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給我轉了一個招聘資訊,說這個最近爭議很大,其中最為突兀的是,它重新定義了 8 小時工作制:

為此我特地去查了下原始的 8 小時工作制是如何定義的,這是一個常見的版本:「8小時工作制」指的是每天的法定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但這並不限定具體的時間段。根據各國的勞動法或公司規定,通常的8小時工作安排為:早上9點到下午5點(含1小時午休),或者早上8點到下午4點(含1小時午休)。
當然,實際工作時間可能根據公司、行業或個人情況有所不同,有些人可能在早上7點到下午3點,或者中午12點到晚上8點工作等。這種靈活性通常取決於企業的作息安排或員工的選擇。
但這個招聘資訊,直接把中午午休兩小時、晚上吃飯一小時的時間給摘除了,讓員工實際在公司的硬性時長來到了 11 個小時,如果算上通勤時間,輕輕鬆鬆每天超出十二個小時在工作相關的事物上,留給個人生活的只有黑夜。
可以看出,規則的制定人,很擅長玩數字遊戲,聰明是有點小聰明,但不多,把智慧都花在如何去儘可能的壓榨員工身上了。
如果我是求職者,有多個工作意向的話,我會堅決的對這個工作機會說不。
一家公司的文化,是從它的點點滴滴上能夠看出來的。在招聘資訊上能夠顯示出如此精明算計的公司,入職之後,能夠想象出來,各種規章制度、邊邊框框必不可少。
當然,一旦我們做出這樣的選擇,這家公司的目的也就達到了,它就是希望透過明晃晃的資訊,來篩選出聽話的天選打工人,明知道不公平,但迫於生活的壓力,不敢有所反抗、也沒有力氣反抗的弱勢群體。
文字的確有大智慧,簡單一行數字,就把公司規章制定者那一副「我知道你不服氣,但你更需要這份工作」的神情刻畫地淋漓盡致了。
再細看崗位職責的第五條:「吃苦耐勞,非抱怨型人格」,是的,我們就是要招聘老黃牛式員工,再次感嘆他們真的是太會寫招聘資訊了。
我看很多洋洋灑灑幾百上千字的招聘公告,都沒有這一篇短小精悍、入木三分。
聰明嗎?太聰明瞭。高效嗎?太TM高效了。
只是,有些不善良罷了。
甚至,有一絲絲踐踏良知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