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桌子先生 · 主播 | 檸檬
來源 |桌子的生活觀(ID:zzdshg)


倚老賣老的新聞見得多了,但像今天這樣令人髮指的,還是頭一次見。
邵陽一位老人,93歲,都已經是黃土埋到脖子上,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竟然還犯下了強姦案。
而他強姦的物件,是一個年僅12歲的幼女!

都快掛牆上了,怎麼還不老實?
93歲的老人強姦一個12歲的小女孩,這是人乾的事嗎?
禽獸都不會幹吧!
而做了這等豬狗不如的事情,法律應該要給予嚴懲吧?
然而,判決的結果讓人拳頭硬了。
2024年10月14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慎考量,鑑於周某所犯罪行性質極為嚴重。
在綜合權衡體現人道主義、高齡罪犯喪失行動能力等各項因素之後,對周某作出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的判決,同時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看到這裡,一切還算正常對不對?
但是!
2024 年 11 月 14 日,邵陽縣看守所經過評估,以周某“生活不能自理”為依據,建議周某暫予監外執行。

也就是說,犯下了這種滔天罪行,毀了小女孩的整個人生,而這個犯罪分子,卻因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就可以不用去坐牢。
只要去社群每天進行兩次手機打卡,每個月去司法機關學習就好了。

這個處罰結果,看得我一口氣差點沒上來。
這跟在家養老又有什麼區別?
我無法想象,受害女孩的家人看到這樣的懲罰,會是怎樣的心情。
還有那個受傷的12歲女孩,今後又如何去開展她的新人生?
而這個事件一經曝光,迅速衝上熱搜,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
有人覺得事件實在太過炸裂,能強姦卻不能自理,說出來真的無法令人信服。



而更多人是對這個處置方法的爭議。



我不理解:
一個93歲高齡的老人,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竟然還能實施犯罪?
他把魔爪伸向小女孩的那一刻,不覺得良心痛嗎?
我很憤怒:
這樣的處罰真的會讓他心存悔意嗎?
犯下了這樣足以毀人一生的罪行,重判了卻不能執行,高高舉起的板子又輕輕放下,如此,法律還有足夠的震懾力嗎?
年齡,什麼時候成了免死金牌?

陰間新聞最害怕的不是一個,而是一窩窩出現。
就在“93歲老人強姦幼女不用坐牢”的新聞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另一個“70歲房東猥褻女租客不用刑拘”的新聞又衝上熱搜。

2月19日,江蘇南通的劉先生說,就在兩天前,房東趁著自己不在家,以送傢俱的名義進入出租屋,猥褻了他的女友。
房東做出這等禽獸行為並不是臨時起意。
早在之前,他就多次向劉先生的女友打聽劉先生什麼時候回來,確定屋內只有女子一人才上門。

(房東與劉先生女友的聊天記錄)
這一次,劉先生果斷報了警。
然而,警方對房東作出了拘留7天的行政處罰,但因房東超過70週歲不予執行。
而更令人憤怒的是,案發之後,房東的家人態度還十分囂張。
他的兒子口口聲聲說:
“70週歲不執行處罰是(法律)給的‘福利’,有‘免死金牌’。就賠你1666元,圖個吉利吧。”

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如果法律成為了老年人犯罪的保護傘,那麼受害人的權益誰來保護?
這樣的事件遠遠還不止一起。
1月21日下午,張女士去上海某公司面試理療師。
在面試過程中,董事長朱某某提出讓張女士做他的乾女兒,甚至當著她的面脫褲子,將某部位正對著她,並不斷要求她往 “大腿內側推”。
張女士果斷報了警,警方對他處以5日行政拘留,但因其已滿73週歲,不執行!

看完這一系列案例,我真的是滿頭問號,而且如果你再往深一層想,真的是細思極恐。
我們有沒有想過這樣的老人,簡直是“無敵一樣”的可怕存在?
反正年齡大不用坐牢,那誰家有老人,讓他們出來搶個劫,改善改善生活?
反正年齡大不用坐牢,那他們會不會更加肆無忌憚地侵害幼女、猥褻女性?
這是不是在向外界透露一種訊號,年齡就是免死金牌,作奸犯科不用付出任何代價,會不會有更多老壞人效仿?
如果如此本末倒置,那法律維護受害者的公平,就成了一個笑話。
這些案件,背後揭示出了一個更為廣泛的議題:
這個世界,仍然是“我老我有理,我弱我豪橫”。
比未成年犯罪更恐怖的,是老年人犯罪。

這幾年,在我們城市附近的社群、農村的宣傳廣場上,經常可以看到“利劍護蕾”的宣傳標語:

那是因為,在很多農村地區,留守兒童被侵害、被猥褻的案例,時有流出。
2025 年 1 月,湖南省檢察院釋出的通報顯示,全省2024 年共起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 2846 人。
而加害者,很多都是老年人。
他們摧毀了一個女孩的一生,讓她們遭受嚴重的心理創傷,但往往卻因為年齡而免受處罰。
年事已高,竟成了他們犯罪的擋箭牌。
道德對他們而言沒有束縛,法律也拿他們沒辦法。
所以,他們肆無忌憚,甚至一犯再犯。
但我想說的是,這個社會不該是這樣,我們應該快速行動起來,去把這個法律的漏洞補上。
在此我提出幾點建議:
第一,提升看守所的關押能力,是最急迫的一件事。
早在很多年前,一些監獄因為條件不健全,對關押艾滋病罪犯有一定畏難態度。
但後來,很多監獄系統推動了艾滋病人專項管理措施,做到了“應關盡關”,讓犯罪分子即使身份特殊,也無法逃逸。
對待老年人犯罪,是不是也應該如此?
老年人確實會伴隨很多基礎病,但不能因為這些病,就縱容他們在外面為非作歹。
第二,不能因為年齡,就“一刀切”。
很多基層司法機關因為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害怕承擔責任,於是採用的是較為柔和的處罰。
但就是這種柔和的方式,讓法律的尊嚴被他們踩在腳下。
一些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那能不能公開醫學報告並接受第三方監督?
如果一定要監外執行,是不是應強制佩戴電子鐐銬、限制活動範圍,防止再犯?
犯罪者無需入獄,甚至可能和受害者生活在同一社群,這對受害者而言是持續的恐懼來源。
司法的“人道”若過多偏向於犯罪者,那無異於對受害者是第二次更深的傷害。
我們這個社會,對老年人的包容度其實是很高的。
有時候他們倚老賣老,佔佔小便宜,大部分的年輕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過去了。
但強姦、猥褻這樣的重大案件,根本不是小打小鬧。
它傷害的是一個人的身體和靈魂,足以影響一個人的命運。
尊老,從來就不是一種單向的道德綁架。
如果一個老人,滿口仁義道德,卻做下骯髒下作的事,這樣的老人,還值得我們尊敬嗎?
我們的善意和關心,只會留給那些有道德,有素質的人。
而那些已經變老的壞人,等待他們的,希望是法律拳拳到肉的嚴懲。
作者:桌子先生,身高1.85米,有八塊腹肌的兼職男模。前南方航空公司職員,三觀比五官更正,思想比套路更深。新浪微博@桌子的生活觀。來源:桌子的生活觀(ID:zzdshg)。有書經授權釋出,轉載請聯絡作者。圖片來源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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