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文!打工人告老闆,獲賠100000美元!

作者@地裡匿名使用者A808F
釋出在一畝三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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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老公告前司(10人小公司)的案子結了,獲賠$100k,發帖為其他打工人提供一些經驗。

Part 1: 時間線

1.

第一年結束:performance review優秀。按照合同規定:工作滿一年,漲工資2萬。於是要求老闆按合同加薪,老闆拒。最終協商結果是:暫時加薪不了,可以多給PTO(黑字白紙郵件留證)。
Note: 職場老油條的我,一聽不按合同加薪,警鈴大作,讓我老公任何事情都要保留郵件證據

2.

過了3月,打算請假3周(2萬 約等於 2.5月假期),郵件來回溝通一個多月

3.

最後一封請假溝通郵件後一週,收到郵件:要以performance不好的理由辭退他。
Note: 此次評估和上次評估,有8個月時間重合。So,平時是空麼? 在過去的同一時段/同一個人,公司對他的評價 從極好變為極不好

4.老公去辦公室理論,老闆威脅blablabla,想讓我老公自己離職(這樣公司就不用給失業金了)。呵呵呵。我老公送了他一句:winer never quit, quitter never win。過了兩天老闆看著我老公就心煩,就把他辭退了。

Part 2: 做決策

1.

投入和收益比。對打贏這個官司,我倆信心很大,證據確鑿,案情簡單。So,告的過程不會太複雜,不會花掉我們太多時間和精力。(對我們而言,生命時間和質量是非常貴。所以,要花極大的時間和心力的話,我們不會去做這個事情,不值得。當然,如是不共戴天之仇,另當別論)。

2.

風險:我們有身份,也不需要他reference一類的,這種案子下個公司不掘地三次的查,也發現不了。(如果,一個公司,因為打工人正當維權了而不僱傭他,這種公司也不值得我們為它工作。人生選擇不只有苟且,我們辛苦學一技之長就是為了站著活著。用腳投票為更有道德的公司工作,也算事為行業的良性發展,作出我們自己的選擇)。
So,不告白不告

Part 3: 過程

1.

立馬下載所有證據,整理時間線。月約了10來個律師(都是頭30分鐘約談免費的)。

2.

約談律師,最後選了西雅圖skidmorefomina律所的一個律師。選他的主要原因:

(1)思路清晰,溝通高效

(2)不用付律師費,告成了,按比例分(100k裡律師分了40k)。(我們比較喜歡這種,沒告贏,沒貢獻,沒啥資格獲得報酬。分成的形式確保我們是利益共同體,律師會盡全力去做這個案子)。

3.

被辭退的郵件一週內,前老闆收到了我們的律師函。從此,我們在沒和前司有過任何直接溝通。

4.

整個過程中,律師不時給我們打個電話彙報一下程序:大致就是對方和解賠償金加到多少錢了,二位滿意不?

5.上庭前2月,前司繃不住了,和解金加到100k。我們就接了。

Part 4: 總結

整個過程歷時9個月,我們一共大概花了20小時處理這件事。整個體驗是非常愉悅和興奮的,痛打惡人,不爽都難。
各位打工人們,工作上我們做好自己的工作。但如果遇到了不公,在不傷害到自己的情況下,儘量勇敢反擊,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自己的權益自己都不為之抗爭,無良鼠輩不欺負這樣的人欺負誰。
P.S 另外一個爽文:我的第一份工作,離職時老闆不想發我工資。跑到辦公室裡堵老闆,先電話錄音我上班了這個事實,再狂罵了該英國老闆半小時,第二天工資就到賬了。
補充大家的提問,是按「不正當辭退和報復性辭退」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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