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非馬
FEI'S TALK

張頌文事件持續發酵,又有新動態。比如更多所謂爆料人出現了,指控的“黑料”越來越嚴重。昨天我已經發了一條影片分析,今天繼續。
昨天,有某知名女性大V公開發文質疑微博熱搜榜,比如“張頌文 家暴”詞條沒出現,比如熱搜排位不正常得低,直指“輿論是否被幹預了”?
她還公開喊話張頌文:你倒是回應一下啊?說一句“我沒有家暴”不敢嗎?
因為這個大V也是前媒體人出身,而且網路影響力甚大,我覺得還是很有必要來講講她文章裡存在的嚴重媒介倫理問題。

她在文章裡有一句話說:我覺得我的新聞敏感已經被微博熱搜排序挑戰了。
好,你既然提到“新聞敏感”,你既然也曾經在傳統媒體當過記者,那麼是否應該很清楚,就目前網路上這些無憑無據的口頭指控,連在正規、專業的傳統媒體上刊出的可能性都沒有。對於這種不提交任何證據的指控,微博熱搜榜如果推波助瀾,那才是有嚴重問題的。
我的本科是讀的南大新傳,畢業後曾經做過調查記者,做調查記者第一年,我寫的報道拿了江蘇省好新聞通訊類二等獎。那麼我且來說一說,一個合格的傳統媒體調查記者,一個正規的新聞媒體,在碰到這樣的爆料指控會怎麼處理、把關。說的不到處,歡迎媒體同行們指正。
首先,需要爆料人提供有效的證據,比如物證與人證。
人證不用解釋了,物證包括但不限於簡訊截圖、截圖、電話錄音、傷痕或不雅影片的拍攝照片等等。
如果爆料人實在無法提供有效物證,那麼記者應該針對指控,尋找足夠的資訊交叉求證。比如姜塵所提到的其他幾位同期女學員,其中還包括她自己介紹過去的女學員。不論涉及到的當事人,是否願意站出來指控,但傳統媒體記者都應該努力去聯絡到這些人,並求證相關的資訊,看看是否能夠和爆料人的資訊相互印證。
同時,記者還應該去聯絡被爆料的張頌文字人,讓張頌文對被爆料的事件表態發言。不論他如何回應以及是否回應。但採訪事件雙方,而不是隻呈現一方口述,是傳統媒體記者必須完成的程式。
更負責任的傳統媒體記者,還可以聯絡張頌文合作過的工作夥伴、他過去的老師、同學去做調查,比如他們是否聽到過類似傳聞,他們眼中的張頌文是什麼樣的?
像家暴、性關係混亂這些被指控的內容也許很難求證,但像最新電話錄音裡指控的這種:張頌文在劇組化妝間公開罵投資人,這就很容易透過周邊採訪來求證。他過去以及現在,是否曾經有過類似的罵人行為?他平時待人如何?友善還是粗魯?
再比如,他被新爆料人指控早在2002年就毆打過前女友,是小他一級的s姓師妹。爆料人稱張頌文是偽善導師,有一次把小師妹打狠了,臉腫到不能繼續拍戲,當時劇組就要報警,但小師妹說張頌文心裡有病,怕他走極端打死她,於是組裡有忌憚就沒聲張。戲拍完了,兩人也分手了。最後這件事情傳回了電影學院,對張頌文也產生了不好的影響,還說他班裡的同學都很瞭解他這特性。
你像這種型別的指控,那其實很好查,問問張頌文以前班上的老師們、同學們、他在系裡教書的前同事們,是不是有過這個醜聞傳回過學校。他的老師、同學、同事,又到底怎麼看他。這些雖不是直接證據,但卻可以作為重要參考資訊。而和張頌文好友了二十幾年的週一圍,最可以被問問。
只有當所有的證據證言、那些交叉求證獲得的資訊,都確實指向張頌文的確存在這些被爆料的問題時,一個記者才能行文寫報道,而正規的新聞媒體,也才可能刊發這樣一篇調查報道或者說批評報道。
而如今的自媒體呢,空口無憑,什麼證據都不用提交,單憑一張嘴就能上“熱搜”。這其實已經是不合適的。如果這樣的指控再去持續佔據微博熱搜的高位,那微博就是該被批評的物件了。去推動一則不建立在任何證據基礎上的“口頭指控”,那屬於平臺監管上的失職。
如果微博熱搜為了流量和眼球效應,成為“無憑無據類指控”的放大器,那才是應該被批評的大問題。
在無法辨別真偽的情況下,沒有證據的指控已經是被不當放大了,推波助瀾只會進一步對當事人造成各種名譽損失、精神損失、工作損失,一旦這些指控不實,後果誰來承擔?已經形成的嚴重後果,對當事人真的公平嗎?
所以,我認為這位女性大V,作為一個從傳統媒體出來的記者,卻在目前沒有任何明確證據的情況下,去指責微博熱搜排序,是非常沒有媒介素養的。

