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國內最有底蘊的法學院其實是這家

作者 | 吳夢奇
來源 | 智合研究院
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隨著庭長韋伯吐出最後一個位元組,耗費他8天時間宣讀、長達1446頁[1]的判決書終於落地生效——東條英機等7名日本戰犯被判處絞刑,其他18名戰犯也先後獲刑。
這場歷時2年7個月、開庭共818次、由11國代表參與的東京審判,最終畫上了一個還算圓滿的句號。[2]
臺下,中國檢察官向哲浚、檢察官首席顧問倪徵𣋉等中方成員,見證了這一歷史性時刻。過去兩年多,總共才17名成員的中國檢查組,面對的是多達130人的日本戰犯辯護律師團——但他們未辱使命。
左:倪徵𣋉(中)在現場[3] 右:向哲浚在現場[4]
17名成員中,有10位都來自同一所學府——東吳大學法學院。[5]
也許從1915年建校起,這座法學院就註定會在中國法律行業發展史上留下驚鴻一筆,對中國法律行業產生廣泛、深遠而不可磨滅的影響。
東吳大學法學院舊址[6]
生於意外,立足判例教學
1900年,中國第一所西制大學在蘇州運河畔四角攢尖頂的文星閣畔創立,定名為Soochow University,中文名為東吳大學。
14年後,當時在東吳大學講授政治學的律師查爾斯·蘭金(Charles W. Rankin),被派往上海附近的東吳大學第二中學擔任校長,並獲得了創設其他教育機構的授權。[7]
曾作為東吳大學第二中學、東吳大學法學院駐地的上海景靈堂[8]
於是,東吳大學法學院機緣巧合誕生在了上海而非蘇州——1915年秋,7名學生、10餘名講師,組成了時稱“東吳大學法科”的“第一班”。
又12年後,東吳大學法科更名為法學院。東吳大學法學院是中國第一座法學院,也是唯一一所專門強調“比較法”訓練的法律學校,課程設定上長期維持著比較法研究的重要地位。此外,它還提供一門“英美法”課程,採用判例教學法,並與美國律師、教師、法學院保持了密切聯絡。
1915-1916年間,中國各地已建有49所法律學校7,東吳大學法學院,是其中最具影響力的一所。但彼時也沒人預料到,這座現已埋沒故紙堆、少有人提及的學府,未來究竟會為中國法律圈輸送多少名家大拿。
在東吳畢業生看來,法學院的“教學水平很高”,教師也都“從嚴執教”。教師隊伍囊括中外大家:有“正直、真誠、和藹而且精力旺盛”的美國法學家劉伯穆(W. W. Blume),有“長於表達且思維清晰”的美國駐華法院地方檢察官薩萊德,還有觀點“進步”、“深受大家愛戴”的民法學家曹傑……優秀的師資力量和開放的學術氛圍,讓東吳大學法學院一度與1912年汪有齡等人創辦的朝陽大學並稱為“南東吳,北朝陽”。
1926年,東吳大學法學院成為中國開設研究生課程的極少數法學院之一,無需留學即可為學生提供取得法學碩士學位(LL.M.)的機會;1934年當年,東吳法學院畢業生人數多達84人;至1935年,遷入崑山路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已擁有20000餘冊法律類圖書7。學院甚至還擁有一個組織完善的模擬法庭,出版了中英雙語的法學季刊[9]
抗戰全面爆發後,法學院在蘇州河南岸租界裡的Moore Memorial大教堂臨時安置,此後一度在日佔區以“中國比較法學校”之名進行非正規式運營管理,直至抗戰勝利。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東吳大學改組並在1982年更名為蘇州大學,東吳大學法學院則併入華東政法學院,舊址則與會計系一起併入上海財經學院。
俊採星馳,走出眾多名家
1915年到1952年這37年間,東吳大學法學院吸收了一批極為優秀的教師,也輸出了眾多日後成為英美法領域乃至整個法律圈泰斗的出色門生。
1920年,東吳大學法科第三屆畢業生吳經熊正式畢業,此後先後在巴黎大學、柏林大學以及哈佛法學院擔任研究員,並像眾所周知的那樣,在出任立法院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副委員長期間,公佈了《中華民國憲法第一草案》(即《吳氏憲草》)。
吳經熊
1921年,剛取得了文學士學位的盛振為進入東吳大學法科。6年後,從美國歸來的他返回母校,擔任法學院教務長兼證據法教授,後來成為了東吳法學院史上首位華人教務長。1942年,盛振為升任院長並任職至1950年。任職期間,盛振為將東吳大學法學院打造成了近代教育史上一顆璀璨明星,他也因此被譽為中國近代最傑出的法律教育家。
1928年,江蘇吳江人倪徵𣋉在東吳大學法學院拿到了法學學士學位,並前往斯坦福大學修習博士課程。歸國後,他在東吳大學、大夏大學[10]、持志大學[11]等高等學府擔任教授,出任了上海第一特區法院推事,還擔任了新中國首任國際大法官。當然,他最廣為人知的貢獻,還得是作為中國檢察官首席顧問參與了1946年開始的東京審判。
倪徵𣋉
