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作為一部聚焦法治的劇集,其精妙之處往往藏在鏡頭語言、演員微表情、場景陳設乃至臺詞留白的縫隙裡。這些不易察覺的細節,如同水面下的暗流,無聲地推動敘事、刻畫人物、深化主題,共同織就了劇集厚重的法律肌理與人性圖譜。電視劇《以法之名》有哪些不易察覺的細節?誰會是「保護傘」?知乎答主們如何解讀這部電視劇?一起來看看他們的精彩回答吧~
如何評價電視劇《以法之名》17-18 集?
| 答主:塵飛揚說經典
第 18 集的生日宴,是妙筆,也能視為《以法之名》的大結局。
生日宴結束後,李人駿對柳韻說,座次不對啊,許言午怎麼坐溫琴和孫飛下首?

質疑沒毛病。
我給七人職位排了序。

《以法之名》提到,溫琴的職務是「東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可見東平是地級市——只有地市級才設中級人民法院。
這也就意味著,劇中的所有政法幹部——蘭景茗(政法委書記)、李人駿(檢察長)、許言午(公安局長)、溫琴(庭長)、謝鴻飛(檢察部副主任)——都是地市級政法系統裡的幹部,他們的職級高低,是有明確定編的。
這場飯局,排得不對,不是情商問題,而是等級感出錯了。

按照常規邏輯,蘭景茗確實應該做坐主位。蘭景茗是副廳級政法委書記,也是柳韻的小姨媽,論公論私,都該坐主位。
這是李人駿的生日宴,但蘭景茗會安排李人駿的座次,坐在自己的左側。這樣處理,其實也沒毛病。
中國傳統宴席禮儀上,常有左尊右卑的說法,因此主位左側會被視為最尊貴的賓位。而在現代國際禮儀中,特別是涉外宴請和外交場合,多采用右尊左卑的排序,即主賓右手是最高位。
我有一本張建國撰寫的《中國禮賓與公務接待》,其中就用圖文的形式展現了一箇中心法的座次圖。

這次飯局上,走的就是一箇中心法的座次思路。
李人駿雖是東道主,卻並沒有佔據主位,而是以賓客身份被蘭景茗安排,說明她是不折不扣的中心位。李人駿知道自己的真實處境,因此他明白席中人不停向蘭景茗敬酒。
表面上是生日宴,不如說是下屬在向大領導獻媚。
李人駿不理解許言午的座次。

東平市公安局局長,正處級幹部,按照官場序列,他的職級僅次於副廳級的蘭景茗和李人駿,遠高於法院廳長溫琴和分局副局長孫飛。
按照正常邏輯,許言午有資格坐在蘭景茗的右側——也就是溫琴做的位置。
然而,許言午坐的是傳菜口。
柳韻解釋,這是親疏關係決定的。
妙啊。
蘭景茗就是個任人唯親的人!
孫飛職位最低,然而在席中最為活躍,在蘭景茗安排李人駿的座次時,孫飛也在一旁附和「快坐快坐」。

這是他該說的嗎?
平山市公局局長許言午在飯局上唯唯諾諾,平山市平山開發區副局長孫飛在席上又唱又跳,這就是蘭景茗一手遮天的結果。
官場上的飯局政治,真的有很多講究。
孫飛的上躥下跳,證明東山的政法委,已經爛掉了。

制度讓位於親疏,規則讓位於潛規則,所謂上下級,已經淪為政治投機遊戲。
座次不再是誰應該坐那兒,而是按照大領導的喜惡來決定。
看似政法委的局外人,柳韻才是這次生日宴的總導演。
李人駿沒有想到蘭景茗會出現,更猜不到在萬海案中發現重大失誤的謝鴻飛已經平穩落地。
這說明謝鴻飛和孫飛一樣,都是蘭景茗力保的人。
因此,當謝鴻飛在蘭景茗面前自我批評,沒有給蘭景茗總結陳詞的時間,馬上他就向李人駿敬酒。

職場老油條,謝鴻飛真的會這麼冒失?
才不是。
為什麼?
因為他知道,自己在萬海案中犯了錯,差點害李人駿失去檢察官的職位(代理檢察官一直是他的心病)。
謝鴻飛用「看似沒分寸」的動作,本就是精心設計的「贖罪表演」。
謝鴻飛用「冒犯蘭景茗」的方式,做出一種「我願意冒險向你低頭」的姿態。
可惜,李人駿不買賬。

他不是看不懂,而是看得太明白。這種「演給我看的低姿態」,恰恰提醒了他——謝鴻飛背後站著的,是蘭景茗的默許。
而如果他現在接受了謝鴻飛的敬酒,意味著「我不再追究」,也意味著「我知道你是蘭的人,但我認了。」
這杯酒,李人駿喝得下嗎?
然而,溫琴第一個站起來發聲支援,李人駿不給面子,蘭景茗這次親自下場,為謝鴻飛說話,「鴻飛是好心辦錯事,此時翻篇」,大領導發話,李人駿這才不得不接受謝鴻飛的敬酒。

