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警督精心策劃殺妻,險些矇混過關,屍檢發現的這一物質暴露罪行

2023年7月20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隊長馬東平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而死者,正是其妻子趙紅。
對於自己的不測,趙紅早有察覺,但依舊沒能逃脫被殺的厄運。趙紅死後,透過種種反常現象,家屬猜測她是被丈夫馬東平所害,而在馬東平的精心策劃下,公安機關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
此後,家屬不斷信訪想要查明真相,直至趙紅的屍檢出現乙醚之後,2021年8月27日,公安機關對趙紅死亡案立案偵查。而丈夫試圖掩蓋妻子屍檢報告的惡行被揭露,“警察殺妻案”的真相才得以浮出水面。
如今,一審判決死刑後,馬東平提起上訴。而作為死者家屬,悲痛之餘則期盼著行兇者能早日行刑,以告慰趙紅的在天之靈。
而值得一提的是,馬東平曾與呼格吉勒圖冤案製造者馮志明在公安系統搭班8年。
(本文獲得赤子網授權轉載,作者陳威,編輯李影、趙雅琪,字數:6593)
被害人告訴孃家人
若自己有事肯定是丈夫所為

2021年5月30日,趙紅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這一天。


在熟悉的人看來,49歲的趙紅,狀態保養的頗好,看起來像剛過40歲。


趙紅是馬東平的第二任妻子,兩人於200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2015年,兩人矛盾爆發,馬東平的身邊出現了第三者,此後矛盾不斷升級。而對於自己的不測,趙紅似乎早有察覺。
據趙紅的大哥回憶,妹妹與妹夫馬東平的矛盾始於2015年。
“當時馬東平身邊出現了第三者,妹妹找了過去,沒想到馬東平卻護著對方,把我妹妹打傷住進了院,但報警後卻不了了之。”至於不了了之的原因,他猜測,馬東平時任賽罕區公安分局局長,而事發地派出所正好歸他管。
另據趙紅的大姐講述,某天深夜,馬東平非要出門,但妹妹不讓,於是馬東平直接從家中3樓跳下,摔傷住進了醫院,後續在北京治療,雙方也因此鬧得很不愉快。
發生這些事後,身邊的親人都曾勸趙紅與丈夫馬東平分開。但趙紅考慮到年幼的兒子,怕離婚後對孩子的成長和未來產生影響。因馬東平與第一任妻子離婚後,兩人的孩子曾患上嚴重的抑鬱症,這對趙紅產生了很大影響,所以她並未選擇與馬東平分開。
正是這個決定,讓日後的趙紅一步步踏向深淵。
據趙紅大哥回憶,2019年前後,妹妹曾跟他們提過,自己和孩子不知道喝了什麼,第二天睡不醒,孩子連學都沒上成。還有一次,妹妹在家醒來,聞見濃濃的煤氣被嗆的不行。這次之後,她就再也不敢關窗戶睡覺了。
經過此事,趙紅開始對丈夫馬東平有了警覺。
“作為哥哥姐姐,我們一直沒想太多,一直覺得一個人民警察,還是局長,不至於去殺人。”趙紅的大姐補充說。
2021年5月19日是趙紅大哥的生日,5月初趙紅給大哥打電話稱,想要給其提前過生日,大家一起聚聚。12日,大家找了一個飯店包間,兄妹五人要了2瓶白酒,趙紅喝了有半斤。兄妹談話中,趙紅說出:“後續如果我出什麼事,就是馬東平乾的。”
趙紅的大姐聽到妹妹的話後嚇壞了,忙抱住妹妹勸說,什麼也別要了,人命比任何東西都重要,未來可以再努力!而趙紅無奈的回覆姐姐說:“我拉扯個孩子,將來養得起嗎?孩子越來越大,現在說什麼他都跟我對著幹,今後再出現逆反心理,我能管得了他嗎?”
對於馬東平加害趙紅的原因,趙紅大姐猜測,或許是因為馬東平在外面找的第三者快生了。妹妹趙紅與馬東平已分居有段時間,他既想給第三者名份,又不想和趙紅分財產。
據瞭解,趙紅此前經商,做過內蒙古女企業家商會副會長,有一定的積蓄。而趙紅大姐口中的第三者,當時確實已經懷孕多月。
據判決書中某人證言顯示,馬東平是其在賽罕區公安分局工作時的領導,有馬東平的微信和手機號,其子馬某某,2021年在某婦產醫院出生。
赤焰新聞從知情人和趙紅家屬處證實,該證人就是馬東平婚姻出現的第三者。

