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健說,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
聖誕節當天,《人民日報》徵集中美友好合作故事。

第二天,中日就達成10項共識,外交部表示希望中日雙方擴大雙向往來。


中日雙方也同意遵循程式,
恢復日本水產品輸華了。

連《環球時報》都罕見發文《現在就是中日關係改善發展的好時機》,表示“脫鉤斷鏈”不符合中日關係的現實,任何打算在中日之間推動它的企圖也都不可能實現。

這麼快的轉向,估計有些人又要暈頭轉向了。
不過改善國際關係,受益的將是每一個國人,對這樣的表態,我舉雙手贊同。
只是,高層能達成10項共識,底下可沒那麼容易達成共識。
尤其是在對日方面,共識更是稀缺。
你們說“營造健康理性的民意環境,樹立正確客觀的相互認知,搭建起更多民間友好交流的橋樑”,話是好話,可到底什麼是“健康理性的民意環境”,什麼是“正確客觀的相互認知”,不解釋清楚,就很難“搭建起更多民間友好交流的橋樑”。
不能只說空話漂亮話,有些實實在在的問題,需要詳實具體的回答。
1、到底能不能穿日本和服?
穿和服,到底是促進雙方的互相認知和交流,還是要不得的洪水猛獸?如果不能,請給個痛快話。以後我們看到穿和服的,就直接舉報。如果能,在什麼日子能穿,什麼日子不能穿?什麼地方可以穿,什麼地方不能穿?如果能穿,還有人在一旁指責謾罵,甚至要被某些人帶走,可以拿你們的10項共識回擊他們,保護自己嗎?如果能穿,那些那些指責謾罵的人,是在破壞民意和輿論環境嗎,是在破壞中日友好交流的大政方針嗎?
同樣,能不能cos日本的動畫形象,也急需給出回應。

2、10項共識裡,有一個說,支援兩國中小學締結姊妹學校,既然這樣,那我還想問問關於日本人學校的問題。
日本人在中國建立日本人學校,你們知不知道?如果知道,那麼日本人學校是否合法?日本人學校為什麼不招中國學生?這背後是日本人的陰謀,還是國家的規定?如果有人在日本人學校門前拍影片質問日本人學校的合法性,算不算“破壞民意和輿論環境”?別覺得我這些問題很奇怪,很多人就是認為日本人在中國辦日本人學校,政府部門完全不知情,是非法在辦,背後有著巨大的陰謀。請答疑解惑,以避免大眾誤解。
同樣,日本風情街、日料店、中日友好醫院、中日友好櫻花林等等,這些地方你們知不知道?打砸和舉報這些地方,算不算“破壞民意和輿論環境”?



3、日本元素還能不能用了?
第六條共識說,支援影視、音樂、出版、動漫、遊戲等文娛產業繼續合作。但合作不是一句空話,肯定涉及彼此文化元素的互相利用。涉及軍國主義的文化元素不能用,我舉雙手贊成。可別的呢,比如,日本的富士山、風箏、燈籠、寺廟、動漫,能用嗎?如果有人或者公司用了,而遭到有些人的舉報和謾罵,可以拿你們的10項共識回擊他們,保護自己嗎?舉報和謾罵他人和公司運用日本元素,算不算“破壞民意和輿論環境”?
同樣的,如果不是日本元素,但被別人舉報,當事人或公司被有關部門要求拆除時,可以拿你們達成的共識來做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嗎?


好的大政方針,能給我們指明方向。可到達遠方的路,還得一步一步走。中日友好,中美友好,不是空中樓閣,不靠說漂亮話,漂亮話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每一個人一點一滴的行動彙集起來,才能形成友好交流的氛圍。
所以,懇請有關部門答疑解惑,幫助大眾“樹立正確客觀的相互認知”,“營造健康理性的民意環境”,從而“搭建起更多民間友好交流的橋樑,助力中日關係健康穩定發展”。
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從友好的開放交流中獲益。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