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日本警視廳透露,該男子為中國籍的IT行業實習生蔡成行,25歲。
他涉嫌上個月在練馬區的路上,搭訕一名女高中生,繼而問對方:“可以擁抱嗎?接吻可以嗎?”
女高中生拒絕後離開,但蔡成行仍糾纏不放,一路尾隨,最終強行擁抱並親吻對方。

最終,女生報警,她向警方出示一段自己拍攝的影片,警方亦調閱附近閉路電視畫面。
蔡成行被捕後,對猥褻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日本的法律,確認犯有性騷擾罪行的罪犯, 初犯者最高罰款10 000日元,重犯者最高罰款30 000日元或監禁半年。
如果被認定犯有性侵犯罪行,罪犯將被判處6個月至7年監禁。

如果蔡某的行為被確認為“痴漢行為”,也就是對異性使用性的言行舉止,使對方產生心理傷害的行為,刑罰又不一樣。
日本《迷惑防止條例》第8條規定,“痴漢行為”初犯要被處以半年監禁或50萬日元(約2.5萬元人民幣——編者注)罰金,偷拍要被處以1年監禁或100萬日元罰金,屢犯者加倍處罰。

前些年,有三位赴日旅遊的中國公民就先後因為“痴漢”行為,違反日本《迷惑防止條例》、涉嫌刑法中的強制猥褻罪,被警方作為現行犯加以逮捕。
這其中,一個人在商場偷拍日本女性的裙底,一個人在電車上掀開日本女性的裙子,還有一個人在性用品商店觸控日本女性的臀部。

他們當場被逮捕,並被嚴懲。
通常,受到精神傷害的日本女性在這種情況下,往往不會為金錢等因素與加害者和解,所以違法者一般會遭受最高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