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聊幾句安樂死

這個話題本來是準備在之前那個得了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女孩去瑞士安樂死之後聊的。
但是那個事正好跟我的觀念相違背。
我內心深處,覺得將來如果自己陷入了一種痛苦而無望的狀態,希望有個快速瞭解的辦法,沒意義的痛苦,就沒必要硬吃了。之前在頭條聊這個話題的時候,下圖是我的頭條評論區網友的一個回覆,你們感受下:
有時候覺得文字是有力量的,看著這一段描述,估計絕大部分人都有切身的體會吧。
但那個得了系統性紅斑狼瘡去瑞士安樂的姑娘,她其實遠遠沒到那種程度,她完全可以透過認真治療,合理安排生活起居,繼續活下去。
如果咱們的目的是讓痛苦為9的人有個解脫之路,隨後痛苦是6的人也要解脫,遲早有一天,痛苦為1的人也要選擇這條路。這就離譜了,也就脫離初衷了。
所以我其實並不支援她那樣的人去安樂死,於是這篇當時也就沒發。現在發出來,大家友好討論,就不用轉發了。
第一個問題是,很多小夥伴納悶“安樂死”立法的阻礙在哪?
估計絕大部分人第一反應,就是擔心“被安樂”。也就是有了這個法律,有些有權勢的人有特殊需求,比如需要某個人的器官,就可以逼著別人安樂。
想想就知道,如果真可以這麼肆無忌憚,有的是辦法實現他們的目的,沒必要透過“安樂死”這麼折騰的辦法,畢竟想安樂還得走流程。他能逼你去安樂,就能逼你主動去死,你們想想是不是?
也就是說,討論“安樂死”到底能不能推廣,前提是整體是個法制環境,如果都不是法制環境,討論這個沒意義。
參考下東南亞和南美很多地方就知道了,那邊法律是很鬆懈的,黑社會猖獗,他們是沒有安樂死的,但有權勢的人要更加為所欲為。
那真正阻礙在哪呢?
其實就是“生命權”到底可不可以放棄,還擔心一些人迫於家庭的壓力而選擇安樂死。
所以類似瑞士,還有馬上要立法透過的英國,都是“協助安樂死”,有嚴格的流程。
比如多次獨立醫學評估(確認絕症、無法忍受痛苦、決策能力)、心理評估(排除抑鬱等精神疾病影響判斷)、多次申請與冷靜期(確保決定是長期、穩定、自願的)、必須由申請人自己執行(服藥或開啟輸液開關)。如果你自己反悔了,不想死了,可以隨時叫停。
所以網上有個說法,說是瑞士那邊有人被醫生給勒死了,我查了下,只有國內幾個自媒體在說這事。其實想想就挺清楚,沒必要啊,他們有更簡單的辦法,大家知道醫院用的麻醉藥吧,稍微加點量,人就沒了,根本不需要繩子這麼粗暴且操作難度高的東西。
對於美國這種宗教國家,又多了一層。
在美國富裕的加州等地,老百姓信教比例低,普遍傾向於覺得得了絕症,安樂死挺好。
但是在落後保守州,天主教/福音派影響大的地區,他們對安樂死強烈反對,宗教信仰(生命神聖不可侵犯,主權在神) 是非常核心的原因。而且那邊已經宗教入腦了,覺得一個女孩受到那種侵犯,懷上了犯罪分子的孩子,也不能墮胎,因為墮胎也是對生命的剝奪,生命是上帝給的,人不能自己選擇剝奪。
還有一些奇怪想法,覺得苦難是對人的淨化,也就是說,得了絕症很痛苦,但這種痛苦是上帝給凡人的一個機會,你承受這種痛苦,最終得到心靈的救贖。如果你直接選擇按了結束鍵,相當於躲開了上帝的旨意,那你直接掉地獄了,經受永恆的痛苦。
但我是相信未來各國都會透過這個法案。
一方面絕大部分人並不信教,沒有宗教負擔。但是卻越來越多地目睹絕症階段那種痛不欲生的感覺,理解到這種痛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也就是人群當中到底有多少人認可“人生最後階段的痛苦是沒意義的”,如果只有1%,那這類法案永遠都通過不了。如果上升到了60%-70%,可能也就差不多了。
另一個原因更是決定性的,單純就是全球老齡化,各國醫保都扛不住,都得怎麼省錢怎麼來,沒啥事比現實更硬。
比如英國最近也想清楚了,他們那邊已經到了最終審批階段,這事基本上也定下來了。英國大機率成了全世界主流國家裡第一個透過相關法案的國家。
那為啥英國人想開了呢?