歸根結底,這一頓飯,吃得不是人情,是站隊。
謝鴻飛敬酒,是低頭認錯;蘭景茗開口,是定調錶態。這個動作背後,藏著一句潛臺詞:
「以後咱們是自己人了,過去那點小磕小碰,就翻篇吧。」
這場飯局是蘭景茗的攤牌,也是李人駿的考驗。
如果他敢在眾目睽睽之下,不接謝鴻飛這杯酒,就是不認賬、不歸隊,等於打了蘭書記的臉。
飯局之中,每一次起立,每一杯敬酒,都是試探,也是宣誓。
蘭景茗之所以強勢安排座次,不只是為了面子,更是為了在「飯桌上完成一次組織重組」——誰是親信、誰是棄子、誰願意低頭、誰依舊清醒,她一目瞭然。
所以孫飛可以撒歡,謝鴻飛可以脫罪,溫琴主動給謝鴻飛站臺,許言午卻要靠邊站。
許言午說「以後會多做一些工作」,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蘭書記,我首先要感謝您對我的包容。大家都知道,我這個身體啊,老生病,我也著急。我儘快地調整,儘快地調養過來啊,爭取像李檢察長和溫廳長一樣啊,多做一些工作。蘭書記啊,我先乾為敬。

有人吐槽第十八集的生日宴,我能理解。
現在的觀眾越來越習慣快節奏、強情緒的戲劇節奏,像這樣平靜之中藏殺氣、一頓飯定人生的「反型別」敘事,似乎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但也正因為剋制,所以鋒利。
蘭景茗沒有在飯桌上拍桌子,笑語晏晏,就決定每個人的命運。
這是權力的強悍。
在李人駿的生日宴上,溫琴喝的是投名狀,謝鴻飛喝的是贖罪酒,許言午喝的是自保酒,而李人駿喝的,也有一絲惆悵和無奈。
第十八集的結尾是張放給洪亮的辭職書上簽字,這個處理很棒,似乎暗示劇集最大的反轉,本就沒有反轉。

萬海案或許就此埋進塵埃,洪亮和鄭雅萍,以後都有了自己的新工作。
《以法之名》的故事,在第 18 集就已經結束了。
後面的,不過是青天戲的常見套路,邪不壓正的白日美夢。

如何評價電視劇《以法之名》19-20 集?
| 答主:星夜行
看完了前 20 集《以法之名》,一部漸入佳境的好劇,目前來看,李人俊的生日宴會局,是主創替觀眾第一波討論投票誰是狼人的局,畢竟第二波重量級狼人即將登場了。

這個飯局的發言也基本言明瞭各個人精在萬海案中扮演的角色。
蘭景茗自然是板上釘釘的保護傘之一,不然這個局組不起來,「萬海案」要想成,公安中必須得讓他們的「棋子」來操作,這關鍵的一步,就是蘭景茗電話實現的。
公檢法裡,操控「萬海案」的三個一線工作人員,孫飛和謝鴻飛,從他們的發言,一個二十年前就受領導關照,一個事後也和李人俊私下表示這種飯局「已經不止一次」了,併為「還能上桌吃香的喝辣的」沾沾自喜,自然也是鐵桿狼人。
法院的溫琴,態度其實是暖昧的,從發言來看,中途有過「猶豫」,但看見對方勢力這麼大,選擇了加入,要把「萬海案」做成鐵案,她的上司法院院長在醫院裡養病,明顯棋高一著,技術性躲避,她明顯是被動加入了,但也確實參與進去了。
同樣被動參與進去的就是許言午,但他和溫琴的位置不一樣,他不是一線參與「萬海案」的人實際操辦的是分局副局孫飛,所以他可以擺爛,甚至可以搞一些小動作讓上面發現,在實際行動上,他和溫琴還是不一樣的,
最滑稽的一幕,則是深度參與的李人俊,無論是飯局,亦或者最新兩集他選擇要抗訴,都已經明瞭了一點:他一直是被矇在鼓裡,為了想拿掉「代理」兩個字,忽視了太多細節,以至於被人當槍使。
另一位柳韻,則很可能是未來的狼人,因為這個巨大的犯罪集團製造萬海案的原因,最大的可能,還是看到了新能源未來的發展,所以想要巧取豪奪原材料這一塊,這是最終目的。
那麼李人俊如果說是前期被當槍使,那麼柳韻的位置,顯然就是後期的「槍」了,用來瓜分蛋糕最合適不過了。

