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工商銀行。(人民視覺供圖 /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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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手段並不高明,梁建紅讓時蓓和黃雨鳳偽造存單等銀行票證,趁儲戶不備時,替換真實存單,再用真存單盜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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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實梁建紅存在與工行內部人員團伙作案的情況,工行是否是退賠責任主體不在本案審理範圍之內,法院不予評判。
文|南方週末記者 翟星理
南方週末實習生 楊昕 季子楦
責任編輯|錢昊平
杜金徽最後一次見到梁建紅,是2019年5月22日。那天晚上,她已感受到梁建紅正處於“四面楚歌”之中。
杜金徽是廣西荔浦人,在南寧經商。梁建紅是她的同鄉,時任中國工商銀行南寧分行金融業務部經理。
2017年年底,梁建紅向杜金徽推薦了一個能“賺大錢”的專案。具體而言,南寧中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厚公司)與工商銀行正進行車貸合作,需要大筆資金,只要把錢出借給中厚公司,債權人就能獲得3%以上的月息。
杜金徽在2018年2月12日投入了第一筆100萬元資金後,當月累計投入285萬元,獲利15萬。
2019年5月,梁建紅找杜金徽訴苦,說債權人不斷上門要債。經商多年的杜金徽預感事情不妙:“梁建紅正在被擠兌”。
此時,杜金徽還有824萬元本金尚未收回。她在2019年5月22日晚上也趕到梁建紅家要錢,並住在她家。
次日凌晨1點多,杜金徽被吵醒。南寧警方上門,在梁建紅家中搜獲了電腦、手機、印章等物品。凌晨3點,梁建紅被警方帶走。
就此,一起銀行“劫”案浮出水面。三年多時間內,梁建紅夥同他人盜竊儲戶2.53億元、集資詐騙35.55億元。
“能賺錢的大專案”
梁建紅1977年出生於廣西荔浦縣(後改設為縣級市)。1995年,梁建紅考入廣西大學,就讀貨幣金融專業,畢業後進入工商銀行南寧分行工作。2017年,梁建紅升任南寧分行金融業務部經理。據梁建紅的同事介紹,梁建紅主管的業務部是工商銀行的核心業務之一。
梁建紅的丈夫楊永勝是她荔浦中學的校友,曾在部隊服役,2018年12月復員轉業。楊永勝有一位戰友名叫莫某新。判決書顯示,莫某新是為梁建紅髮展“客戶”的兩名主要中間人之一,莫某新拉來的“客戶”徐某斌、宏某均損失慘重。
另一位主要中間人名為梁麗紅。梁建紅荔浦老家一位親屬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梁建紅與梁麗紅名字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並非親戚,只是初中同學。梁麗紅大學畢業後曾在北京一家國有企業工作,後辭職並活躍在北京的金融圈。
2016年年初,北京商人徐巍經人介紹認識了梁麗紅。徐巍回憶,梁麗紅稱廣西南寧有一個能賺大錢的專案,操盤人是銀行高管,能夠保證資金安全,“剛開始我根本就不相信”。
後來,梁麗紅邀請徐巍等人去南寧考察。梁建紅在工商銀行南寧分行接待了他們,並在辦公室內進行專案宣講。徐巍回憶,梁建紅聲稱自己是工行南寧分行行長助理、金融業務部經理。案發後,該行表示梁建紅並沒有擔任過行長助理。
梁建紅在宣講時稱,中厚公司與工行有業務合作,急需大筆資金,參與者每月可以獲得7.5%的收益。
宣講完畢,梁麗紅又陪同徐巍夫婦等人在廣西旅遊,徐巍逐漸對該專案產生信任。在“梁建紅案”中,徐巍損失4491萬元,為本案中損失較大的被害人之一。
許以高息、在辦公室裡現場宣講、拉近關係,梁建紅透過此種方式吸引多人入局。
法院查明,自2016 年起,梁建紅組織非法集資。她虛構中厚公司需要大量資金經營、資金在中厚公司運作無⻛險、可以獲取高額利潤的說辭,通過樑麗紅等人以召開宣講會、在微信群傳送融資資訊等方式,向集資參與人許諾給予2. 5%-6%不等的高月息。梁建紅等人共吸收徐巍、杜金徽等48人資金合計35.55億元,轉回集資參與人本息34.88億元,集資參與人實際損失1.49億元。
