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解出境:怎樣避免,以及對策

經常有客戶詢問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www.nwmlaw.com):如果我這個申請被拒了,是不是就必須要離開美國了?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情況不會發生。申請人會有很多機會可以留在美國。在川普的第二任期,新聞裡面經常提到” 大規模遣返”(Mass Deportation) 的計劃和執行,這讓很多人增加了焦慮。我們在這裡為大家解釋一下,怎樣避免收到遞解出境的通知,以及如果萬一收到這種通知的話怎樣應對。

一些有可能引發遞解出境(Removal Order)的情況

身份過期,或者非法入境美國,此後被指控犯罪。比如,有的人酒後開車出了事故或者被警察抓到,有的人從事不正規的按摩,有的人參與禮品卡信用卡或者其他電子詐騙,有的人種植或者販賣違禁品,有的人因為盜竊,打架,威脅他人,冒用證件,或者家庭暴力而被指控。要避免這些情況,最好的辦法當然是不要從事違法行為。
身份過期以後,未經許可工作被抓到。比如,有的人在餐館或者按摩店工作,在美國移民執法機構組織的行動中被抓到。這種情況,經常是因為打工的地點此前就已經被相關政府部門比如美國移民執法局(USICE)盯上了。要避免這種情況,需要考慮取得合法的工作許可,包括申請工作簽證或者 EAD 工卡。如果當前的簽證身份要過期(或者要離職),要考慮及時提交延期申請,或者轉為其他簽證身份包括 B2,F1,J1 等等。在新的申請 Pending 期間,即使身份過期(Visa Status Expired),也可以不構成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可以合法在美國等待結果,像這樣一般不會收到遞解出境通知。
移民或者簽證申請被拒,然後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單純的申請被拒本身不會直接引發遞解出境,但是,如果申請被拒以後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然後原有的簽證身份過期了,又沒有任何新的申請提交和 Pending,那麼,就有可能收到通知進入 Removal Proceeding。我們注意到,很多留學生因為畢業後 OPT 申請材料不全,或者申請提交得過早(學校還沒簽字)或過晚(錯過了時間視窗),或者 OPT 期間沒工作的時間超過了允許的三個月時間,或者有掛靠行為,造成 OPT 申請被拒,或者在過後被移民局追查。要避免這種情況,不能一直坐等,需要及時採取行動。比如,有的人的 I-485 綠卡申請因為材料不全或者個人背景問題被拒,完全可以及時重新提交申請,我們新未名律所有若干位客戶是這類情況在重新提交申請以後取得了批准。有的人轉身分或者辦移民的申請郵件(包括補充材料回覆 RFE 的檔案)被移民局丟失,造成申請被拒,可以提交 Motion 重新開案;我們新未名律所也有一些客戶是這類情況然後取得批准的。

收到遞解出境的通知以後怎麼辦?

可以要求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暫緩執行(Stay of Removal)。這可以透過法院(包括 Immigration Court, BIA, 和 Federal Court),也可以透過美國政府部門(DHS,ICE)。前者需要申請人的案子正在法院審理中,後者則沒有這種要求,更加容易申請。
向美國政府部門提交申請,可以提到人道主義理由,健康原因,在美國親人面臨的困難,家庭團聚,等等,並且解釋說明自己違反移民法和其他法律的情況比較輕微,不構成對社群的安全風險。可以提交醫療記錄(自己和家人的),來自有美國身份的親友的支援信,和其他人(包括朋友,同事,教會等社會組織)的證明信。
如果此前的申請(包括親屬移民,政治庇護,職業移民,以及簽證身份轉換,工作許可申請,等等)被拒,可以要求重新開案,提交 Motion to Reopen/Reconsider,此後如果還是被拒還可以提交上訴 Appeal。幾次申請提交下來,往往可以爭取到幾年的時間,在此期間還可以有新的轉機(比如找到有美國公民身份的配偶,或者當前的配偶或成年子女取得美國公民身份,或者符合其他移民申請條件)。提交了這種申請以後,一般就可以讓遞解出境的命令自動停止(Automatic Stay)。當然,只提交空洞的申請是不利的,最好包括有用的書面證據,解釋個人情況,指出移民局沒有考慮申請人的某些材料,或者應用法律錯誤。
在等待重新開案或者上訴處理期間,有機會提交新的申請。比如,找到配偶有美國身份,或者子女成為美國公民並且(長到)超過 21 歲,或者符合新的職業移民或投資移民條件,或者辦理其他簽證身份。
還可以考慮提交新的庇護申請。如果面對風險,(因為宗教原因等等)擔心在離開美國以後會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可以相應說明。在庇護申請 Pending 期間(這個過程可能要好幾年),還可以申請 EAD 工卡在美國工作。
如果過去的身份情況複雜(比如有身份 GAP,沒有及時延續簽證身份,或者在簽證時提供了錯誤資訊),或者有其他有可能引起問題的背景(比如組織成員身份,犯罪記錄等等),還有可能辦理豁免,取得批准。參見我們律所關於豁免的文章和影片。
如果沒有其他好的選擇,也可以選擇自願離境(Voluntary Departure),減少處罰,此後還有機會用移民簽證或者各種非移民簽證返回美國。
在美國有上千萬無證移民(undocumented migrants),身份過期或者未經許可工作本身不一定會導致被遞解出境(尤其是如果累計不超過六個月時間)。比如,我們新未名律所有的客戶在綠卡面談時直接對移民局講到,因為要維持一家人生活,所以打工一段時間;移民局仍然批准了他的綠卡申請。還有一些客戶曾經因為盜竊,騷擾,或者家暴等原因遭到刑事處罰,過了一段時間以後可以清除案底(雖然仍然要向美國移民局說明),也沒有影響到綠卡批准。

新未名律所的服務

我們新未名律師事務所幫助數千位中國申請人準備和提交了 I-140 、 I-485 和各類移民簽證以及非移民簽證申請,獲得了綠卡和簽證批准,其中包括職業移民也包括親屬移民,包括 EB-1A 、 EB-1B 、 EB-1C 、 NIW 、 PERM 、 EB-2 、 EB-3,以及從 EB-2 降級到 EB-3 、 EB-5 投資移民,等等;包括 H-1B 、 B-2 、 O-1 、 L-1 等簽證申請,還包括 I-485 申請被拒或者遇到 RFE 以後找到我們,在回覆 RFE / NOID 以後,或提交 Motion to Reopen 以後,或重新提交申請以後,獲得批准的。除了一條龍全套服務(比如從一開始準備 I-485 的全部表格和材料、到申請人全家拿到綠卡,負責到底),我們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諮詢(consultation),幫助回覆 RFE 、 NOID,提交 Motion,幫助聯絡移民局詢問 Case 情況並要求加速審批,陪同參加(或幫助準備)移民面試,提供翻譯,以及 Review 申請表格和材料,解答問題等各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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