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城市過去透過發消費券,以圖刺激消費。以我的觀察,這類消費券的分發機制存在天然的缺陷,而且利用率並不高,最後流於形式,很難起到真正刺激消費的作用。
一起琢磨個問題:怎麼發錢有效?
每次在微博上提起發錢,難免有人調侃說都發錢等於沒發,也有的人和我的觀點類似,發消費券那種,還得搶,效果有限。
其實有一種比較簡單的發錢辦法,就是補貼低收入地區的水電煤氣費用。說起來也非常簡單,就是按照特定地區,階段性針對給水電煤氣打折就行了,因為水電煤的供應方基本都是國企,比較容易算出來整體打折後的額外成本,然後財政上做一下轉移支付就可以搞定。
別小看這點打折費用,一個月少支付 100 塊的話,對於經濟沒那麼發達的地區,可以把這筆錢用來改善日常生活。會真正起到刺激消費的作用。
如果還不知道怎麼做,可以學習借鑑一下新加坡,發錢,人家是有經驗的。

另外,以前還有個建議:
大家還有什麼關於「發錢」的意見?關注我,留言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