馬東平:圖片來源於網路)

最初警方不予立案
兇手恐嚇妻子家屬息訪

沒想到,生日聚會剛過沒多久,趙紅的大哥就在醫院的太平間看到了死亡的妹妹。


“5月31日一大早,我弟妹給我打電話,說馬東平告訴我弟弟,趙紅和馬東平鬧了,我就馬上過去,可剛開車沒多久,弟弟又直接通知讓我去醫院。到醫院一看,妹妹趙紅躺在急診門口的救護車推車上,已經沒氣了。”趙紅大哥講述起當時痛心的一幕。
對於妹妹的突然死亡,趙紅的大哥察覺到蹊蹺。因為馬東平常年不回家,偏偏妹妹出事的那天他在。當時他準備報案時,120說已經報過了。
不久,呼市公安分局賽罕區的民警就來到醫院,其聽到急救人員跟警方稱,“急救車是凌晨3點多去的,當時人就已經不行了,屍體已經出現了屍斑。而且當時本要拉去距離更近的救護車所屬醫院,但家屬要求到這邊醫院來。”
趙紅大哥猜測,馬東平之所以要求送到這家醫院,或許是與這家醫院熟識有關,其想要掩蓋妹妹的死亡真相。
此後,賽罕區分局領導稱因為馬東平的身份,案子他們要避嫌,讓呼市刑警隊來調查。然而此後,這個案子一直未能立案。
對於案件中的種種反常,加之趙紅死前曾說過“如果出事,就是馬東平乾的”,這使趙紅的家屬認為,趙紅是遭遇了不測。
此後,為了尋找真相,趙紅家屬不斷向各級領導反映情況,甚至還去了北京。更為蹊蹺的是,在反映問題的這段時間,趙紅的家屬遭到多起恐嚇。
“半夜發現馬東平就在我家對面樓下蹲守,上午我們去信訪辦,出來就看到馬東平在門口對面站著。我們都沒敢在家住,我在旅店住了20多天,我弟弟去了孃家,姐姐去了親戚家。我車裡還被放了兩個追蹤器。”此番種種,更讓趙紅家屬堅信,趙紅就是被馬東平害死的。
據瞭解,趙紅的屍體一直存放在醫院太平間。馬東平曾以找大師算了下葬吉日、找王某告知醫院,可以向公安機關建議以新冠疫情需要等方式,試圖儘快將屍體火化處理。但遭到家屬和醫院的反對。
更令人震驚的是,據趙紅大哥稱,為了阻止家屬信訪,馬東平還故意找人制造交通事故,而此人趙紅大哥認識,曾經替馬東平看守過房子。“他這麼做是想讓我們害怕,儘快同意屍體火化。”趙紅大哥氣憤地說。
在家屬的多次信訪和控告下,此案終於引起了相關領導的關注。
隨後,趙紅的家屬從公安局介紹的三家鑑定機構中選擇了一家,對趙紅的死因進行鑑定。但鑑定結果引起了家屬的質疑,親屬商議後,找到北京的一家鑑定機構進行了重新鑑定。
“我現在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想到妹妹當初說的話成了真。馬東平作為警察,竟然能親手殺了自己的老婆。”趙紅的大姐說,“現在回想起之前的種種前因後果,才明白這都是早就蓄謀好的。”
屍檢發現“乙醚” 
案件得以立案偵查
趙紅的致死原因,成為此案中最為關鍵的一環。
辦案人員稱,案發後經過法醫觀察,趙紅並沒有什麼致命的外傷。當時馬東平提出儘快把屍體火化,但趙紅哥哥姐姐的堅持下,要求公安機關一定要做屍檢。
隨後,公安機關準備安排屍檢,然而,馬東平卻提出異議,稱作為直系家屬,應該其同意才能屍檢。
此時,辦案人員勸馬東平:“家屬現在懷疑你,你也應該證明一下。換位思考,人死了,公安機關也有義務調查清楚,或者你跟趙紅家屬能解釋清楚,家屬同意火化也行。”最終,在勸說下馬東平同意了屍檢。
之後,公安機關詢問趙紅家屬,同意公安局屍檢還是第三方屍檢,由於家屬擔心公安機關可能會為保護馬東平而造假,執意要求第三方進行屍檢。後經內蒙古某司法中心鑑定,鑑定未顯示出異常後,家屬對鑑定結果不信服,於是重新找了北京的一家鑑定機構。
“家屬委託的北京鑑定機構,跟我們辦案人員聯絡,說鑑定出了乙醚的存在,乙醚是有毒的,但他們所不具備出此毒物報告的資質,讓我們去有相關資質的鑑定所去鑑定。”警方內部知情人透露。
這名知情人進一步詢問得知,乙醚是麻醉劑,過去多用於手術上的麻醉,因事故頻發被叫停。乙醚屬於管制類化學品,已經不讓使用,一般人是無法得到的,但在趙紅身上卻離奇的出現了管制藥品的乙醚。
同時,接近此案辦理的信源告訴赤焰新聞,之所以當時馬東平的案子一直沒立案,是因為沒有立案依據。發現異常後,有了立案依據才開始立案。同時,因擔心身為警務人員的馬東平也能看見,所以沒敢在網上立案。
此前,2021年7月1日,公安機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隨著乙醚這個關鍵證據的出現,案件偵察終於出現了轉機,公安機關於2021年8月27日,對趙紅死亡案立案偵查,偵查也有了方向。
行賄法醫掩蓋死亡真相
乙醚這類管制藥品,一般人不懂,也接觸不到。那麼,趙紅身上足以致死的乙醚含量,究竟從何而來呢?
