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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紅著眼圈說:“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希望孩子不要恨我,畢竟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人生沒有後悔藥,有些路一旦走錯,就會踏入萬丈深淵……
富書作者:烏裕
來源:富蘭克林讀書俱樂部
1995年11月30日,湖州市織里鎮一旅館內發生了一起特大連環殺人案,一名山東商人和旅館老闆一家三口被殺害。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時,而兩名兇手早已逃之夭夭。在破案的過程中,令辦案人員不解的是,兇手的殺人動機,看似為了錢財,可經查證被搶劫的最大金額不過100塊。為找到答案,辦案人員苦苦追尋,終於在22年後將兇手抓獲。
兩名兇手名叫劉永彪和汪維明,被抓獲時,汪維明已是上海一家投資公司的法人代表;而劉永彪的身份更令人驚歎,在逃亡的22年中他離奇地成了著名作家,曾和莫言是校友,他創作過多部長篇小說,作品還被改編成了電視劇。
面對這樣兩個有身份、有成就的殺人犯,辦案人員問及他們當年是出於什麼原因要為100塊錢連殺四人時?他們講出的原因令在場人員既驚訝又憤怒。


1995年的秋收時節,居住在安徽南陵縣的劉永彪因手頭拮据,找到發小汪維明商量去哪裡“搞點錢”。

汪維明隨即想到自己曾經打工過的富裕小鎮——湖州市織里鎮。織里鎮以童裝產業聞名,當年全國的經銷商都會前往織里做服裝生意,汪維明在當地見過很多富人,決定去那裡用綁架勒索的辦法“搞個一兩萬塊錢”。
劉永彪一聽覺得靠譜,便結伴前往。可到了織里鎮好幾天,他們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作案物件,只好悻悻然返回老家。後來,汪維明去了上海打工,而劉永彪繼續選擇在家務農。
但劉永彪的心裡並沒有放下透過非法途徑獲利的想法。
1995年11月,不堪忍受窘迫生活的劉永彪再次找到汪維明,提出了再到湖州織里試試的想法。汪維明原本已經放下了搶劫的念頭,但朋友找上門,他抹不開面子,猶豫片刻後便同意和劉永彪一同前往。

這次,他們下定決心一定不能白來。11月28日,劉永彪和汪維明選擇入住織里鎮晟舍新街的閔記旅館,和他們同住一個房間的還有一個山東人,名叫於官鋒。他們看到於官鋒穿著得體的西裝,閒聊中又得知他是來當地做生意的商人,便認定於官鋒肯定是“有錢人”。
於是,劉永彪和汪維明主動和於官鋒套近乎。幾句閒聊後,於官鋒放下了對陌生人的戒備。11月29日晚上,於官鋒放心地進入了夢鄉,但他怎麼也不會想到,看起來純樸熱情的兩兄弟竟是謀財害命的惡魔。

待於官鋒熟睡後,劉永彪和汪維明立即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榔頭,瘋狂地猛擊於官鋒的頭面部,直到他死亡。他們看著於官鋒血肉模糊的臉,心裡很恐懼,但想到錢財,二人又回過神來,慌忙翻找於官鋒的行李和身上。可令他們沒想到的是,翻遍他的全身家當最後竟只找到十幾塊錢。
惱羞成怒的兩人覺得不能就這麼算了,他們又打起了旅館老闆的主意。他們以退房結賬為由,將旅館老闆閔富生騙到房間,閔富生一進房間,劉永彪就把他捆綁起來,用布塞住嘴巴,汪維明有一次使用榔頭兇殘地擊打老闆頭部,直至他嚥氣。可他們同樣沒有在閔富生身上找到錢,只從他手上擼下一枚金戒指。
後來,被警方質問起殺害閔富生的舉動時,汪維明說:“當時沒有想那麼多,就是考慮到這個錢乘車不夠。”

僅僅因為車費不夠,兩人殺心再起。他們又進入閔富生平日居住的房間,向老闆娘錢水英威逼錢財,錢水英恐慌地一遍遍求饒:“我真的沒有錢,我真的沒有錢……” 。可劉永彪和汪維明認為她沒說真話,於是他們又憤怒地殺死了錢水英。
此時,榔頭重重的敲擊聲,把同住一個房間的閔富生的孫子閔姚驚醒了。閔姚看著倒在血泊中的錢水英和兩個凶神惡煞的陌生人,嚇得淒厲地尖叫起來。他們怕孩子的哭聲驚醒其他旅客,喪心病狂的兩人又以同樣的方式把年僅12歲的閔姚殺害。
隨後,他們搜遍整個房間,卻只找到100塊錢和一塊手錶。二人憤怒不已,但也無可奈何,只好趁天還沒亮慌忙從旅館後門逃離。
劉永彪和汪維明一路逃竄至318國道,打算搭乘中巴車離開湖州,途中汪維明把劫獲的金戒指給了劉永彪。他們在路邊焦急地等待車輛,此時,一陣涼風襲來,兩人不禁打了個哆嗦,腦子瞬間清醒:短短幾小時,他們竟瘋狂地連殺四人。兩人嚇出一身冷汗,但都沒有再開口說話。
20分鐘後,汪維明搭上了去上海的中巴車,劉永彪則逃回了安徽。

