別嚴謹的過程。

重慶警方這次也去查看了監控,他們敢於推翻吉林警方檢視監控的結論,這個事,肯定不是輕率作出的結論。只要有點常識,他們一定是進行了更加全面細節的審視複查

最關鍵的還有這個重要細節,就是重慶警情通報裡面明確說

:“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民警赴外省找到當時乘坐李某所牽狗拉爬犁的遊客夫婦瞭解情況,二人均明確表示,李某牽著他們乘坐的狗拉爬犁行進時,爬犁右邊鋼管碰到路邊女士腿部致其倒地。”

請注意,這兩位遊客就是證人,而且,他們是坐在李大爺所牽的狗拉爬犁上游客。
這就意味著,這樣的人證,根本就不是彭大媽這邊的人。而且,人證的現場視角,是最直觀最直接最能看清楚的。

再請注意,只要有起碼的常識,就都知道充當人證,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這兩位遊客與李大爺無仇,也與彭大媽無親,他們會願意違法去做假證嗎?

最後,我還想說一下警情通報裡的“綜合多地調查情況初步查明”“向主治醫生等相關人員瞭解情況”這兩句話。
這裡的多地多人,無疑是值得想象的。說白了,這就是完成一個取證閉環。
特別是“向主治醫生了解情況”,意味深長。換句話說,彭大媽摔傷的原因,也可以透過傷情推論出來。

一個人站著換手套,突然倒地,而且摔得幾處粉碎性骨折,在沒有外力撞擊情況下,可能性大嗎?主
治醫生的結論,相信也一定給了重慶警方足夠的理性和自信。這些,恰恰是之前吉林警方缺位的。

說到這裡,我又想說回到以前拆解重慶警方類似事件通報的感受了,真的太注重細節了,太嚴謹了。這方面,他們的功底是厚實的。
或許有人還會說,那,重慶警情通報為何那麼剋制呀,為何還要強調正在協同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呢?
這就是公共理性,就是權力倫理,就是同行尊重,就是程序正義。

說白了,重慶警方是有紳士風度的,當然,也應該有。

其實,不論哪裡的警方調查,有時倉促出現偏差,也是難免的。作為同行,彼此善待也有必要,而社會輿論在這方面,當然不可能有這樣的容錯空間。
所以,這本身也是輿情理性引導的需要。畢竟,這起事件動靜都鬧得那麼大了,沒有必要再引出次生輿情了。

只可惜,現在有些網友仍然在爭議。

但,基於經驗、法律、常識、邏輯,我相信這一次重慶警方的調查結果是能一錘定音的。
這次真相可能遲來了一點時間,但,正義肯定是不會遲到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在後真相時代,質疑當然是一種品質。
但,失去常識、智識和理性的質疑,有時候,就是一種人性變質了。
PS全文完。共2799

。今天這篇,只是說一些細節推演,只是還原客觀真相,絕無幫腔和拉踩。推薦一本羅翔的書,應該可以幫大家多些法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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