辦案民警將嫌疑人鎖定為馬東平身邊的人,在醫院任職的王某有重大嫌疑。
據悉,王某與馬東平系朋友關係。2021年3月的一天,馬東平對王某表示其領導有一大型動物想處理掉,但動物較大無法靠近,馬東平想讓王某幫忙找點麻醉動物的乙醚。
一週後,王某透過妻子聯絡到某大學法醫教研室索要了一玻璃瓶乙醚,當日中午在飯館吃飯前將乙醚交給馬東平,馬東平向王某詢問了在實驗室中使用乙醚麻醉動物及乙醚儲存的方法,王某明確告知乙醚是吸入式使用、易揮發,應當放置於避光、陰冷處儲存。
2021年5月31日3時,馬東平電話告知王某其妻趙紅情況不好,讓王某去其家中,後馬東平決定將趙紅送往附屬醫院搶救。
王某到達附屬醫院時,120救護車已將趙紅送入急救室,但此時趙紅已經死亡。在醫院搶救期間,王某看見過趙紅,其聞到有較大酒味,趙紅嘴邊有嘔吐的痕跡。
趙紅死亡後,馬東平向王某詢問過血液中能否檢測出乙醚,常規毒物檢測做不做氰化鉀、乙醚、乙醇類的毒檢,王某因此用手機搜尋過“吸入乙醚會怎樣”“乙醚在人體多久就檢測不出來了”“吸入乙醚後血液檢查出來嗎”等內容。
公安機關給趙紅作屍檢鑑定的事,馬東平也告訴了王某,稱因妻子趙紅死亡的事影響其提拔,委託王某聯絡內蒙古某鑑定中心的鑑定人劉某,想盡快出屍檢結果。並提出讓劉某將鑑定結果作出有利於馬東平的請求,馬東平準備給劉某送十萬元錢。
2021年6月初,鑑定中心接受了呼市公安局對趙紅死因鑑定的委託,劉某負責病理鑑定。
6月4日,王某與劉某取得聯絡,當晚約定在某公寓附近見面。王某告訴劉某,因馬東平正面臨考核提拔,趙紅死亡的事公安局已經不予立案了,想盡快出趙紅的屍檢結果。隨後,王某從附近一輛車下來的人手裡接過一個袋子遞給劉某後,王某離開。而袋子里正是馬東平為劉某準備的十萬元錢。
期間,王某打聽過屍檢結果,劉某答覆還要等毒物檢測結果。趙紅屍檢兩週後,因鑑定中心作毒物檢測出現了雙峰值測不出酒精,同時發現毒物檢測報告已檢出乙醚的結果,劉某猜測涉及到了刑事案件之後,把王某約出,將十萬元現金退回。隨後,王某打了個電話,讓人將錢取走。
後據劉某指出,馬東平給他打過電話,向其講述過趙紅死亡前的情況,說趙紅心臟有問題,當晚喝了酒且當晚有過性生活,之後因心臟問題還吃過丹參滴丸。
出於對事件的警惕性,劉某對這通電話進行了錄音,認為馬東平是想將趙紅的死因向疾病方向引導,從而影響死因鑑定結果。
一個又一個關鍵證據的出現,都指向馬東平,而這正是馬東平想要掩蓋的“殺妻”真相。
馬東平生活作風混亂
第三者即將臨產
公關機關掌握的證據越來越多,案件的偵破方向開始清晰。
辦案人員表示,此案偵破期間壓力很大。趙紅的家屬不停去各部門信訪,但作案過程需要還原,我們偵破需要時間。
“我們不僅需要把馬東平近期所有的軌跡梳理出來,還要注意每天在辦公室研究案情的保密性,後來透過對馬東平男女關係的方向偵查,終於有了結果。”接近該案的一位知情人稱。
據警方調查發現,2019年8月10日,馬東平與一名1994年出生的女性在鄂爾多斯有開房記錄,雖然僅有一次,但在婚姻內與另一女子開房,還是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懷疑。
於是,辦案人員決定從調查這名女性入手。調查結果顯示,該女子經常出入呼市某高階酒店,而最近一次入住,竟然是在馬東平妻子趙紅死去一週左右。隨即,辦案人員立即調取了酒店的監控影片,影片中這名女性的肚子已經很大,顯然快要生產。於是警方馬上固定證據,為後續的問話和調查提供了基礎。
赤焰新聞在一審判決書中留意到,2021年9月,該女子在某醫院誕下一男嬰,分娩資訊登記表中,“丈夫”一欄的聯絡人電話與馬東平的電話相同。
之後,隨著法大法庭科學技術所對趙紅屍檢的鑑定結果,2022年7月13日,辦案人員在呼市公安局門口將馬東平抓獲。同日,在附屬醫院門口將王某抓獲。
鑑定結果顯示:被害人趙紅屍體多處擦挫損傷輕微,不足以導致死亡;未見其他機械性損傷;未見被害人趙紅自身原發性病變導致死亡的病理學依據;未見其他原發性、致死性疾病;未見頸部皮膚損傷,及相關組織出血和骨折等情況;可排除相關毒藥物中毒導致死亡;被害人趙紅生前飲酒,被害人趙紅的心血、肝、胃內容物中均檢出乙醚;被害人趙紅腦淤血、腦水腫、肺氣腫、肺淤血、肺水腫、肺出血,全身多器官淤血,瞼結膜、心和肺被膜下瘀點性出血等,符合因乙醇和乙醚協同作用導致急性呼吸、迴圈功能衰竭而死亡的屍體徵象。
結論為: 被害人趙紅符合在乙醇中毒的基礎上,因攝入乙醚並與乙醇產生協同作用,導致中樞性呼吸、迴圈功能衰竭而死亡。