劉永彪回到老家後不想繼續務農,但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此時,他想起自己以前很喜歡寫作,曾經不僅組過文學社、出過校刊,還曾在魯迅文學院進修,和莫言做過校友。於是,他就想往寫作方向發展,可“湖州織里連環殺人慘案”的新聞一經報道便傳遍了全國,不管是看電視還是街邊散步,他都能聽到有人在議論這起事件,嚇得他慌忙逃回了家,不敢再出門。
直到1996年警察也沒有找上門。這讓劉永彪鬆了口氣,便開始著手寫作。
在之後幾年裡,劉永彪埋頭寫作,在2005年出版了他的首部中短篇小說集《一部電影》。他也因此獲得了安徽省“社會科學藝術出版獎”三等獎,此獎項被業界稱為“安徽文學獎”,而劉永彪是蕪湖市第一個獲得該獎的農民作家,這讓他聲名大噪。

後來,劉永彪藉著自己的名聲開辦了“名人寫作輔導速成班”,又陸續創作出版了散文集《心靈的舞蹈》、電影劇本《門與窗》,以及長篇小說《難言之隱》。這部小說在一個閱讀網站上被稱作是“一部以鑽井方式深層提示人性的小說”。
蕪湖市文藝評論家協會和南陵縣作協還舉辦了劉永彪作品研討會,研討會上大家評價劉永彪有深厚的文字表達功力和底層生活經歷,不管小說還是散文,都透露出真實的力量。
殊不知,這些帶給讀者們的感受,正是因為劉永彪本人真實的經歷所帶來的。
劉永彪在被捕後說道:“我不敢把這件事(殺人)反映在作品裡,但是思想我肯定反映進去了。”他曾在代表作《難言之隱》的自序中寫道,希望能寫一部推理小說,故事的主角是身背數條人命,卻始終能逃脫法網的美女作家。多年後,眾人才恍然大悟,這些想法並非空穴來風。
2013年7月,劉永彪加入了中國作協;2014年,他創作完成了25萬字歷史演義小說《行者武松》,後來被拍成了50集電視連續劇,獲得了不俗的收視率。

到2015年,劉永彪累計發表作品達200多萬字,隨著名聲越來越大,他的恐懼也日漸加劇。一方面,他為自己獲得的名聲洋洋得意;另一方面,他也因為越來越多人對他和他的作品的關注而日夜不安。
而在劉永彪和汪維明逍遙法外的22年裡,湖州警方對案件的偵破從未放棄。
在1995年11月29日案件發生後,警方透過在案發現場找到的指紋、鞋印、菸蒂等大量物證,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兩個人,30歲左右,操皖南口音。只可惜當時旅館沒有實名登記,偵破手段也十分有限,導致遲遲沒能破案。

直到2017年,新的基因檢測技術被研發出來,案件終於有了突破性的進展。而兇案現場那支菸蒂上殘留的唾液,成了關鍵證據。
湖州警方全警出動,他們帶著DNA結果和現場指紋,跑遍15個省進行比對,在排除掉6萬多人後,終於發現菸蒂上的唾液與蕪湖市南陵縣的劉姓族人很接近。警方在進行梳理後,將搜尋範圍逐漸縮小。最終,劉永彪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為防止打草驚蛇,2017年8月8日,辦案人員喬裝成生物檢測人員,以“調查劉氏家族遷徙情況”為由,上門抽取了劉永彪的血樣。在整個過程中,劉永彪出奇的平靜和配合。
“他們給我講,要我做家譜,是牽涉到衛生方面的,我是劉家人,要做個DNA檢測,我說不要講了,我清楚,我在家裡等你們。”
但劉永彪並沒有當場坦白,他顧及到自己12歲的兒子在家,他說:“那時候坦白都屬於自首,可我還是沒有勇氣,甚至我還有一點僥倖心理。”
DNA檢測需要兩天時間,劉永彪把妻子和兩個孩子支了出去,自己魂不守舍地在電話機旁踱來踱去,最後還是播通了汪維明的電話,告訴他自己已經做了DNA檢測,警察馬上會逮捕他。經歷了22年膽戰心驚的兩人都已不想再逃了。

