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對中國夫婦賣掉自己在國內的兩套房,掏出畢生積蓄,給兒子在紐西蘭買房。
待到晚年,老兩口不僅沒能等來兒子的回報,還差點落得個“無家可歸”。
最終,這場風波走上了紐西蘭奧克蘭高等法院的審判席,出現了親子間對薄公堂的一幕。
父母掏錢替兒還貸
老來反遭兒子驅趕
據紐西蘭媒體報道,多年前王鑫(Xin Wang,音譯,下同)在奧克蘭因婚姻破裂陷入窘境。

他的父母出手幫了他一把,還清了他與前妻共同居住的房子的貸款。
同時,還向他的前妻支付了8.5萬紐幣,作為她對這棟房子原始出資的補償。
老兩口當時一共掏了44.7萬紐幣,約合人民幣194萬。
這筆金額不算小,夫婦兩人是賣掉了國內的兩套房產後才籌集到的。
這棟位於Te Atatū的房子當時登記在了兒子王鑫的名下,因為夫婦兩當時以為,
沒有紐西蘭的身份是不能在紐西蘭購買房子的(實際並非如此)。
老兩口想的是,晚年會前往紐西蘭安度晚年,沒成想事情並未按照期待的方向發展。

2015年起,王鑫將房子租了出去,每週租金為630紐幣,用於其個人生活。
2016年,王鑫再婚了。
他與第二任妻子結婚,並透過家族信託在Flat Bush購買房屋,這成為他們的新家。
2018年,王鑫的父母移居紐西蘭。
當老兩口搬來紐西蘭、開始辦理居留簽證時,他們暫住在兒子位於Flat Bush地區的住所,因為Te Atatū的房產此時仍在出租中。
夫婦兩與兒子兒媳同住了兩年左右時間。2020年,兩人向兒子詢問自己能否搬進自己出資購買的Te Atatū的房產。

但是兒子卻告訴他們不行,因為他需要那處房產的租金收入。
之後,由於兒媳與母親發生爭執,父子關係也進一步惡化。
兒子要求父母搬離Flat Bush住所,另行租房居住。
母親給王鑫發簡訊說道:
“鑫,我相信這個主意不是你自己想出來的。真是太冷酷了!這簡直是堵死了我們的後路。”
“如果我們聽你們的,用已經所剩無幾的養老金去支付租金,我們的晚年就會一直處在焦慮中,生病了都不知道錢從哪裡來。你會給我們嗎?你肯定不會。”
“可現在,我們有房子卻不能住,還得另租房屋,這誰也說不過去!……我們一生都在為你付出,你自己也知道,而你也知道我們現在已經一貧如洗。”

母親與兒媳不合。從母親的這段簡訊中可以看出,雖然她對兒子冷酷無情地做法感到心寒,但依然不願多指責他,暗示這個主意是“別人”想出來讓王鑫執行的。
2022年1月,王鑫指責父母在春節期間給孩子包的紅包太少,讓他感到沒面子。

或許是父母因為這件事對兒子感到徹底的心寒了。王鑫表示,就是在這件事之後,父母首次聲稱Te Atatū的房產屬於他們。
他認為父母這樣做,是為了“報復”他支援妻子的立場。
同年3月,王鑫在未通知父母的情況下,聘請中介試圖出售該房產,父母被迫提出禁止令,阻止交易。
法院裁決:
房子歸還父母
由於王鑫拒絕交出房子的鑰匙,2025年初,這對老夫婦不得不將兒子告上奧克蘭高等法院。
他們希望法院證明,儘管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且沒有書面協議,但他們才是該房產的真正所有者。
他們告訴法院,所有理性的人退休後都追求財務穩定,因此不可能無償將全部養老金贈與兒子,這種行為等同“經濟自殺”。
更合理的解釋是:
他們之所以支付447,361.05紐幣(約合41.383萬澳元),是基於與兒子的口頭協議。
夫婦倆還提到中國文化中的“孝道”概念,即子女在父母年老時應當贍養照顧他們。
他們認為,在這一文化背景下,根本不可能無條件將鉅額資產贈與成年子女。

法官Greg Blanchard完全支援父母的主張,
認定他們是Te Atatū房產的真正所有人,因為他們將大部分退休儲蓄投入其中。
他表示:“我不認為他們會在沒有與王鑫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將如此大筆資金交給他。”
而王鑫則否認有任何“協議”存在。
他聲稱父母支付的447,361.05紐幣是贈與。
不僅如此,他還反訴父母,稱他們出售其中一處房產所得本應屬於他。
對此,父母表示,房產登記在他名下,是為了將來他們去世後讓他繼承更便利,但他們從未打算在有生之年將房產無條件贈與他。
王鑫還辯稱,即便有協議,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他主張“孝道”是他對父母利益的道德義務,這種義務的保護作用超過法律協議。
換句話說,王鑫認為即使沒有法律協議,他也有“孝順父母、保障他們利益”的道德責任,而這種道德責任已經足夠保護父母,所以就不需要法律合同來約束或保護了。
這是一種用文化或道德觀念來對抗法律責任的辯解方式,但Blanchard法官駁回了這一說法,並表示:
“447,361.05紐幣是一筆非常可觀的金額。我不認為原告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會將他們全部的養老金交出去,即便他們當時不認為會出現違約問題。”
“尤其是在這筆錢就是他們的全部退休儲蓄的情況下。”

法院最終裁定:
王鑫必須將房產轉至其父母名下,償還他用該房產作為抵押所借的貸款;並向父母支付部分房租收入。
如果不是沒辦法了,誰會願意把自己的兒子告上法庭呢?
到最後,還是法律保護了被“親情”和“血緣”傷害了的個人利益。
綜合來源:NZ Herald等
以上為正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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