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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紐約賈律師的第1952篇原創

(垃圾桶內的黑色膠袋 | 圖片來自網路)
警方判斷,被害人的丈夫,現年35歲的Samuel Haskell有重大嫌疑。在嫌犯和被害人共同居住的房子裡,警方發現了犯罪證據
,包括血跡和其它與謀殺、分屍相符的物證;發現的證物目前有待法醫的進一步確認。
8日下午,警方以涉嫌謀殺罪名逮捕了Haskell並將其關押,保釋金為200萬美元。根據法院記錄,嫌犯Haskell曾在2008年因受到兩項 “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罪的指控被捕,在2010年被判3年緩刑。

(警方在Haskell家中進行搜查 | 圖片來自網路)
三個孩子未來的撫養問題
根據媒體報道,嫌犯與其妻子共育有三子,年齡分別為6歲、8歲和12歲。這三個孩子於8日在學校被找到,現由洛杉磯兒童與家庭保護部門(Department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 DCFS)接手進行照料。那麼,這三名孩子未來將由誰來撫養?他們的父親是否還擁有孩子的監護權?
一般情況下,父母對孩子有兩種型別的監護權:法定監護權(legal custody),和實際撫養權(physical custody)。但需要注意的是,擁有法定監護權不一定會擁有實際撫養權,而擁有實際撫養權一定擁有法定監護權。
法定監護權,是指父母對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等做出重大決定的權利。通常,多數法院以父母雙方共同擁有孩子的法定監護權為前提,讓父母雙方都參與孩子的撫養。但如果父母一方出現精神疾病、吸毒或酗酒、虐待、犯罪等原因,法院可以將監護權判給另一方。
與法定監護權類似,實際撫養權是指與孩子居住在一起、能夠合法撫養孩子的權利;在多數法院中會以父母雙方共同撫養權為基準。在父母一方出現家暴、虐待、吸毒或監禁等原因,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另一方。綜上來看,在這起案件中,三名孩子的父親因涉嫌謀殺而被警方關押,在法院看來,其無法為孩子提供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大機率會被剝奪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

(嫌犯和被害人的住處 | 圖片來自網路)
在母親已身亡的情況下,法院通常將會指定一名人選,作為三名孩子的監護人(guardian)。關於這三名孩子將來由誰監護和撫養的問題,我們可以從一起類似的案件說起。今年1月,馬薩諸塞州的一名名為Ana Walshe的女子失蹤。兩週後地區檢察官因涉嫌謀殺,逮捕了Ana Walshe的丈夫Brian Walshe。而這對夫婦三個年齡在2歲到6歲之間的孩子,隨後由麻省的兒童和家庭部門(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Children and Families, DCF)監護。
DCF的發言人曾表示,每當兒童需要被DCF監護時,該機構的首要目標是找到兒童身邊已知的親戚,或值得信賴的成年人。將兒童安置在熟悉的人(例如老師、教練或其信賴的長輩)身邊,可以在他們遭受身心創傷的情況下,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他們穩定情緒。這種情況通常被稱為“親屬寄養(kinship foster care)”或“兒童特定寄養(child-specific foster care)”,通常比直接將兒童安置在寄養家庭的情況更為常見。DCF也表示,當兒童需要被他們監護時,他們必須立即向少年法庭提交書面宣誓書,說明孩子被帶走的原因。法院可能會向 DCF 發出緊急監護令,並在三天內安排聽證會,以確定兒童是否應繼續由DCF監護。DCF發言人也曾表示,法院將最終決定兒童的監護權歸誰所有。
在本案中,由於嫌犯的家庭背景殷實(父親為好萊塢頂級製片人,母親曾為密西西比小姐),法院可能會考慮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他們的爺爺奶奶,也就是嫌犯的父母,但具體法院是否會這樣判決還未可知。
死者為大,希望兇手能夠早日獲得相應的刑罰。同時,也希望死者的三個孩子能早日被妥善安頓,死者的父母也能早日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