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過去,中國法學教授前往海外留學或訪問主要以日本、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大陸法系國家為主。近年,前往美國、英國等普通法系國家及地區留學或訪問,並回國任教的法學教授逐漸多起來。
根據學院官網等公開資訊,本文彙總了曾在美國、英國等普通法系國家及地區留學或訪問的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為有志於回國當大學老師的LLM/JD/JSD等法律青年學者提供參考。
蔡從燕,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2011-2012,紐約大學法學院中美富布賴特學者暨全球研究人員(Global Research Fellow);2014.12,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
蔡培如,復旦大學法學院青年副研究員。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碩士(LLM),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陳力,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1999年,香港大學普通法研究生文憑。曾在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國際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美國耶魯大學(Fox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美國弗吉尼亞大學(富布萊特訪問學者US-China Fulbright 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長期從事國際法學研究,在美國華盛頓(聖路易斯)大學講學。
杜宇,現任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2014-2015,斯坦福大學法學院,中美富布萊特訪問學者。
葛偉軍,現為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00年至2001年就讀於英國劍橋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獲中美富布賴特研究學者專案的錄取,在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訪學。
高凌雲,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新加坡國立大學比較法學碩士,美國威拉姆特大學法學博士,美國俄勒岡州、紐約州律師,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HauserGlobal Senior Fellow,美國密歇根大學、哈佛大學、加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美國凱斯西儲大學客座教授,為美國JD/LLM學生講授比較信託法、國際商事交易法和中國商法等課程,並先後應邀在美國哈佛大學、紐約大學、康奈爾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杜蘭大學以及國際信託從業者協會(STEP)與美國紐約律師公會等進行有關信託法和商法的公開演講或學術報告。
龔柏華,復旦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博士生導師,兼職律師。1991年留學美國喬治敦大學法律中心,獲法學碩士學位;1995年美國密西根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季立剛,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曾在美國耶魯大學(2004-2005)訪問研究。
蔣超翊,復旦大學法學院青年副研究員。2012-2013,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研究法律碩士 (LL.M specialized in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2013-2015,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U.S.-Asia Law Institute) 研究員;2015-2019,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法科學博士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S.J.D.)。
李傳軒,1978年12月生,法學博士。曾任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2014)、副院長(2017),現任復旦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研究員(2012-2013)。
林暖暖,法學博士(Ph.D., LL.M., LL.B),曾先後任教於澳大利亞紐卡斯爾大學法學院和澳大利亞迪肯大學法學院,現為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擔任牛津大學Medical Law Review(《醫事法評論》SSCI,影響因子1.4)。
賴駿楠,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2012. 8 – 2013. 9,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陸志安,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1999年,英國格蘭摩根大學,歐盟法法律碩士。2000年,美國耶魯大學,美國憲法中的民權保護 研修;2000年,英國諾丁漢大學,國際人權法研修;1996年,美國巴爾的摩大學,透過法院保護智慧財產權研修;1995年,美國杜克大學,跨國法研修。
沈灝,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哥倫比亞大學中美富布賴特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2014-2015)。哥倫比亞大學復旦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交換(2011)。
唐應茂,現為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任職於美國謝爾曼·斯特靈律師事務所、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美國蘇利文·科倫威爾律師事務所、北京大學法學院。1999.8 – 2000.5,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LLM);2001.8 – 2004.10,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律科學博士(JSD)。
王偉,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畢業於美國南方衛理公會大學、英國倫敦大學,分別獲得LL.M.(比較國際法專業)、法學博士學位。2005-2006年在香港大學法學院工作(Research Fellow)。2014年1月,應邀赴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聖路易斯)講授短期課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王志強,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耶魯大學法學碩士(2006)、法學博士(2014)。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愛德華訪問學者(2005)。
熊浩,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在加入復旦法學院之前,他曾是香港大學中國事務處研究助理。熊浩博士於華東政法大學、墨爾本大學和香港大學分別獲得其法學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他曾於2011-2012年度獲得美國國務院頒發的富布萊特獎學金,並作為富布萊特學者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從事學習與研究工作。
許多奇,復旦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教授、博導。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富布萊特訪問學者、紐約大學法學院Hauser Global研究員等。
葉會成,復旦大學法學院青年副研究員。2017.09-2018.09,美國亞利桑那大學哲學系訪問學生。
楊嚴炎,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訪問學者(2014),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愛德華訪問學者(2010)。
楊依,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12–2013,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LL.M。
張乃根,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1989-1990年)和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1993-1994年)訪問學者,密西根大學法學院(1996-1997年)和喬治城大學法學院(2006-2007年)富布賴特研究學者,以及香港大學(2001年)、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1996年至2008年多次)訪問教授等。
張光傑,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8年夏曾參加美國杜克(Duke)大學與香港大學法學院的比較法培訓,2001年美國紐約大學(NYU)法學院訪問學者。
章武生,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1994年破格晉升)、博士生導師(2003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