早就出過紕漏
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建紅以為貸款企業做存款貢獻為由,透過莫某新等人找有閒置資金的客戶到工行辦理大額存款業務,趁機竊取被害人的存單款。
具體做法是,梁建紅讓中厚公司財務人員時蓓和楊永勝弟弟的前妻黃雨鳳偽造存單等銀行票證,趁被害人不備時,替換真實存單,再用真存單盜取存款。被盜的儲戶包括徐某斌、宏某等28人,盜取資金2.53億元。
這種盜取手法其實並不高明,甚至早就出過紕漏。
徐某斌對南方週末記者回憶,2018年,他經莫某新介紹認識梁建紅。自主創業的徐某斌,在生意場摸爬滾打多年,他自稱起初並不相信梁建紅許諾的高月息,後經莫某新多輪遊說,才投入50萬元。
起初,梁建紅每月能夠按期兌付。於是他又投入300萬元,並在梁建紅指引下辦理了3張大額存單。
2018年12月7日,徐某斌將3張存單交給公司財務室,財務出於謹慎,提出要去銀行核實存單資訊,徐某斌應允。
當天,在工商銀行南寧東葛路支行,工作人員發現3張存單系偽造,立即報警。徐某斌隨後被東葛路支行所在的南寧市青秀區公安分局長崗派出所帶走。
徐某斌回憶,長崗派出所民警追問假存單來源,他如實回答後即被放走。隨後,他向梁建紅討要說法,後者以銀行內部業務問題搪塞過去,並立即安排她實控的公司向徐某斌轉賬300萬元。
徐某斌對梁建紅的說法信以為真,並在梁建紅等人的遊說下再次以大額存款的方式投入500萬元。
關於這500萬元的大額存單,徐某斌講述了被騙過程:2019年年初,在銀行辦理完存款後,其妻親手將存單放進手提保險箱。他們乘坐梁建紅指定的車輛時,駕駛員將保險箱放入後備箱,他們下車後再取回。但直到2019年案發後,他和妻子才發現,從保險箱裡拿出來的存單是假的。
案發後,徐巍、徐某斌等人得知,不知出於何種原因,2018年12月7日東葛路支行就假存單事件報警後,無論南寧分行還是公安機關,並未追查製作假存單的梁建紅等人責任。
判決書記載了製作假存單的手法。梁建紅通知時蓓、黃雨鳳製作假存單後,兩人就透過CDR軟體(向量圖形制作工具軟體)和針式列印機制作假存單給徐某斌等人,並偽造中厚公司的銀行流水、餘額回單等出示給徐巍等集資參與人。
前述梁建紅在工行南寧分行的同事稱,從該行內部通報看,該行當時並未就東葛路支行發現的假存單處理梁建紅,“要麼是工行南寧分行根本不知情,要麼是知情但壓了下來。但結果是一樣的,梁建紅當時沒有被處理”。
事後,徐巍等人才知道2018年12月的假存單報警事件。
徐巍稱,2018年12月之前,他在梁麗紅的介紹下已經累計投入本金三千多萬元,之後他又投入了一千三百多萬元,總損失達到4491萬元。
另一位被害人宏某,經莫某新介紹,於2019年5月5日存入100萬元大額存單,還沒等到第一期利息到賬,梁建紅案發。
心知肚明
案發緣於時蓓的自首。
判決書記載,2019年5月15日,時蓓因瑣事與丈夫呂學山發生爭吵。呂學山也是梁建紅、楊永勝的中學同學。
時蓓在爭吵時說,她自2018年9月起即在梁建紅安排下偽造銀行定期存單、銀行餘額回單、銀行流水單等銀行票據九十多單,金額超過3億元,且還有1億多元沒有支付給客戶。
覺得不妙的呂學山帶著時蓓一起找梁建紅、楊永勝夫婦交涉,未果。之後,呂學山陪時蓓投案自首。
2019年5月23日,梁建紅、時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年6月、7月,黃雨鳳、梁麗紅先後到案。此4人即為本案的全部4名被告人。
梁建紅的同事介紹,按照工行的薪酬標準,梁建紅擔任金融業務部經理後,年收入在35萬元至40萬元之間,在南寧已屬高收入。但是,在2010年前後,楊永勝患尿毒症,需要換腎,梁建紅的家庭經濟狀況開始顯得困難,工行還為其組織過一次內部募捐。
審判決書記載,梁建紅到案後供述,由於家庭變故,她想找一些投資渠道賺取更多額外收入。從2011年11月開始,梁建紅找親戚朋友借錢。到了2018年初,每月大約需要支付450萬元利息,但她所投資的專案又都處於虧損狀態,無法找到更多借款,於是產生盜取存單的念頭。
被害人分為銀行存單客戶和中厚公司專案投資兩類。審法院將梁建紅、時蓓、黃雨鳳替換真存單並取走存款的行為認定為盜竊罪,將梁建紅、梁麗紅高息吸儲的行為認定為集資詐騙罪。
案發後,徐巍和其他外地被害人曾飛往南寧維權。他回憶,多數被害人相互之間並不認識,見面之後發現,梁建紅的作案方式就是一個簡單的龐氏騙局:透過高息吸引被害人入局,用後一批被害人的本金支付前一批被害人的本金和利息,以此迴圈滾動。
那麼,梁建紅透過盜取真存單和以中厚公司名義借款而來的資金,最終流向了哪裡?
