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老C
一個非神即鬼的社會是畸形的社會。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理解和自己觀點不同的他人,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我會一如既往的,努力和稀泥。
1、
上一篇文章《聯想錯在哪裡》,在今天的輿論環境下,寫出來就知道會被很多人罵。罵的人多了,也就習慣了。也懶得回覆。今天擴大聊聊,聊聊企業家這個群體。
聯想不是民族英雄,聯想的創始團隊和高管,從道德角度都是一群普通人,利益驅動的普通人。
優秀的企業家不是聖人,任何一個企業家,都不應該因為企業的成功,就被大眾無限崇拜。企業家不是神。
柳傳志先生當然不是聖人不是神,任正非先生同樣不是聖人不是神。
企業家在道德層面上,也都是普通人,企業家在道德層面不比普通人更高尚,也不需要比普通人更高尚。
企業家的道德水平的平均值和普通人的道德水平均值誰高誰低,我沒做過研究,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如果一個人的性格是大公無私,沒有任何自私自利之心。他是不可能成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的。成功的企業家需要在商業領域有極強的冒險精神和擴張慾望,是渴望而不知滿足的一群人。換句話說,“貪婪”,甚至是無止境的“貪婪”,是最成功企業家的必備品質之一。
一個大公無私,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沒有個人慾望的人,很難成為一個成功的企業家。
企業家不是道德楷模,也並非普通人的好榜樣。在過去的二十年中,成功的企業家身上籠罩了太多的光環。
曾幾何時,柳傳志先生被稱為企業教父,2009年出版的《聯想教父柳傳志》一書中,是這樣形容柳先生的:“本書還原這位傳奇色彩偶像的傳奇人生 啟迪並激勵這個偉大時代中國億萬青年的奮鬥激情與夢想。” “本書勾勒出立體的、生動的柳傳志,展現他百折不撓的毅力、臨危不懼的果敢、愛國憫人的情愫、重視人才的柔情、壯志不已的激情、立意高遠的眼界”
另一本書,用“匯聚奪目的榮耀”來形容聯想和柳傳志先生。柳傳志先生退休時,被俞敏洪評價為“半神半人”。
其他的優秀企業家,身上也籠罩著各種光環。2019年前的馬雲先生,那時真的是風光無限,全國人民都稱之為“馬爸爸”。王健林先生出版《萬達哲學》,中英文全球發行。那時,成功的企業家,是全民偶像,是高高在上的神。
那時的一些企業家,也很享受這種萬人之上,萬丈榮光的感覺。
“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事物總是要走向反面的,吹得越高,跌得越重,我是準備跌得粉碎的。”1966年,毛澤東在一封信中曾經用這幾句話形容自己。當社會給某些企業家過高的光環時,也就埋下了後面的種種。
毛澤東在這封信中,引用了李固《遺黃瓊書》,裡面有這麼一段:“嘗聞語曰:“嶢嶢者易缺,皦皦者易汙”。陽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實難副。近魯陽樊君,被徵初至,朝廷設壇席,猶待神明。雖無大異,而言行所守,亦無所缺,而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
翻譯成現代漢語:東漢時魯陽的樊先生,被朝廷徵召初到京城,朝廷用大轎抬他上殿,設壇設席,對他如同神靈。雖然沒見他有超出常人的表現,但是他的言行中規中矩,沒什麼過失,毀謗之言卻到處傳播,威望直落,難道不是當初人們聽到的對他的評價太高,寄予的希望太多,名聲太盛的緣故啊。
這句話,也適用於今天的聯想。
企業家不是神,不是聖人。如果把自己當神看,結果是吹得越高,跌得有可能就越重。
2、
然而,絕大多數企業家也不是罪人,不是鬼。企業家目的是做大企業,賺取利潤。對企業家來說,賺錢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
大企業有社會責任,但企業的主旨不是辦社會。
巴菲特捐了很多錢做慈善,也公開說他主張給富人加稅。
但2014年,他利用了一個稅法的漏洞,在華盛頓郵報股份的出售案中,規避了4億美元的稅款。
巴菲特認為,我捐錢歸捐錢。但政府稅法有漏洞,我肯定要充分利用,來獲得更多的利潤。稅法有漏洞,我不鑽說明我智商低。企業家的天性就是用一切手段增加收入,獲取利潤,這和慈善捐款是兩碼事。
蓋茨也做慈善。但蓋茨當年在商海搏殺時,是絕對的不擇手段的狠人,打趴了一家家競爭對手。
企業家在競爭中,是不講道德的。用合乎法律,但道德上不高尚的手段競爭,對企業家來說,是家常便飯。
華為是一家好公司,任正非先生是非常優秀的企業家。但華為在競爭中是一家無比兇悍而狼性的企業。道德高尚,大公無私這八個字,是沒法用來形容企業家的。
但大多數企業家也不是罪人,不是鬼。能決定一個人是不是罪人,不是道德,而是法律。如果你認為企業家違法了,可以起訴,可以舉報。但用所謂的道德高尚作為標準去把一個人,一家企業批倒批臭,我個人是無法接受,堅決反對的。
3、
至少,我自己認為我沒有資格去批判柳傳志先生。我一直認為,道德標準是用來自律的,而不是用來約束他人和指責他人的。
《孟子·盡心上》中說:“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拔一毛而利天下而不為的楊朱,是極端個人主義者,極端自私自利。
然而,我捫心自問,我到底願意為“利天下”付出多少個人代價呢?
