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年青的時候容易衝動,有時候會有違法問題,有被捕,被起訴,上法庭的歷史。這當然不好,但是根據事情的具體情況,可以不影響美國綠卡批准。美國的移民政策是提供出路的,可以有更多機會(second chance)。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的客戶裡面,有曾經被美國警察逮捕,在美國(或者其他國家)法庭被指控家庭暴力,打架,商店盜竊,性騷擾,交通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在公園違規點火,跟蹤騷擾他人,以及其他罪名的,上述這些客戶的美國綠卡申請後來都批准了。
一些年青夫妻或者情侶吵架,有肢體衝突,或者教訓孩子,可能會被路人看到並且報警。我們有若干客戶因為這類情況被警察逮捕,上了法庭,在辦理綠卡時尋求我們律所的幫助。
我曾經在新聞報道里面讀到,著名影星阿諾德施瓦辛格,在接受專訪的時候提到,他從歐洲到美國打工,曾經未經許可在美國工作,還曾經參加群交 Party(原話是,Bodybuilders party a lot, and once, in Gold’s – the gym in Venice, California, where all the top guys train – there was a black girl who came out naked. Everybody jumped on her and took her upstairs, where we all got together,引自 https://www.azquotes.com 。) 這些都是在他年青的時候發生的,不影響他在成熟以後成為美國加州州長。
在申請美國綠卡,提交 I-485 表格的時候,需要披露此前被捕,被起訴,被定罪的紀錄,即使這些紀錄已經被封存(sealed)或者消除(expunged)也需要披露。如果是交通違章,處罰只包括五百美元以下的罰款或者駕照扣點數(比如一般超速,攝像頭照到闖紅燈,沒帶駕照或者保險,在不允許的地方轉彎或者停車,等等),那麼,可以不用提交相關紀錄:You do not need to submit documentation for traffic incidents if the only penalty was a fine of less than $500 and/or points. 但是,如果這類交通事故是因為酒後(或者用了被禁的藥品以後)引起的,或者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或者造成違法的人被捕(比如抓到看守所裡面過夜),那麼,就需要提供檔案紀錄。
其他違法情況,包括家庭暴力等等,需要在申請綠卡的時候提供相應的原始材料,一般還需要提供一份 Statement 或者 Affidavit 來說明具體情況。比如,
如果曾經被捕但是最終沒有被起訴就獲得釋放,那麼,需要由逮捕機構(警察局)或者法庭出具檔案,說明沒有被起訴,no charges were filed.
如果曾經被起訴(家庭暴力案件是公訴的,但是如果得到了配偶或者物件的諒解,大多數情況下可以撤案),那麼,需要提供對應的法庭檔案比如 dismissal order, acquittal order 。
如果曾經被定罪(不一定是被判刑,也可能是 alternartive sentencing program or rehabilitative program),那麼,需要提供處罰的具體內容,以及個人已經完成了這些處罰的紀錄,比如 probation record, parole record.
如果材料和相關歷史已經被封存或者被清除(根據州法,刑事訴訟法,很多輕罪紀錄在幾年以後可以被封存被清除),需要提供相應的(授權封存或者清除的)法庭命令。
如果在法庭判決前達成了和解(包括認罪協議),也需要對應的和解檔案或者協議,包括 agreement, plea agreement, court transcription, indictment, 等等。
以上這些檔案紀錄,一般來說,可以聯絡警察局或者法院取得。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幫助一些客戶取得了這類檔案。
注意,以上檔案,提交給移民局的時候,需要是原件(original copy),需要是正式檔案(certified copy)。如果無法提供被逮捕被起訴的證據(比如相關材料已經被封存或者被清除),那麼,需要正式的證明來表明相關檔案已經無法取得: original or certified documents from the agency/police/court, confirming that the record is unavailable; original or certified copy of the court order vacating, sealing, or expunging the record.
因此,如果在美國被逮捕被起訴,除了要認真應對,解決問題,還需要注意儲存相應的檔案材料,在辦理綠卡時使用。
《左傳》裡面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新未名律所的服務
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幫助數千位中國申請人準備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類移民簽證以及非移民簽證申請,獲得了綠卡和簽證批准,其中包括職業移民也包括親屬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從 EB-2 降級到 EB-3 、 EB-5 投資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簽證申請,還包括 I-485 申請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後找到我們,在回覆 RFE / NOID 以後,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後,或重新提交申請以後,獲得批准的。除了一條龍全套服務(比如從一開始準備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請人全家拿到綠卡,負責到底),我們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諮詢(consultation),幫助回覆 RFE 、 NOID,提交 Motion,幫助聯絡移民局詢問 Case 情況並要求加速審批,陪同參加(或幫助準備)移民面試,提供翻譯,以及 Review 申請表格和材料,解答問題等各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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