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心平氣核的
來源:ONE文藝生活(ID:one_hanhan)
文章已獲授權
520節日前一天,胖貓事件終於落音:
警方釋出通報,譚某以戀愛關係詐騙胖貓這件事,系誣陷。

那一個月裡,每天都有十幾條熱搜關於胖貓和譚某。
人們可惜胖貓年輕的生命,而譚某成了全網喊打的撈女;
甚至有人發懸賞令,賣兇執行私刑。
那時候我們沒有寫,因為總覺得似乎哪裡不對,想再等等。
現在,是時候來聊聊了。

回顧一下整個事情,充滿反常的熱度和奇怪的走向;
而這些都要從譚某被扣上的三條罪責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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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譚某騙錢
一開始上熱搜時的資訊,人人氣憤:
21歲男生自殺,兩年賺50萬,全都給女朋友花了。
然而查明事實是倆人轉賬,有來有回。

還有人不甘心,算出兩人轉賬的差額;
說譚某花得比胖貓多,所以譚某依然是“撈女”。
其實警情通報裡寫得特別明白,包括這筆錢的用途:
用於兩人經營花店、共同生活開支及譚某個人消費。

可能有花店房租水電,和員工工資。
也可能有那次他們一起旅遊的共同消費。
真正用在譚某自己身上的是多少,估計兩個當事人自己都算不明白。
而且,最重要一點是;
胖貓過世後,譚某第一時間把合夥開店的錢,和胖貓跳江前轉的6.6萬還給了胖貓父親。

咱們都知道,備註自願贈予和合夥開店的錢不會被法律追回。
如果譚某真的是撈女,不會以返還的名義給胖貓家人錢;
想堵住胖貓家人嘴的話,頂多以慰問金的名義給錢。
她沒吃那口人血饅頭,那麼這口人血饅頭是誰吃了呢?
胖貓爸爸收了錢,簽了收條;
胖貓姐姐轉身就給譚某掛到網上了,放出刪減過的聊天記錄,蓄意把譚某塑造成一個騙子。

胖貓的家人為了跟譚某要50萬塊錢;
還學會買流量,僱傭寫手,註冊小號引導評論。

甚至連錄影片的表情都精心設計過。

一齣“老實人VS撈女”的戲碼,就這麼登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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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譚某出軌
比起自己恨錯了人,人們總希望自己討厭的人,更令人討厭一些。
事情走到這裡,有的是人等著譚某更多負面訊息。
突然有人稱自己是譚某的前女友,譚某是女同。
男生在譚某眼裡就是ATM,她每次撈完錢都和女友約會揮霍。
一夜間,網上冒出來好多譚某的出軌女友;
並且在大罵譚某漲粉之後,都搞起了帶貨直播。

真真假假已經不重要,反正譚某是個爛人就對了。
現實中譚某帶胖貓見過家長,朋友圈發過胖貓,想象著陪伴彼此的未來。

而大家嘴裡的“譚某”腳踏幾條船,和正牌男友見一面都不願意。
胖貓姐姐說想要網路暴力譚某,她做到了;
但這之後的事,估計她也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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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譚某pua胖貓
看倆人的聊天記錄,就算是倆人吵架,譚某對胖貓沒一點精神控制或人身攻擊;
但在“撈女和老實人”的故事裡,這些話就變味了。

被曲解的聊天記錄
胖貓這幾年吃的苦,也都被扣在了譚某的頭上。
胖貓玩命賺錢,是為了供養譚某和小三。
胖貓為了減肥不吃飯,是被譚某pua。
而譚某考慮兩人未來,說胖貓不能一直打遊戲;
成了嫌棄胖貓沒出息,要去找更有錢的飯票。

事情越往後,造謠者就越發瘋狂。
有人說譚某之前在夜場做小姐,又有人說不對,她是在KTV當頭牌。
人們把自己能想象到的罪名,都往譚某身上潑。
甚至IP是重慶的女生來留言也會被罵。

而另一邊,對胖貓的緬懷走入了極為詭異的走向。
有給胖貓寫重生復仇文的,閱讀量不小,有16萬;
還有給他和另一個為情自殺的女生小冰冷,配陰婚的;
甚至有人把胖貓登在了紐約時代廣場。

他們急著加入這場派對,沒有人真的關心那個跳進冰冷江水的男孩子;
他為什麼要把所有錢都轉給女朋友?
為什麼把結婚看得那麼重要?
為什麼堅持著苦行僧一樣的生活,只為了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直到一切落幕,有人在裁判文書網查到;
胖貓父母因不正當手段獲利,被法院判罰,欠了很多錢。
而胖貓被母親欺騙,簽下擔保書,剛成年就成了失信人。

