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上課前發現患兒病危,因搶救患兒遲到半小時,事後被醫院罰款2000元,合理嗎?

昨天,一份在網上流傳的醫生處罰通報,引發了包括醫療同行在內的無數網友的熱議,很多網友稱自己的三觀被震碎了一地。
這份《關於 2023學年春季學期兒科教師上課遲到事件的查處通報》內容如下:
機關各處(室、部),工會,團委,各系(教研室),各科室(研究所、中心),各院區(分院):
2023 學年春季學期,學院發生了一起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事件,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具體情況
2024年5月10日上午第1~2節,2019臨床醫學(英語授課)班級《Pcdiatrics》課程由兒科俞莉老師授課,學生反饋上課鈴響但授課教師未按時到達教室。經瞭解,俞莉老師分管的患兒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死亡風險高,遂在授課前到達科室檢視患兒情況,期間患兒出現雙側瞳孔反射稍遲鈍、頸部置管處滲血等情況,疑似腦出血,遂進行緊急處理,俞莉老師因情況緊張未能及時報告教研室、最終導致了遲到事件。臨床醫學系馮文豔老師在獲知情況後立即到達教至安撫學生,並與俞莉老師保持聯絡。俞莉老師在處理完緊急狀況後,於8:29趕回到教室,並做好後續課程教學安排,完成了授課任務。
二、處理情況
根據《南方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教學事故(差錯)審定及處理辦法》檔案規定,“因上課不守時(遲到、早退、中途離場)造成授課時間延誤在15分鐘-30分鐘的,認定為嚴重教學事故,如因特殊情況發生教學事故(差錯),則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俞莉老師當日遲到時長為29分鐘,但是為了搶救病人並非故意為之,且俞莉老師在問題處理完後及時到達教室,將授課內容妥善安排,順利完成了授課任務,未造成不良影響,經研究決定,對俞莉老師做出以下處理:認定此事件為教學差錯,扣發俞莉老師5月獎金2000元,在全院範圍內通報批評,取消俞莉老師本年度考評評優評先資格。
希望各部門、各級教學人員、教學管理人員及教學相關人員能以此為戒,增強工作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障教學秩序的穩定執行和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看完這份查處通報,作為一名在臨床一線摸爬滾打多年的老醫生,阿寶心裡真是五味雜陳。
在評論這個處罰之前,我想先給大家講一個很多人已經耳熟能詳的故事:
大名鼎鼎的婦產科專家、新中國婦產科事業的奠基人和開拓者林巧稚,當年在參加協和入學考試的時候,曾經遭遇過和餘莉醫生類似的意外情況。
1921年,林巧稚到上海參加北京協和醫學院的考試。考試要考三天,當時正值夏天,天氣酷熱,對考生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都是很嚴峻的考驗。
在考最後一門英語的時候,林巧稚的同伴餘瓊英中暑暈倒在考場。林巧稚立即中斷考試去救助同伴。待她回到考場時,考試時間已過。
然而,儘管林巧稚沒有答完考卷,在得知考場發生的情況後,北京協和醫院還是錄取了林巧稚。北京協和醫學院的院長說:“我們協和醫院可以培養無數具有優秀醫學技能的學生,但卻不一定能夠培養出具有優秀醫德的學生。”
在阿寶看來,如果這份處罰通告中對餘莉醫生遲到原因的解釋沒有弄虛作假,那麼,這個處罰決定無疑是嚴重錯誤的。
這個處罰決定,不合天理,不合人情,不合制度。
為什麼說這份處罰決定不合天理呢?
何謂天?人命關天!
對醫務工作者而言,患者的生命健康,就是天。
患者生命安全高於一切,醫生必須竭盡全力救死扶傷,這是所有醫務人員必須刻入自己骨髓的基本倫理與基本操守。
當一個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當醫生髮現自己面前的患者面臨生死攸關的兇險局面的時候,救人,是壓倒一切的任務。
救人,對醫生而言是優先級別最高的任務。其他所有的任務,教學也好,開會也好,陪領導吃飯也好,無論多麼重要多麼緊迫,在活生生的生命面前,其優先級別都永遠不能超過“救人”!
