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能帶來什麼?

本文是圓方的第1159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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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千呼萬喚始出來。
《民營經濟促進法》今天終於全文刊發,也將會在2025年5月20日(520這個日子彩頭不錯)開始實施。
最早立法是始於2023年7月
當時,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的意見》,明確提出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要求透過立法為民營經濟提供製度支撐。
之後2023年12月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明確將“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納入政策議程,要求加快立法程序,回應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制度性障礙。
這些制度型障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市場準入壁壘,存在隱性門檻與所有制歧視,部分領域雖未列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但存在“玻璃門”“彈簧門”現象。
融資渠道受限,賬款拖欠與“三角債”問題。
產權保護不足,執法程式不規範,存在“選擇性執法”“異地趨利型執法”現象。
政策穩定性問題,政府違約與“新官不理舊賬”。要素獲取不平等。土地、技術等資源分配傾斜,人才與資料資源限制。
2024年7月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民營經濟促進法列為重要改革舉措,正式納入國家立法計劃,推動立法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
2024年10月
司法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公佈《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 》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24年12月與2025年2月
草案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十四次會議兩次審議,重點圍繞公平競爭、權益保護、執法規範等核心條款調整最佳化,逐步形成法律框架。
2025年4月
在2025年4月30日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草案完成第三次審議並表決透過,最終確定法律文字為9章78條。
02
那這個新鮮出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會給我們國家的市場環境帶來什麼樣的變化呢?
今天圓方把自己感覺比較深的幾條列出來,大家也一起來感受一下這部法律可能會對於未來所帶來的變化。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第四條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
第八條
加強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創新創造等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支援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參與評選表彰,引導形成尊重勞動、尊重創造、尊重企業家的社會環境,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氛圍。
第二章 公平競爭
第十一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政策措施的舉報,並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的行為。
第三章 投資融資促進
第十七條
民營經濟組織投資建設符合國家戰略方向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依法享受國家支援政策。
第二十條
……對金融機構向小型微型民營經濟組織提供金融服務實施差異化政策,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合理設定不良貸款容忍度、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第四章 科技創新
第二十七條
……引導非營利性基金依法資助民營經濟組織開展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加強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原始創新的保護。
第五章 規範經營
第三十四條
……在促進民營經濟組織健康發展中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引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十八條
……依法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鼓勵有條件的民營經濟組織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第三十九條 
國家推動構建民營經濟組織源頭防範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支援引導民營經濟組織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
第四十條
……區分民營經濟組織生產經營收支與民營經濟組織經營者個人收支,實現民營經濟組織財產與民營經濟組織經營者個人財產分離。
第六章 服務保障
第四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及時聽取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各類經濟組織的意見建議,解決其反映的合理問題。
第四十五條 
國家機關制定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相關解釋,或者作出有關重大決策,應當注重聽取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各類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建議;在實施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不溯及既往。
第七章 權益保護
第五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等傳播渠道,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惡意侵害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格權益。
第六十四條 
規範異地執法行為,建立健全異地執法協助制度……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
第六十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依法或者依合同約定及時向民營經濟組織支付賬款,不得以人員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批覆、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拖延支付民營經濟組織賬款
第七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依法向民營經濟組織作出的政策承諾和與民營經濟組織訂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人員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經公平競爭審查或者未透過公平競爭審查出臺政策措施;
(二)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中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
第七十二條 
違反法律規定實施徵收、徵用或者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違反法律規定實施異地執法的,由有權機關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三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拒絕或者拖延支付民營經濟組織賬款,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履行向民營經濟組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依法訂立的合同的,由有權機關予以糾正,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七條 本法所稱民營經濟組織,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由中國公民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前述組織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民營經濟組織涉及外商投資的,同時適用外商投資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03
整體覺得比較重要的專案就是這些。
說一下具體感受。
到底哪些民營企業會受益?
客觀來講,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大概不會直接帶來所有民營企業的蓬勃發展,畢竟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還是中小企業。
卷的還是會卷,不賺錢的可能繼續不賺錢,被處罰的可能繼續被處罰。
真正受益的,應該是那些大型民營企業,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相當於幫他們打開了繼續上升的天花板。
最重要的一條是哪一部分?
個人感覺最重要的條目是第8章。也就是法律責任這一塊。裡面多次提到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在過去,不管是不公平競爭,還是遠洋捕撈,又或者是拖延賬款。很多時候在體制內不但不會被裝置違法,還可能會被看為“能人”。
這次對於法律責任的明確。應該是風向轉變的契機,但是這到底有沒有效果?還要看,《促進法》會不會緊接著就出幾個案例出來。
畢竟法律生命在於實施。
總體來講《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當二十年,三十年後,我們回頭來看,可能會意識到,這件事情和特朗普的關稅戰,貿易戰相比,對於中國的影響重要的多。
可以預見,隨著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持續完善,我國民營經濟必將迎來高質量發展的黃金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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