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是一張完美的地圖, 有確定所在位置與指引方向的作用, 若人們隨意的走時, 就無法走到想到達的目的地.《聖經》記載了人們的靈魂應該過什麼樣的生活, 哪一條道路會走向滅亡 (沒有得救) 或生命 (得救), 不管人們遇到什么樣的困難, 凡飢渴慕義的的,遵行神旨意的人,聖經都能安全、準確、輕鬆地引領人們到天國。透過《聖經》能因發現 神的旨意而經歷 神的能力與做工, 因為《聖經》見證 神的話語而顯現了耶穌基督, 而指引我們要如何才能 “見到耶穌基督”.
《聖經》到底是“誰”寫給“誰”的書呢?
一:首先我們首先來確定一點《聖經》是什麼書?
在形式上《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其中舊約39卷,新約27卷;舊約主要用希伯來文寫成(其中一小部分用亞蘭語),新約則是希臘文。舊約完成時間是耶穌降生前數百年,新約則始於耶穌受難、復活、昇天之後。
舊約主要由:
1、摩西五經 :預表基督
2、歷史書12卷 :尊榮基督
3、詩歌 5卷 :讚美基督
4、大小先知書17卷:預言基督
大約寫於公元前1400前間。
新約主要由:
1、四福音書
2、使徒行傳
3、書信21卷
4、啟示錄 (耶穌再來的預言)
《聖經》先後共有40多位記錄者,他們的時代不同,職業不同,身分不同,寫作的環境也不相同。摩西是政治領袖,約書亞是軍事領袖,大衛和所羅門是君王,但以理是宰相,保羅是猶太律法家,路加是醫生,彼得"約翰是漁夫,阿摩司是牧羊人,馬太則是稅吏……
由此可見《聖經》雖然記錄者有很多,但是這經書的作者卻是隻有一位——神。是從天上來的神的話語,而沒有人的參雜。

二、《聖經》是“誰”寫給“誰的?
透過上面的見證我們明確的知道《聖經》的作者是神,但是是寫給誰的呢?經上說: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譯: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 ,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 3:16-17 )
《聖經》是神的話語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藉著每個時代的先知使徒所記錄,而在其中不只是記錄神在創造經營計劃中的歷史與教訓,更多更重要是神與選民的約定。
從起初神所揀選亞當開始,約定就從來沒有離開過人,直到選民的背道,最後神的離開選民被滅亡,再次的揀選並立新的約定,救恩的開始。
神在約六千年前與亞當和夏娃立下了約。這約定的內容就是有關生命樹果實和善惡樹果實的(創2:9, 創3:22)。但是亞當和夏娃被蛇所迷惑,背棄了神,吃下了善惡果,最終被神趕出了伊甸園(創3章)。
此後,神用洪水滅絕了犯下了罪的亞當世界(創7章)。雖然此後神與挪亞世界又立下了約,但是挪亞的兒子含重蹈覆轍再次犯下了前人所犯過的罪,使得其兒子也受到了牽連一起受到了詛咒(創9:18-27)。
含的後孫迦南世界也遭到了滅亡。挪亞以後,神又與亞伯拉罕立下了約(創15章)。在歷經了四代直到摩西的時候,這些約定既得到了成就(出12章),同時神又與他們重新立下了新的約定(出19:1-6)。
神命令約書亞和以色列子孫們進入迦南地後滅掉迦南七族。不僅如此神還對將來的事情與他們立下了約定(書24章)。約定的內容就是:除了神以外, 不可有別的神。但是由異邦女所生的大衛的兒子所羅門(撒下12:24),他建造並侍奉了異邦神,最後他還是像亞當一樣違背了神的旨意(何6:7),結果導致全以色列都遭到了滅亡(王上11章)
神把這一切都告訴給了耶利米先知,神又與其約定要重新立新約(耶31:31-32)。這成就這約定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按照預言書中那神所差來的“以馬內利”(賽7:14),接待並相信她口裡所出的,就能得到救恩。距立下了此約定約幾百百年後,神臨到其愛子耶穌的身上,藉著耶穌成就了約定(約19:30)。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希伯來書 8:6-10 )
由此可見:《聖經》記錄的是神家的事情,創造主從最開始發聲說話的那一刻開始,目的就是為了要和神所揀選的”選民“ 即 ”屬神的人“同住(創1:26-28,啟21:1-4),然而一次又一次的“神與選民”立約,選民一次又一次的背約,因此就出現了本文中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後3:16)”。從而證明了一件事情《聖經》並不是人類史,乃是“選民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