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再登熱搜之喜憂——內蒙警察邢志強案件旁聽思考(5)

2024年11月26日,27日,安在旁聽內蒙警察1995年定性為正當防衛變為故意殺人的發回重審庭審。完整記錄為:直擊重審庭審:是英雄警察,還是殺人罪犯?——內蒙邢志強29年前槍擊案發回重審旁聽親歷(一文說透)
細節部分形成旁聽思考系列。現為第五期:
邢志強案件發回重審登上新聞熱搜。
陳年舊案、警察槍擊、對方死亡、正當防衛、掃黑除惡、教育整頓、名律辯護……本案集中社會熱點,又有巨大反差,符合熱點新聞的傳播規律。
對於此案,安在觀點明確:無罪!
原因如下——重審庭審經過充分調查與質證,特別是證人、法醫、專門知識人出庭,各方意見表達基本事實清楚:邢志強出於責任感主動履職,與具有重大盜竊、脫管脫逃嫌疑的孟永清三次遭遇,孟永清持刀抗法,捅刺傷警。在與孟第三次對峙過程中,邢志強以槍為棍阻擋孟永清以摩托車衝撞的危險行兇,自述期間槍支走火,造成孟永清十二指腸貫通不致命傷,孟與家人在36小時捨近求遠,在院因無血漿無電力再耽誤近10小時,傷重中毒性休克死亡。
槍擊傷是否系邢志強有意射擊、走火誤傷,還是回彈而傷,甚至是在隨後的幾十小時內他人而傷?因為當年未做相應技術勘驗、鑑定,目前物證消失,無從可知。理應疑罪從無。
有人說安在是逢警必蹭。對此,安在最初很反感,也很鬱悶、困惑。想了一下,也就釋然。安在家有數名警察,自身曾經工作與警察接觸密切。深知這個公共安全為名的職業對於國家、人民的重要性,也深知職業獨有的悲歡。
警察,可以說集中了最優秀的品質與最卑劣的行為。優秀者令人高山仰止,卻可能終生沉默。卑劣者令人切齒痛恨,未必會遺臭萬年。
“有困難,找警察。”一個人可以不認識檢察院,不走進法院,但生活中絕對不會看不到警察的影子。無論是道路交警、出入境警察,甚至在襁褓中就不知情時接受戶籍警察的服務……
隨著時代變化,個人自由越來越被重視,代表秩序的警察自然成為廣受質疑的物件,這給警察群體帶來很大工作壓力。社會管理轉型過程中,警察的艱辛與委屈,無法說無人訴說
一些媒體迎合這種思潮,不加辨析,把仇警作為一種似乎反抗不公的輿論正確,實質是製造分裂割裂社會、動搖執政根基的根本錯誤,必須摒棄。比如當年王文軍案件,一張照片定生死,反轉反轉又反轉……現在王文軍的申訴仍然卡在庭審材料拿不到。
新聞代表民意。曾經救起深陷公信力危機的十九世紀的美國。二十世紀,美國新聞協會在多年前,曾經作過何為新聞的調查,答案各種各樣,最多的答案是:真相。然而,眾所周知,二十一世紀當下的美國新聞也並非完全符合真相,被權力操控、為資本賣命、求個人利益……亂相不一而足。
中國當引之為鑑。
做真正的新聞,說起容易做起難。
是輿論監督,還是流量至上?媒體包括自媒體在正確、錯誤之間,極難把握。唯有坦誠真實嚴謹,真正尊重受眾,才能擔起應有責任。
旁聽之時,遇有數位記者,年輕靈秀而穩重。希望這些年輕人,不負眾望,及時跟進,客觀報道,讓邢案在監督下,迎來應當的結果。
也扭轉既往某些媒體中存在的逢警必黑的導向。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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