利天下,比較虛,就舉個具體的例子,比如中國突破光刻機技術,做出國產EUV光刻機,這個算是“利天下”。我個人願意付什麼個人代價?
拔一毛我肯定願意。拔十毛我也願意。
斷一根指頭….. 我要好好想想…… 考慮到可以打麻藥,斷一根小腳趾也不至於影響後面的人生,我可能反覆糾結後還是願意。
但是斷一隻手,我就不願意了。讓我掉腦袋來換中國突破光刻機技術,我肯定100%不願意。
我雖然愛國,但願意為了利天下付出的代價也是有限的。我就是一個普通人,不是英雄。我崇拜那些願意為國獻身,付出生命的英雄,但我自己做不到。
所以,我認為我沒資格指責別人不愛國。愛不愛國是他人的自由。一個人可以選擇不愛國。但如果這個人因為自己不愛國,就去侮辱真正愛國者和為國犧牲的英雄,我就必須狠狠的罵這種人。
英雄是少數,道德聖人也是少數。十惡不赦的人,其實也是少數。
大多數人都是你我一樣的普通人。
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有人地位高,有人低,有人有錢,有人沒錢,但都是普通人。普通人都有喜怒哀樂,都有生老病死,都有自私自利的小算盤,都有各自的慾望。
4、
一個非神即鬼的社會是畸形的社會。
中國也曾經歷這樣的社會,那位永遠健康的副主席,要麼是第二號神,要麼是第一號鬼。
一夜之間,紅桃四可以變成黑桃三。
那十年,人間變化千千萬,升降起落,猶如急流泛。天翻地覆大轉換,英雄轉瞬成壞蛋。
那十年,表面上人人都大公無私。不僅僅不能有自私的行為,甚至不能有自私的念頭。人人都要“狠鬥私字一閃念”。
然而,那十年,雖然也湧現了很多大公無私的真正英雄,全社會的平均道德水平,也未見得比現在高尚多少。
上一篇文章寫完後,有人說我是在和稀泥。沒錯,我就是要和稀泥。
因為,我深深的厭惡一個“非神既鬼”的社會。我並不喜歡聯想,也不認為柳傳志先生是企業教父,人間完人。柳先生不是神,但我也堅決反對把聯想批倒批臭,非要把柳傳志先生打成鬼。
我給聯想洗地,是因為我希望我能生活在一個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的社會。不希望我生活在一個昨天是光芒萬丈的“神”,今天就是惡貫滿盈的“鬼”的社會。
至於聯想今天碰到的問題,也許就是這句話 “毀謗布流,應時折減者,豈非觀聽望深、聲名太盛乎?” 過去被抬得越高,今天就摔得越重。
夫窮高側危,大滿則溢,月盈則缺,日中則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數也。天地之心,福謙忌盛,是以賢達功遂身退,全名養壽,無有怵迫之憂。
從某種意義上,這一場風波,對聯想來說,也不一定是一件壞事。
5、
社交網路產生的“資訊繭房”,資訊繭房讓大家站隊,讓大家極化。
現在的社會,一個有爭議的人,不是神,就是鬼,可能一半的人認為他是神,另一半人認為他是鬼。
美國最近的kyle Rittenhouse案件,就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槍桿子裡面出人權!—美國少年殺人無罪的庭審內幕》
《子皮 | 裡滕豪斯案判決:美國悲哀的一天》
上面兩篇文章,觀點完全相反,作者都是住在美國的華人。右翼說他是英雄,左翼說他是兇手。
這個案子是非常有爭議性的。
從庭審記錄上,Kyle 有一些自衛的證據,加上威斯康星的法律對正當防衛的定義非常寬鬆,所以陪審團判他無罪,也不是什麼枉法。
但右派也無法回答一個問題:這個17歲少年如果是一個黑人。他拿著準軍用步槍,在火藥味十足的抗議街頭,警察會視若無睹嗎?Kyle殺了人之後,安然自若的離開,警察不但沒有逮捕他,讓他自由的回家。如果他是黑人,能得到這個待遇嗎?
無論如何,Kyle不是什麼英雄。他就是一個做事衝動不過腦子的憤青。
美國社會,現在就是不斷的被一件又一件的事件所撕裂,人民的思維越來越極化。公眾人物,要麼是神,要麼是鬼。或者是一半人心目中的神,另一半人心目中的鬼。
我不希望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自己的國家 – 中國。
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理解和自己觀點不同的他人,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
所以,我會一如既往的,努力和稀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