她在文章裡將女演員爆料的錄音稱作為“重大進展”,還將之定性為“新證據”,不止極度缺乏媒介素養,更缺乏法律常識。
這位自稱投資人的女子,點名道姓張頌文,在錄音裡各種爆料,什麼潛規則、罵投資人,還自稱團隊讓她用錢找姜塵解決問題。這些,除了她自己口說,有任何事實性證據嗎?沒有。
甚至,連電話中這名女子的身份,都無法確認。難道姜塵說她是誰,她就是誰了?
無從判斷真假的一條錄音,能作為有效新證據?能稱作為“重大進展”?
更何況,《日掛中天》劇組已經透過官微立刻發了相關宣告。指錄音中的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
雖然這份宣告沒有加蓋公章,做的不夠盡善盡美,但它是從劇組官微發出的,而且掛到現在都沒有被撤回。
但這位女大V卻在文章裡堅稱,現在多個訊息源都指向張頌文,而且說的都差不多。
這簡直是一句漏洞百出的話。所有爆料人,沒有一個人提供有效的事實性證據,就是一張嘴。
如果是多人爆料的“證據”,都指向著同一個人,那是有意義的。但是,他們“說的都差不多”,實在不能證明任何事情。後爆料的人,比著前一個爆料人的說法去炮製,這很難嗎?
可現在悲哀的就是,各種爆料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張口就可以指控:被這位老師或誘騙或暴力或職場性騷擾的,至少10+人,實際數目只會更多。
而他們不僅能製造風浪,還會被所謂大V支援,美名其曰:“多個訊息源都指向張頌文,而且說的都差不多”。
所以在我看來,與女大V所指控的相反,我恰恰認為,平臺應該出一個相關規定,所有沒有提交任何證據的“小作文指控”,都應謹慎處理,甚至被暫時遮蔽。如果你真有確實證據,那該曝光曝光,該輿論監督輿論監督。讓家暴、性剝削、潛規則的不良藝人付出應有之代價。
法治社會需要程序正義。輿論監督,也同樣需要遵循程序正義。如果爆料人一張嘴,無需任何證據就可以左右輿情、讓一個人社會性死亡,這難道不可怕嗎?

面對這些沒有提交任何真憑實據的指控,從最初沒有點名道姓,到現在點名道姓,張頌文到目前為止未作回應。可這也被該大V質問:你倒是回應一下啊?說一句“我沒有家暴”不敢嗎?
首先,在姜塵沒有點名道姓張頌文的時候,他為啥要去自己對號入座?此地無銀三百兩鄰居網二不曾偷嗎?
其次,張頌文有權力選擇不對這種網路上沒有任何證據的指控進行回應。除非,爆料人將有效證據提供了出來。除非,是正規的新聞媒體拿到了可靠的證言證據,要求採訪張頌文對這些指控進行表態。
一個明星,在八卦輿論漩渦中,面對著沒有提交證據的指控,進而選擇保持沉默,因此就要被硬性解讀成“不敢”回應,恕我直言,這是一種強盜邏輯。
我倒是想問這位前記者,你怎麼不去喊話這些爆料人,尤其是那些隱藏在虛擬ID背後的“爆料者”們去“上證據”呢?
爆料人姜塵,難道就因為她性別是女,她的爆料就必然可信嗎?她說自己不要錢不要任何就必然可信?
而那些站出來為張頌文說話的導演,就要特別被點出來說——“你們是知名男導演,是有話語權的人,張頌文在劇組的工作表現好,不能用於論證這人在親密關係裡肯定不打人。”
真是什麼都能往性別問題上引。
可問題是,那個電話錄音裡的所謂投資人,不正是指控了張頌文在化妝間裡公開罵投資人嗎?那麼,這些導演們講述了自己在合作過程中看到的張頌文是如何待人接物的,對於公眾怎麼就沒有綜合參考性?如果張頌文真如各位導演說的,待每一個人都和善,不論是誰,那我們當然可以去理智地想想,這樣一個人會去公開罵人嗎?而且,還是去罵投資人?
這年頭,不論是多有流量的明星還是多大的導演,敢去公開罵投資人(除非有特殊原因),恐怕都可劃歸為腦子壞掉一類。
我前幾天在準備寫趙薇,看了很多她的資料。其中就有一個細節,她當年為了《聽見她說》這個系列短劇,苦苦找了兩年資金。哪怕是陣容裡已經確定有楊紫、楊冪這樣的流量女明星,因為獨白劇形式特別,找投資和招商也很難。她還開玩笑說,她們(指楊冪和楊紫)要是知道這個訊息肯定很難過。
講真,我對電影行業還算比較瞭解,我在國內時做過多年電影記者,來英國讀了電影研究碩士後做過中英電影節的英國首席代表,組織過不少電影業的活動,也有不少圈內朋友,太知道找投資有多難,投資人的地位有多高。不然大家怎麼會經常聽到哪個演員是“帶資進組”呢。假若張頌文如今真膨脹到敢去罵投資人,可能首先不是心瓦特了,而是腦子瓦特了。

最後我想說:當我們行使輿論監督時,不論我們是傳統媒體的記者,還是如今的自媒體人,都應該遵循一種程序正義。在一場足以毀掉一個人聲譽和職業生涯的嚴重指控面前,我們首先應該看證據。而不是在沒有證據的時候,就聽任流言狂吠,甚至已經將之當作事實。
在我發出張頌文第一條影片的時候,我的一位男性友人就來調侃我:哎,你不是搞女性主義的嗎?你這次怎麼沒幫女的講話,幫男的講話呢?我回復他,在我這裡,只看證據,只看是非。證據和是非面前,從來都沒有性別。否則女子監獄都應該取消了。
能夠改變我們對一個人觀點的,不論ta是男是女,都應該是證據,而不是某人或某些人不帶證據的口頭小作文。
好,今天先說這麼多,後續更多分析我會錄製小影片繼續講解。歡迎繼續關注。上條影片可以看下方。謝謝閱讀,歡迎大家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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