2017年8月10日,DNA檢測顯示,兇案現場菸蒂上唾液的DNA和劉永彪的一致,8月11日凌晨1點,專案組民警在劉永彪家中將其抓獲,整個過程他都沒有反抗,只是委託警方把他寫的一封信交給妻子,這封信的內容提到了22年前的魯莽行動,他曾經想要自殺,甚至連老鼠藥都買好了,這麼多年來,自己一直過得惶惶不可終日。
警方認為證據確鑿,這起案件馬上就要塵埃落定了,可令他們沒想到的是,案情居然還有意想不到的轉變。

劉永彪在法庭上公然翻供,因為他不甘心自己歷經千辛萬苦得到的一切就這樣毀了。
劉永彪曾在1990年時自費到魯迅文學院學習,本可以在結業後到公職單位工作的他,卻因為自由散漫的性格而未被錄用。劉永彪只能沮喪地回到老家。
後來,劉永彪認識了妻子黃曉蘭,兩人情投意合,相識不久便決定結婚。結婚時,因沒錢買戒指,劉永彪還想把從閔富生手指上劫下的戒指給妻子,但最終因為害怕而沒有拿出來,後來也弄丟了。

1992年11月,他們的女兒斯斯出生,可孩子卻患有先天眼疾,需要5000元手術費。劉永彪到處找朋友借錢,聲稱農田收入微薄,沒有錢給孩子治病。
但認識他的人都知道這是謊言,真相是劉永彪天性好賭,他不顧妻子女兒的生活,把僅有的生活費都拿去賭博,常常輸個精光。等到要給女兒醫治眼疾需要高額手術費時,才發現自己身無分文。於是,他生出惡念,和汪維明實施了搶劫殺人。
被抓獲後,劉永彪和汪維明對自己的殘暴罪行供認不諱。警方為記錄詳細的作案經過,一共給他們做了九份筆錄,等做第九份筆錄時,劉永彪卻突然翻供,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有如此嚴重。
劉永彪只承認參與殺害了於官鋒,閔富生一家的死與他無關,他只是旁觀者。他甚至編造說那晚汪維明曾提出搶劫女服務員,被他極力阻攔下來。

汪維明澄清:“我為什麼要把服務員殺掉,服務員又沒錢,我們已經拿到了跑路的錢了。”
劉永彪見栽贓不成,馬上又搬出了自己的文學作品、獲獎證書和中國作家協會的證件,以證明他在這起案件後已經改過自新,不再具有社會危害性。在庭審時,劉永彪更是痛哭流涕地講述著“動人的故事”:“我想我又掙不到錢,我沒想到會要殺人……” 當年只是想為女兒治病才選擇了錯誤的道路,而且自己完全是受了汪維明的教唆,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但鐵證如山,2018年7月30日,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永彪、汪維明犯搶劫罪,判處死刑!而法院最終判決是以搶劫罪而不是故意殺人罪,這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他們在犯罪的時候是以非法搶劫、佔有別人的財物為目的而實施的殺人。

可劉永彪在鐵的事實面前,仍沒有絲毫悔意。2018年8月8日,劉永彪不服一審判決,向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2月20日,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這一回,劉永彪終於低頭認罪了。

至此,這起擱置22年的特大搶劫殺人案才真正告破。專案組民警覺得欣慰,但更多的是內疚,“花了22年才把這個案子破了,終於讓死者沉冤得雪,能告慰亡靈了,被害人家屬也終於等到了法律對劉永彪和汪維明的裁決”。

回頭去看,其實真正讓劉永彪有悔意的是在法庭上播放的一段於官鋒女兒於冬梅的影片。
在影片中,於冬梅邊哭邊說:“那個時候打擊特別大,家裡沒有歡聲笑語,媽媽晚上睡不著覺,就吃藥。

我沒有錢去唸書了,爸爸去世了之後,那種苦沒有辦法說,奶奶七八十歲到地裡幹活回來,躺在那裡半夜睡不著覺,累的胳膊都疼。”
看到這些影片,劉永彪泣不成聲,非常後悔自己當初的行為,就是因為自己的一念之差,斷送了四條人命,同時也給自己和被害人四個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擊。當庭表示認罪悔過。

記者採訪劉永彪時問他:“如果把你的人生經歷當作一本書,現在讓你給自己走過的這條路寫一個書名的話,你會怎麼寫?”
劉永彪說:“就叫《原罪贖》,但現在沒有條件了,我要有這個條件,我肯定要把這個書寫出來。我希望法律對我的審判越嚴格越好,對後人有個警示,不能因為一時、一念之差,造成大錯。”
他紅著眼圈說:“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希望孩子不要恨我,畢竟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但人生沒有後悔藥,有些路一旦走錯,就會踏入萬丈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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