梁建紅到案後供述,資金流向主要分為5個方面。
梁建紅自2013年起開始借高利貸,部分資金用於償還借款;支付存單客戶、中厚公司債權人到期本息款項;支付莫某新、梁麗紅兩位中間人的利息差(如向被害人承諾3%的月息,則需要另外支付中間人0.5%至3%不等的貼息);個人大宗消費;投資。
結合梁建紅的供述和其他涉案人員證言,梁建紅的大宗消費包括其在澳大利亞購置了兩套房產。投資則包括投入1500萬元經營鐵皮石斛培苗;投資1500萬元研發糖尿病細胞移植專案;對一個山莊專案累計投資3000萬元。以上投資全部虧損。此外,梁建紅在A股市場炒股還虧損約1200萬元。
對於高息融資可能產生的後果,梁建紅心知肚明。她供述稱,挪用被害人資金投資其他專案,最終導致無法償還高額利息,“高息融資如果後續資金跟不上肯定會崩盤”。

時任楓林路支行行長方某與梁建紅部分聊天記錄。(南方週末記者 翟星理 / 圖)
“朋友圈”
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2月10日,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南寧市公安局分別委託一家會計事務所和一家司法鑑定中心,對梁建紅等人銀行賬號自2013年起的流水等進行司法會計鑑定。
南方週末記者獲取了梁建紅部分微信聊天記錄、手機簡訊記錄和通話記錄,顯示她不僅透過中間人介紹客戶, 還從自己的熟人中物色“客戶”。
史某明曾任南寧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2015年9月起,史某明就與梁建紅有簡訊往來記錄。2015年9月13日,梁建紅給戴某瓊發簡訊稱已經收到220萬元。同年10月7日,史某明給梁建紅髮簡訊,讓她給戴某瓊的賬戶轉賬120萬元。2016年2月2日,史某明給梁建紅髮簡訊,稱他被其他投資人催要錢款。
史某明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稱,他與戴某瓊系夫妻關係。銀行流水顯示,史某明、戴某瓊夫婦與梁建紅及梁建紅關聯賬戶有過多次轉賬記錄。2015年8月29日,史某明用本人賬號向梁建紅的關聯賬戶轉入3萬元。史某明累計轉入178萬元。戴某瓊與關聯賬戶的轉入、轉出記錄有兩百多條,最大的一筆轉入有500萬元,最大的一筆轉出有1000萬元。
案發後,有被害人將史某明舉報至紀檢監察機關。2024年1月12日,南寧市紀委向舉報人反饋調查進展,稱已對史某明立案調查,史某明稱資金是妻兒經商所得,紀委對於其資金來源“找不到資金源頭,如果有其他證據會進一步處理”。
梁建紅的一位初中同學介紹,荔浦老鄉、校友是梁建紅參加工作之後重點維護的目標。在史某明之後,梁建紅又將數位荔浦中學校友出身的在職官員拉進“專案”。
梁建紅的中學同學黃某剛在荔浦公安系統擔任重要職務。徐某玲、黃某剛自2016年4月起就與梁建紅就投資事宜有過溝通,黃某剛詢問過中厚公司的情況及還款期限等問題。黃某剛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稱,他與徐某玲系夫妻關係。
司法會計鑑定結果顯示,徐某玲累計投入金額約8700萬元,累計回款本息約9300萬元,獲利約630萬元。
除了黃某剛,梁建紅還將荔浦官場的其他校友發展成客戶。
2016年8月,張某虹與梁建紅新增微信好友。梁建紅一同姓親屬介紹,張某虹系梁建紅的中學校友。張某虹拒絕接受採訪。公開資訊顯示,張某虹在荔浦多個市屬單位任過主官,目前仍擔任一個重要單位的一把手。
2017年2月6日,張某虹透過微信向梁建紅催要利息。2018年5月22日,梁建紅髮簡訊讓張某虹轉入12萬元,張某虹說她轉了5萬元。這筆轉賬在當日11點27分的銀行交易記錄中得到證實。
梁建紅不僅發展自己的校友,還拉來丈夫楊永勝同一個鄉鎮的張某葵入夥。張某葵離開荔浦後在南寧經商,其丈夫名為費某武。
公開資訊顯示,本案案發時費某武在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擔任重要領導職務。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費某武多次在每月1日向梁建紅催要利息。