最新的兩集,引出了另外一個要案:萬川礦業槍擊案,顯然圍繞著萬海集團的是一個案中案。
那麼有意思的事情來了,李人俊已經被當槍使兩回了,也就是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深度框綁在賊船上了,這也是蘭景茗敢於組織這場局,讓李人俊來的原因,
一個正義感很強,同時事業心很強的人,目即便發現了不對勁,即便後悔打算查真相,查到最後會發現,最後查到自己身上,自己已經毀了,
同樣深度參與了兩次案件的還有反派陣營的蘭景茗、孫飛和謝鴻飛。
以及有些時候真的好想報警的警局局長許言午,兩次都沒有直接參與,兩次都想阻止錯誤,兩次都迫於上面的巨大壓力最後選擇明哲保身,猥瑣發育….天都塌了,只能擺爛。

萬川礦業槍擊案是發生在十三年前,而孫飛在酒桌的發言,和蘭景茗的關係是二十年前開始的,顯然,槍擊案之前,可能還有其他案件,這個巨大的保護傘團伙,目前仍然只是冰山一角。
下面聊聊水面以下的冰山。
幾個案件,其實都離不開萬海集團,萬海最值得錢的,則是他們的礦。那麼歸根結底,新能源未來利益的巨大誘惑,才是關鍵。
那麼第二波更為強大的狼人,指向性就很明顯了,
萬海集團所在的東平,恰恰是蘭景茗的老上司、洪亮的老丈人江旭東的根據地。
在政法系統幹了那麼多年,如今依舊位高權重的江旭東,恰恰也是他的干預,成為指導組被撤回的主要原因。
江旭東的兒子回家張口就想做新能源產業,恰恰萬海集團的礦,就是香饃饃。
你覺得《以法之名》裡到底誰會是幕後的「保護傘」?
| 答主:morning
反派陣營:
一、省政協:洪亮岳父-旭東同志。
邏輯支援:
1、作為一個從公檢法系統出來的老領導,竟然安排自己的女婿遠離這個體系,比較反常,疑點很大。
2、旭東同志的兒子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運作,關係資源都很好,不排除個人能力,但是更多可能是藉助其父的力量。
3、當指導小組已經確定東平公檢法系統存在重大問題時,不敢挑明,忐忑不安,窩在賓館裡一直等待上級領導指示,代表大家深知系統之內盤根錯節,能在這些位置上待著的人背後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後臺,所以無論對誰都不敢妄動,如果上面有大關係壓住他們不讓查,那麼客觀真相是什麼就並不重要。所以他們等待期間就很焦灼。
二、市政法-蘭書記
邏輯支援:
1、在系統中說話過於直白,無所顧忌。其一,在李人駿妹妹訂婚那天她見到洪亮直接就說讓他幫助李人駿將萬海案辦成鐵案,功利之心昭然若揭,這不符合系統內人物的風格。其二,在洪亮他們躲避李人駿他們期間,由她出面組了一個飯局,席間她直接說指導小組他們把活都幹完了,李人駿他們會偷懶,公然指責指導小組他們手伸的太長。種種言行不合常理,過於囂張。
2、李心硯訂婚那天,李人駿和他老婆都覺得房子過於奢華,不符合他們的收入水平,從而進行盤問,但是蘭書記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老領導卻看不出任何詫異,反而在整個過程中儼然女主,泰然自若,證明要不她早知道這個房子的來龍去脈,要不這個房子本身就是她從中謀劃。
3、喬振興死亡的案子,許局是不想交給孫飛去辦的,但是蘭書記給他打電話暗示將這個案子給孫飛,孫飛明顯是反派,這個是已知條件。
三、檢察官-謝鴻飛
這個不用過多分析,因為是一條明線。一方面是他打電話通知程子建要二次屍檢,另一方面他在陳勝龍吩咐屬下要感謝的人員名單裡。
四、開發區分局-孫飛、姜紅軍
這個不用過多分析,因為也是一條明線。一方面他在辦理喬振興案子的時候表現的弱智的有點離譜,另一方面他在陳勝龍吩咐屬下要感謝的人員名單裡。姜紅軍應該只是跟隨領導的跑腿黑子。
五、黑社會人物:陳勝龍,程子建,王彧等。
其他人物分析:
1、李人駿只是想要政績,趕緊拿掉自己“代理”這兩個字,但是被有心人利用,夾帶私貨卻不自知,也有可能是選擇性閉眼。他老婆應該有點事,估計收受賄賂應該有。
2、許局有點無奈,迫於蘭書記的面子讓孫飛來辦案,結果辦的讓他直翻白眼,又怕案子辦不好,又怕得罪蘭書記,所以只能將資訊洩露給秦峰,有他在後面給孫飛添堵,案子應該不會走太偏,想這樣兩全。

除此之外,還有哪些精彩影評呢?
答主@盤河馬 1988認為「《以法之名》還是敢講真東西的。不過很多東西講太透就不讓播,這能七拐八拐地搞迂迴。同時,這部劇從立項到殺青再到播出,免不了也是有人攢局,有人勤懇工作,有人坐享其成,有人出餿主意,有人明哲保身,有人借刀殺人。又閉環了。」
題圖來源:《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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