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把“小米”告了!獲賠185萬元?

什麼?
格力把小米告了?
一大早看熱搜就看到了這麼“大眾”的詞彙,著實讓人大吃一驚…….
圖片來源:微博熱搜
根據新聞報道,@格力文傳 在7月9日釋出訊息,具體內容如下:
格力電器(000651.SZ)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終1123號】法律文書。
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小米電風扇不得再製造和銷售,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
圖片來源:微博 @格力文傳
@格力文傳 還稱:針對小米官方旗艦店所售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格力電器專利權案,在2022年12月22日,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2021)粵73知民初1399號】判決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並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
隨後,在隔天(也就是7月10日)@格力文傳 再次發文補充了“侵權一事”的後續進展,內容為:
1.小米官方旗艦店”銷售的產品“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了相關專利。
2.該侵權產品的委託方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製造商為“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
3.製造商已更名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向我司支付185萬元。
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圖片來源:微博 @格力文傳
@格力文傳 表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權。
圖片來源:微博 @格力文傳
對於此事,小米也進行了回應,他們表示:經查,我司並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
隨後,小米集團公關部總經理王化也轉發了相關資訊,並配文:經查,我司並沒有收到有關電風扇(歸屬環境電器)的訴訟。
圖片來源:微博 @王化
合著又是“烏龍事件”?到底是啥風扇啊,還整兩公司出來,看的有點暈頭轉向了……
為了讓大家看的不那麼累,接下來我給大家用最簡單的描述來盤理一下這件事情,首先是格力起訴的這家公司,自己本身也是生產電風扇的。
圖片來源:微博
這裡要劃重點了,同時這家公司也是小米生態鏈的眾多供應商之一。
圖片來源:微博
這家公司生產的電扇裡面的一個小零件,確實是侵犯了格力的實用新型專利。
侵權的相關專利
圖片來源:微博
該案件在二審的時候,最高法法院出具的是調解書,因為產品本事也不是太貴,且銷量也不大,所以最後賠償了185萬。
圖片來源: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
加上小米與自己的生態鏈產品做過法律隔離,所以嚴格意義上就,懂的都懂了

這個時候,肯定有網友要說:意思就是“米家生態鏈”企業和小米其實沒關係,有問題也找不到小米唄。
其實也不是,小米肯定是要為自己的產品質量和售後負責的,但如果是供應商的一個小零件侵權,法律上與小米也無關,應該是由供應商擔責。
簡單來說,就是類似於起訴天貓超市的商品起訴不了天貓是一個意思

產品質量問題大膽找小米售後,
但是法律問題,
還是理理清楚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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