司法會計鑑定結果顯示,張某葵累計投入約1100萬元,回款本息1568萬元,獲利456萬元。費某武累計投入約152萬元,回款本息477萬元,獲利325萬元。
南方週末記者多次撥打費某武電話,均被結束通話。張某葵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則強調,她的弟弟妹妹透過她借給梁建紅300萬元,他們正在考慮起訴。
損失難以追討
2021年11月19日,南寧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梁建紅犯盜竊罪、詐騙罪、偽造金融票證罪、集資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並處罰金320萬元。時蓓犯盜竊罪、詐騙罪、偽造金融票證罪獲刑十五年。梁麗紅、黃雨鳳分別獲刑十五年、七年。
一審判決後,梁建紅對罪名和刑期均不服,梁麗紅訴稱部分事實認定錯誤、量刑過重,黃雨鳳訴稱量刑過重,3人上訴至廣西高院。
廣西高院於2023年12月15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梁建紅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但對於徐某斌等存單被害人,以及徐巍等集資參與人而言,想追討損失並不容易。
法院判決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實梁建紅存在與工行內部人員團伙作案的情況,工行是否退賠責任主體不在本案審理範圍之內,法院不予評判。
早在2022年3月18日,微博賬戶“廣西工行宣傳”就回應稱,工行南寧分行原部門經理梁某繫個人犯罪行為,不屬於職務侵佔行為,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誘,透過非正規程式操作,導致資金損失。
不過,徐巍、杜金徽等人並不認可這種說法。
案卷材料顯示,梁建紅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有工行工作人員的參與。在向被害人遞交中厚公司假保證金餘額回單、假流水時,時任工行南寧楓林路支行行長方某在梁建紅的指揮下配合。
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方某也承認,2018年下半年,梁建紅打電話給她,說她次日會帶蘇某發到楓林路支行網點,讓方某給蘇某發辦理一筆30萬元左右的定期存單並開具資信證明,“(梁建紅)交代我說,收取了蘇某發的身份證原件進行復印存檔後,不要把身份證 交給蘇某發,直接交給時蓓。”蘇某發也是本案被害人之一。
按照梁建紅的要求,方某將蘇某發的身份證交給了在楓林路支行等候的時蓓,後者拿著蘇某發的身份證和她本人的身份證,辦理了將蘇某發名下大額存單代理取出的業務,事後又將蘇某發的身份證還給方某。
方某對公安機關說,在梁建紅的要求下,她將時蓓拿來的中厚公司銀行流水和餘額回單交給荔浦的投資人,並稱她能夠辨別出時蓓給她的單據都是假的,“事後我問過樑建紅,為什麼中厚的銀行單據都是假的,她讓我不要管”。
公安機關問她為何明知是偽造的還要遞交給被害人。方某說,“我跟梁建紅的私人關係比較好,她又是我的領導,我就沒有拒絕她。”
案發後,方某已被工行解聘。案件審理過程中,徐巍申請追加方某為被告人,被公訴機關駁回。2024年1月23日,南方週末記者聯絡方某,表明來意後,方某結束通話電話。
2024年1月12日上午,徐巍到工行廣西分行。在信訪接待室,工行工作人員稱無意與被害人在法律問題上爭執,讓徐巍儘快對工行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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