與倪徵𣋉同年畢業的李浩培,選擇前往倫敦經濟政治學院研究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比較民法,成為了國內學界少有的國際私法、國際公法領域泰斗。此後,他歷任武漢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浙江大學教授兼法學院院長,著有《條約法概論》、《國際私法總論》、《國籍問題的比較研究》等多部著作,並於1993年當選為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問題特設國際刑事法庭法官。
李浩培
1930年,盧峻從東吳大學法學院畢業,遠赴哈佛法學院攻讀法律博士。歸國後,他擔任了東吳大學國際私法、英美財產法教授等職,並著有《國際私法的理論與實際》。1949年後則歷任復旦大學、東吳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教授。
盧峻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1941年,高文彬進入東吳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5年後就隨隊參加了東京審判;1946年,居同匱從東吳大學法學院畢業並赴美留學;1947年,胡文治入讀東吳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1948年,鄭兆璜進入東吳大學法學院任教;1949年,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的向哲浚擔任了東吳大學教授……周枏、王名揚、蔡晉、許之森、盧繩祖、徐開墅等一大批法學權威,均畢業或曾執教於東吳大學。
向哲浚、高文彬、王名揚
鄭兆璜、周枏
但少有人知的是,東吳大學法學院還促成了上海灘第一簇涉外律師的開花結果。
浦江之畔,引燃涉外星火
香港大學法學講師艾莉森·W·康納在《培養中國的近代法律家:東吳大學法學院》一文中分析道:部分由於其獨有的特徵,東吳法學院在民國時期為中國近代法律職業的出現作出了貢獻……與許多其他的法學院相比,東吳法學院培養的是律師,而非司法官,並透過對職業道德、學術水準以及職業能力的強調,為他們積極參與政治和經濟生活打好基礎。[7]
據艾莉森統計,自創辦到上世紀40年代,東吳大學法學院絕大部分的畢業生都從事了律師行業,在私人法律職業尤其是上海地區的私人法律職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7]。雖然今天學院已經不再以東吳大學的名義延續,但其薪火卻隨著一位位“東吳遺老”得以傳承。
蔣鴻禮是東吳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1951屆的畢業生。35年後,在上海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他和邵瑞興律師接受委託,代理了中技公司與瑞士工業資源公司間涉案金額巨大的跨國詐騙案,價款達229.5萬美元。這一案件還見諸1989年最高法院公報。
此外,在長期的涉外服務經歷中,蔣鴻禮亦培養出了劉大力、李騏、秦悅民等如今業界知名的上海新一代涉外律師:李騏、黃偉民、秦悅民等人在1994年創辦了方達,後劉大力、秦悅民、韓炯、俞衛鋒又在1998年創辦了通力——這兩家所如今都已是上海排名前列的大所。
1952年,徐達權從東吳大學法學院畢業,成為了拆並前最後一批畢業生之一。律師制度恢復後,徐達權於1981年開始在上海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擔任兼職律師,並作為訪問學者和律師接觸了美國、德國和日本的眾多優秀律師。1984年,徐達權回到上海,在原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上海市分會法律顧問處的基礎上籌建了上海國際經濟貿易律師事務所,並擔任上海貿促會法律部部長。1990年,他又擔任了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秘書長。
1955年,胡文治進入華東政法學院,擔任國際法學科講師和研究組教員、組長。這一時期,他幫助學院引進了周子亞、何海晏、江海潮等國際法領域專家,亦帶出了趙振德、王世本、董世忠等優秀學生。1979年,迴歸華政的他又引入了鄭兆璜、江海潮、張匯文等多位專家教授,在法律領域尤其是國際法領域為行業培育了一批批優秀人才。
如今,很多人一提到涉外律師,首先想到的還是上海:改革開放以來,上海不僅先後出現了第三律師事務所、浦東涉外律師事務所(現浦棟律師事務所)、段和段律師事務所、方達律師事務所、通力律師事務所等一批從事涉外業務的律所,也由是培養出了第一代以及之後一代代涉外律師。
轉頭回顧歷史中東吳大學法學院的星點足跡,這份涉外律師基因,大抵早已悄悄埋下。
餘蔭尚在,一任星移斗轉