一方面英國信教的人比例很低了,大家對生死看得也沒那麼重了。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英國醫保沒錢了。
大家都知道,人在生命盡頭那段時間,往往又痛苦又費錢,英國醫療系統NHS是免費的,但這些年一直入不敷出。
如果給那些絕症人群大量使用ICU,使勁挽救,明顯是空耗資源。關鍵是對於很多八九十歲的人來說,你花幾百萬把他壽命延續兩三年,又有什麼意義?有那資源,不如多給年輕人和小孩分配一些。
於是乾脆通過了這個爭議性的法律。一方面給絕症病人減輕點痛苦,另一方面給國家也減輕下負擔。
而且可以確定的是,英國是那種要比瑞士更嚴格限制的模式(成年人、絕症、明確自願、自己執行等)。
英國媒體預測,有了這個法案加持,英國不僅能省很多錢,還能賺很多錢,因為全世界有這類需求的人可能要到英國去走完最後一段。國際上對這種行為有個專門的詞,就叫“死亡旅遊”,這個操作一直是很貴的。
英國是比較特殊的全免費。絕大部分國家的做法都是國家和個體各出一部分。如果全部個體承擔,那一場大病都得破產。如果全是國家承擔,醫保無限彈藥都扛不住,因為患者和患者家人想都不用想,會要求盡最大可能地搶救。所以個體承擔的那一部分相當於一個“剎車片”,等病人扛不住了,自然會停下來。
我國的醫療水平應該是全世界最好的,但長期看也面臨老齡化的巨大沖擊。
說得有些殘酷,不過現實世界的核心就是“成本”二字。
而且這些年社會觀念明顯是在變的。
以前經常有人說,“等你到了那個時候就知道怕了”。現實裡當然大家都怕,但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真到了那個時候,你再咋折騰,也改變不了結局,還不如自己少受點苦,孩子們也輕鬆些。
我也見過很多人,知道得了絕症反而情緒很穩定,少量是覺悟高。絕大部分是平時抽菸喝酒沒少做,自己也知道自己將來啥結局,可能是盤算久了,真到了那一天也沒那麼震驚。
那是不是應該無限制呢?
肯定有限制,比如“只限絕症病人”,需要醫院開具證明,證明你確實沒救了,持續下去只有痛苦。
這也是為啥去年那個得了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妹子去瑞士安樂死爭議極大,我也不支援她那樣做,因為系統性紅斑狼瘡這個病,真不算絕症,而且並不是那種預期壽命沒多久的,這些年已經控制的很好了。
這也是這些年大家擔心的一個問題,擔心“滑坡效應”,也就是一開始是給那些已經絕症、堅持下去只有痛苦的人安樂。後來慢慢滑坡成不想活了就去安樂,那就脫離了初衷。因為有些人現在不想活了,又沒絕症,說不定過兩年就好了呢。
這也是為啥我支援那種“醫生確認存活時間只有幾個月的人”才能安樂,英國模式也是這種。
我知道有些人會說,並不是所有人到了最後階段都不怕死,有些人就是想活著,好死不如賴活。
這個跟“安樂死”並不矛盾啊,有些人看透了,覺得承受這種痛苦沒意義,選擇安樂。另一群怕死的,可以選擇堅持下去,一直跟病痛抗爭到底,並不衝突啊。
還有些人擔心,有了這個法案,會不會孩子嫌麻煩希望老人主動選擇這個選項?
說真的,如果你家孩子是這樣的人,有沒有這個選項,你都別想好過。
事實上美國那邊有一群醫生,他們年齡大了(這個前提一定要注意),在自己胸口紋上了“DNR”,就是“不用搶救”的意思。
作為醫生,他們很清楚那種把身體劃開再縫上,全身插滿管,最後把生命延長几個月,其實都沒意義。不如提前做好準備,寫好遺囑,跟孩子們說清楚,然後情緒穩定地迎接那一天的到來。
他們甚至認為,年齡大了,突發腦溢血或者心臟病什麼的把人帶走,屬於一種“恩賜”,只有一輩子積德行善的人才有這待遇。甚至很多國內跑團裡,大家分享堅持跑步的目的,就是為了活著的時候精神些,離開的時候也不拖泥帶水。
我跟很多國內醫生們都聊過這個話題,他們普遍也是這麼認為的,現代醫療體系治病不治命,每個人都應該提前思考這類問題。事實上這些年明顯有種新的思潮,開始思考應該拓展生命的深度,而不是長度。
文章的最後,想說另一件事。
之前看了會兒野獸先生最新的那集,就是那個胖子在一個健身中心一年減90斤的影片。中間有個情節。那個胖子的教練好好的,突然就死了。那個教練看著也就三四十,而且有長期鍛鍊的習慣。我身邊也有過這種,好好的人,大清早還在群裡顯擺跑步記錄,下午就沒了。
倒也沒仔細去查他咋死的,只是這讓我想起來一個說法:咱們總以為到了四十歲,好像人生還有四十年。其實不是,人生一旦過了三十大幾四十歲,對於個體來說,每一天其實都比較隨機了,說不定哪天突然就噶了。
所以說盡量把想做的事都做了,說不定就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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