餘莉醫生在發現患兒有腦出血跡象,病情兇險,有迫在眉睫的生命危險後,暫時放下教學工作,立即給予緊急處置,直到同事能順利接手搶救工作,這沒有任何錯。
如果救人錯了,那就是醫務人員需要遵循的最基本醫學倫理錯了;如果救人錯了,那就是我泱泱中華幾千年來奉獻的“以人為本”的基本道德觀念錯了;如果救人錯了,那就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基本執政理念錯了;如果救人錯了,那就是我們“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的衛生服務方向錯了。
一句話:如果餘莉醫生錯了,那就是天理錯了。
為什麼說這份處罰決定不合人情呢?
從網上一邊倒的支援餘莉醫生的聲音,我們不難看出人心所向,人情所在。
如果一個處罰決定,被全網痛批,被醫療行業內部人士和非醫療行業的外部群眾全面反對,那這份處罰決定,顯然是不合人情的。
我很想問一句作出該處罰決定的醫院領導:除了你們之外,有誰認為餘莉醫生該接受如此嚴重的處罰呢?
那個被餘莉醫生及時挽救了生命的孩子和家長,以及千千萬萬曾經或者將會在你們醫院就診的孩子和家長,會有人支援醫院的處罰決定嗎?
那幾十個用自己半小時時間換回了患兒一命的醫學生,會認為自己半小時的時間比孩子的一條命更重要嗎?他們有人強烈要求對餘莉老師進行如此嚴厲的處罰嗎?如果有,我認為他不適合從事醫療行業。
那些餘莉老師的同事,那些全國的醫療同行,有人支援醫院的處罰決定嗎?
全國的無數網友,無數的良善百姓,有人支援醫院的處罰決定嗎?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這個處罰決定,毫無疑問是既不符合天理,又明顯悖逆人情的。
我知道,某些領導可能會挑出餘莉醫生具體處理上的一些瑕疵,比如沒有及時打電話通知教務處等。
我們要明白一件事:沒有任何的應急預案,能夠覆蓋所有意外情況。也沒有任何一個個體,在面臨緊急事件的時候能夠將所有事情都做的完美無缺。
作為一名醫生,阿寶完全可以理解餘莉醫生當時的心理狀態和精神狀態。當醫生猛然遭遇突如其來的意外情況,且病情兇險隨時可能導致患者死亡,需要爭分奪秒搶救的時候,醫生是根本無暇他顧的。
地震時,母親為了救出被埋在廢墟里的孩子,挖的雙手血肉模糊卻不覺得疼。因為她心裡只有孩子,根本就忘記了疼。
所謂醫者父母心,醫生在遭遇病情兇險需要爭分奪秒搶救的意外情況時,其精神狀態和急於搶救孩子的母親時一模一樣的。這時候,精神高度緊張注意力高度集中的醫生,是沒有可能分出精力,去想著給教育科打個電話的。
這種狀態,我相信所有親自搶救過患者的一線醫生,都能感同身受。
但是,我們的某些醫院領導,可能永遠體會不到這種感覺,因而也就永遠無法理解為什麼餘莉醫生竟然不及時給教育科打個電話。
脫離群眾,必然導致官僚主義。
這個處罰決定,不僅不符合天理人情,甚至也不符合學校規定。
學校規定寫的清清楚楚:“如因特殊情況發生教學事故(差錯),則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學校的規定,本身並不死板,考慮到了意外情況,也給了管理部門足夠的自由量裁權。
通告說了:餘莉老師遲到是因為救人,而且未造成不良後果。
然而,最後的決定卻是:認定此事件為教學差錯,扣發俞莉老師5月獎金2000元,在全院範圍內通報批評,取消俞莉老師本年度考評評優評先資格。
事情是:遭遇突發狀況,為救人遲到29分鐘,未造成不良後果。
處罰是:罰款2000,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
所謂罪罰相當,餘莉醫生的“罪”,與管理部門的“罰”,相當嗎?
我想大多數人在感情上都不能認同。
規定中明明有救濟條款,我們的管理部門卻不肯充分使用,而是堅持給一位因為救人一命而遲到半小時的醫生如此嚴重的處罰,合適麼?
這樣的處罰,悖天理,逆人情,毀制度,壞人心,不仁,不義,不公,不正,強烈建議有關部門撤銷!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