東京審判結束後的第55年,東吳大學法學院迎來了另一次高光。
那是2003年5月,隨著北京最後一名非典病例出院,北京地區的非典傳播鏈也很快被完全切斷,這場疫情攻堅戰迎來了勝利的曙光。
北大版《元照英美法詞典》
這個月,還發生了一件事:一本名為《元照英美法詞典》的辭書,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此前,相比於上世紀三十年代就有了《英米法詞典》的日本,中國法學生長期以來都缺少一本真正權威的英美法詞典——直到收錄多達5萬條詞條、凝聚了兩代中國法律人心血的《元照英美法詞典》橫空出世。
這部詞典背後,有著14位平均年齡達84歲的東吳審稿人的付出[12]。在英美法人才嚴重短缺的年代,年事已高的他們接下了這份重擔,也讓寶貴的法律學術資源得以延續。
“我這一生做了兩件很有意義的事,一件是二戰後參加東京審判,另一件是參與編纂《英美法詞典》。”[13]1997年開始參與編纂,負責A、D、H為首的詞條修訂工作的高文彬,曾這樣評價自己的人生。
詞典編纂工作並無報酬,高文彬需要就著手寫的初稿一條條對照、勘誤,並修改謄寫到樣稿上,甚至一度因為勞累而中風。其餘13位東吳審稿人,也在充滿艱難與不利的7年裡默默完成了詞典的修訂,體現出東吳法律人的那份風骨。
2020年9月7日,高文彬在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去世。
至此,直接參加過東京審判的東吳遺老均已仙去,但他們,以及其他仍時有活躍的東吳學子所留下的文化遺產和學術精魂,卻得以留存在世,並繼續開枝散葉。
正如餘蔭會庇佑新苗,新苗長大又會形成下一片樹蔭,週而復始,生生不息。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徽
END
本文作者
吳夢奇
智合研究院資深研究員,關注行業動向與律所管理
參考資料
[1] 新華網:《東京審判:沒有硝煙的戰鬥》,http://www.cankaoxiaoxi.com/mil/20150530/799887.shtml,訪問時間2021年1月5日。
[2] 澎湃新聞:《〈東京審判〉:“這是一場文明、正義、超越勝者的審判”》,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709940,訪問時間2021年1月5日。
[3] 圖片來源:上觀新聞,《對話倪乃先(上):首席顧問倪徵燠從“東京審判”歸來之後》,https://web.shobserver.com/news/detail?id=30362,訪問時間2021年1月5日。
[4] 圖片來源:網易號“這才是戰爭”,《東京大審判,中國法官霸氣宣告:我們的國旗要放在第一》,https://www.163.com/dy/article/DR0V0B820523QLS6.html,訪問時間2021年1月5日。
[5] 中國大百科:《東京審判中的東吳精英》,https://zhuanlan.zhihu.com/p/37235908,(訪問日期:2020年12月29日)
[6] 圖片來源:百度百科,“東吳大學法學院”詞條,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9C%E5%90%B4%E5%A4%A7%E5%AD%A6%E6%B3%95%E5%AD%A6%E9%99%A2/2776499,訪問時間2021年1月5日。
[7] 艾莉森·W·康納:《培養中國的近代法律家:東吳大學法學院》,載《比較法研究》1996年第2期。
[8]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北外灘文化會客廳 | 李天綱:北外灘濃縮了上海近代史》,https://m.sohu.com/a/399480643_260616?scm=1002.500047.0.0-0,訪問時間2021年1月5日。
[9] 劉伯穆:《二十世紀初期中國的法律教育》,載《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9 年第01期。
[10] 即現在的華東師範大學前身。1951年10月,在大夏大學原址上,大夏大學文、理、教育學科與光華大學相關係科合併成立華東師範大學,成為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所師範大學。
[11] 即上海外國語大學的前身。
[12] 分別為盛振為、周枏、盧峻、王名揚、蔡晉、許之森、盧繩祖、徐開墅、王毓驊、俞偉奕、郭念祖、陳忠誠、周承文、高文彬。
[13] 沈顧佳:《高文彬:這一生,做了兩件事》,載《聯合時報》2015年10月20日第7版。
關注智合
和百萬法律人同行

責編 / 吳夢奇Scott


編輯 / 顧文倩Aro

分類 / 原創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