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是當代年輕人的最優解?

今天看了篇文章,主題透著一種絕望——
我們每個人,都註定會和錯的人結婚。
作者說,首先你剛接觸一個人,你的第一印象,和他真實的樣子一定會有出入。
一方面人多少會點偽裝,正常人都不會第一次見面就把自己的缺點完全暴露給你看,另一方面,我們自己也多少會腦補一部分。
一旦我們對對方產生好感,就難免會放大他的優點,放過他的缺點,甚至他沒表現出來的優點我們都想透過幻想給他補足。
這樣一來,你最初喜歡上的他和真實的他之間,必然會存在一定比例的誤差。
可能是三成,五成,甚至更多。
更重要的是,對方搞不好也是這麼看你的……
你對他有好感,你也會包裝一下自己,給他更多的幻想,於是這個誤差的比例還得乘以二。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情侶最初情投意合,時間越長矛盾越多,都覺得對方變了。
很大的可能是你倆都沒變,只是真實的一面逐漸顯露出來了而已。
於是兩個人恍然大悟,原來是我們從一開始就搞錯了,才把對方當成了對的人。
有人說人無完人,誰還沒個缺點呢,有缺點就慢慢磨合,互相遷就啊。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根據我的觀察,人們挑選伴侶的時候幾乎採用的是最嚴苛的一套標準。
我們嘴上說想要一個mr right(對的人)的時候,實際想找的是一個mr perfect(完美的人)。
找工作的時候,誰都知道沒有完美的工作,能養活自己,別的都好商量。
交朋友也沒人苛求完美,聊得來就好了。
甚至我們買東西都不指望完美,好看的高跟鞋穿著不舒服,便宜的產品往往質量一般,這些我們都能想通,能接受。
唯獨伴侶不行,伴侶就得越完美越好,一點小瑕疵都能被放大無數倍,成為你平淡日子裡的刺。
為什麼?
因為伴侶和我們關係最緊密。
工作不開心,忍忍就過去了,大不了下班去尋開心。
朋友無傷大雅的小毛病一般也妨礙不到我太多,最好的朋友在家亂丟臭襪子,你會介意嗎?
當然不會,畢竟又不丟你家裡。
但伴侶的臭襪子可是貨真價實丟在你房間的,你只會想把他一起丟出去。
另一方面,我們對愛情,婚姻也總殘存著一點浪漫主義的幻想。
工作,社交,日常生活是很現實的,現實必然有瑕疵。
但愛情是浪漫的,它就應該完美無缺。
我們下意識地用浪漫主義的標準來要求愛情,把“不完美”等同於“不對”,“不好”。
又會在熱戀期結束,包裝和濾鏡都慢慢消退的時候,不斷發現對方的不完美,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望,反覆確認“原來他不是我想象中那個對的人”。
認清這個真相之後,我們面前似乎就只有三種選擇。
要麼離開他,換人。
這是聽起來最爽的,而且如果對方的不完美確實涉及原則問題,出軌家暴黃賭毒,那也確實是最可行的。
但很多非原則性的不完美,換個人也差不多。
這個男人不夠講衛生,那個男人沒有儀式感,再換一個又太愛玩讓人沒有安全感,真找到一個十全十美的,搞不好換他要挑你的刺了。
還是回到最初那句話,人無完人,單純靠換很難解決本質問題。
第二個選擇是,他哪裡不好讓他改,好男人是調教出來的。
我倒不是說人完全不可能改變,但至少根據絕大多數人的經驗,大部分成年人想要發生“質變”,難度不小。
成年人的三觀和生活方式基本都已經固定,而且多半都是他們在這麼久的成長過程中找到的,最貼近自身舒適區的選項。
你說亂扔襪子不對,得改,他可能覺得家裡亂一點反而更舒服,他還希望你把潔癖改了。
這樣下去就沒完沒了了。
最後一個沒辦法的辦法,就只能湊合過。
雙方在原則問題上沒什麼分歧,亂不亂扔襪子,過節有沒有花這種細節只好睜隻眼閉隻眼,將就著過下去。
說好聽一點,就叫“接納”。
但這不就是一開始那篇文章的觀點嗎?
我們都沒辦法和自己心目中對的人結婚,因為根本沒有對的人,你也無法塑造出一個對的人,事實上,你也同樣不是他心裡對的人。
彼此失望,甚至偶爾彼此怨恨,互相看不順眼,但還得這麼過。
這就是婚姻。


寫到這裡一定會有同學想要迅速拉到留言區說,所以我選擇不結婚。
是的,這也是為什麼我雖然專職教人談戀愛,也向來建議大家如果可以的話,多談談戀愛。
但我從不鼓吹結婚有多好。
因為這壓根就是兩回事。
戀愛可以浪漫主義一點,享受美好的,開心的部分,最直觀的,你們至少可以選擇不住一起,避免很多生活瑣事的麻煩。
你不用處理他的襪子,不用遷就他的不浪漫,不完美。
但結婚之後,這些問題都是避不開的,結婚就是和一個人的缺點,和他的最低處過日子。
你不想容忍一個人的缺點,所以選擇不結婚,完全沒問題——事實上,這也是為什麼現在那麼多年輕人不想結婚的主要原因。
但隨著年齡增長,你對孤獨的理解和感受,將會前所未有地加深。
這種感受,不到特定的年紀可能很難互相溝通,但我身邊比我年齡再大一點,三十幾歲的朋友基本都提到,十多年前覺得自由和自我是最重要的,完全不願意為別人妥協。
直到最近幾年,發現容納另一個人到自己的生活裡,互相遷就,也互相陪伴,變得越來越有必要。
就算不完美,也沒什麼。
也就是前面說的,你可以發自內心地“接納”了。
所以,與其說年輕人選擇不結婚,可能更準確的說法是,年輕人選擇“現在”不結婚。
直到未來某一天,實在是孤獨了,以至於願意適當妥協的時候,再步入婚姻。
晚婚,是他們尋求的另一種平衡點。
我知道很多年輕的同學會想反駁我,我能理解,也不是非要用一篇文章來改變誰的想法。
我只想表達,也許我們真的沒可能遇到所謂“對的人”,擁有不了最理想,最完美的婚姻。
但人在不同的階段,對完美的婚姻和感情,對理想中的另一半,對“對的人”的標準都會變。
以前覺得無論如何都不能妥協,不能接受的,有可能隨著年齡和閱歷的變化,變得沒那麼絕對。
我們就是沒辦法和對的人結婚,可那又怎樣?
那並不代表我們不能擁有一個還不錯的婚姻,擁有一個不太孤獨的餘生。
這就夠了。
以及,年齡增長往往也伴隨著解決問題的能力增長。
說直白一點,多攢下來一些錢,或許可以換個大點的婚房,兩個人都能擁有相對更多的私人空間,互不干擾的部分也能更多一點。
這未嘗不是另一種緩解矛盾的有效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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