這也就解釋為什麼胖貓從不給家裡轉錢。
同時也就解釋了胖貓常常給譚某大額轉賬,但每次分手又會要回去。
他擔心自己有天被法院強制執行,存的錢都會被划走;
而錢放在愛人那裡,他最安心。
他最後抱著什麼樣心情離開的,我們沒法知道;
但他留給愛人最後的東西,終於在一聲聲“撈女”的誹謗中,又回到了他的原生家庭手裡。

這件事對譚某的傷害,已經不只是失去一個曾經的愛人;
她的個人資訊還掛在網際網路上,不知全貌的人還在叫她“撈女”。
然而呈口舌之快者眾,道歉者寥寥。
這事很荒唐是吧?
更荒唐的是,這樣的事,還會再重演的。
胖貓姐姐編的故事之所以如此奏效;
就是因為她知道,人們喜歡揣度一個女人放蕩下流。
那個男孩的死只是個藉口,他們一直等待著一場厭女的狂歡。

看警方通報的過程裡,我腦海裡閃過n個相似的事情。
前年,一個男生因朋友間的糾紛,闖進校園打架;
結果被人錄了影片,編撰成“已婚被綠”“赤腳捉姦”的戲碼。
男主人公成了為愛衝鋒的勇士,連和他同款的衛衣都賣斷貨了;

而女生的個人資訊被掛到網上,長期遭受大量辱罵;
患了抑鬱症,一直疲於維權。
同年,染了粉頭髮的鄭靈華在病床前和爺爺合影,被造謠老少戀,陪酒女。
鄭靈華曾奮力與網暴鬥爭,半年後自殺。

去年5月武漢楊女士,為自己在校園喪生的兒子維權。
結果在維權影片下,她被人對樣貌和穿著指指點點,造謠其賣弄風情,說她想訛錢。
一週後,楊女士自殺。

這樣的事情還沒有停止;
和外公合影依然會被造謠拜金女為錢嫁老頭,女性新聞當事人依然會被惡意揣度。
這已經不只是網路暴力,這更是性別暴力。
有個概念叫做“獵巫”,可以很好概括這一切。
獵巫行動本源自中世紀,當權者偷換概念,把階層矛盾和父權制的矛盾,煽動成性別對立;
一切普通人生活的不如意,都被解釋為是邪惡“女巫”在作怪。
那時你可以找個理由說任何一個女人是女巫,並隨意對她施與暴行。

到了現代社會,不再有“女巫”,但女性的性別依然是原罪。
有罪的可以是染彩色頭髮的女生,穿著絲襪的女生,甚至是約會點了個大份麥當勞的女生。
他們在虛空之中畫出一個個靶子,將自己婚戀場上的不如意發洩出去。
自己找不到物件,是因為女的拜金;
自己賺不到大錢,是因為女的潛規則走捷徑,搶了自己的飯碗。
他們創造著撈女失貞女的故事,也為這樣的故事提供流量。
網紅營銷號上來加一把火,就能賺得盆滿缽滿。
有得賺,這樣的故事就會更多,他們就一直沉溺在這低俗的漩渦。

但是我的朋友,貶低女性,侮辱女性,是一種極不自信的表現。
限制女性發展,更是社會落後的表現。
這一篇必然會讓許多男性不適,這也並非我們的本意。
咱們放下情緒去看那一場場性別暴力;
兩個性別互相仇視只是果,兩個時代的觀念衝突才是因。
有人覺得現在挺好,甚至更喜歡過去;
可以矮化女性,也可以神化女性,總之不必當她是個平等的人。
有人覺得我們的世界還可以更好,嚮往著更加平等的,更文明的世界。
每個人身處環境不同,對這個世界有不同的認知。
結構性問題很難改變,勸落後的那些人往前邁一步,屬實是徒勞。

我們能做的只有發出理性的聲音,讓無辜的個體受得傷害小一點,再小一點。
請相信,想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不止你一個人。
2013年我國推出管制網路暴力的法條:
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關於管制侮辱女性的法條也一直在細化,執行層面也在逐漸進步。
今年有一起案件是釋出女性隱私影片,最後被認定為侮辱罪,刑事轉公訴,受害人不必再為收集證據奔波,可以得到更強有力的法律保護。

一個人推不動文明的車輪,但更多人發出更理性的聲音可以。
我們終將走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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