此案在偵察過程中,多名刑偵專家被派往呼和浩特市指導辦案,而公安部專家也多次指出該案辦理過程中可能會有類似乙醚等關鍵物證出現。隨著案件偵察向縱深發展,案情和以上刑偵專家的判斷完全吻合。


兇手一審被判處死刑
經過兩年的漫長堅持和等待,趙紅的家屬終於盼來了結果。
2023年6月13日,呼和浩特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7月31日,趙紅家屬收到了一審判決書。據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東平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此外,被告人馬東平還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2021年6月初,內蒙古某司法鑑定中心對趙紅進行屍檢鑑定前,被告人馬東平打聽到鑑定人是劉某後,指使王某以“送菸酒”名義送給鑑定人劉某(另案處理)現金人民幣10萬元。2021年8月中旬,劉某透過王某將現金人民幣10萬元退還。
而據馬東平的供述顯示,2021年5月30日,在家中趙紅將客廳的一件瓷器擺件踢碎並喊叫,馬東平想讓趙紅安靜下來,想到趙紅已飲酒,再對其使用乙醚萬一出事就不會被檢測出乙醚,只能檢測出酒精中毒。於是在趙紅去衛生間時,其將存放在入戶門外的瓶裝乙醚倒在毛巾上,在客廳內從趙紅背後用沾有乙醚的毛巾捂住趙紅的嘴,約一分鐘後趙紅昏迷。馬東平將趙紅放到客廳沙發上,下樓喊兒子回家睡覺,兒子進入家中問過其母趙紅為什麼不說話,馬東平答覆說趙紅睡著了。
兒子睡著後,馬東平去檢視趙紅髮現已無呼吸,於是電話通知其外甥去買速效救心丸,因乙醚有氣味,馬東平將家裡門窗開啟通風,又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馬東平下樓接救護人員時,將毛巾及剩餘瓶裝乙醚用塑膠袋包裹扔到樓下一藍色垃圾車內,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檢查後告知趙紅已死亡,馬東平仍要求將趙紅送到附屬醫院搶救,又先後給王某等人打電話告知趙紅被送醫院搶救。
赤焰新聞留意到,法院查明與檢察機關的指控基本相符。馬東平和代理律師對供述提出異議,指出內容是被辦案人員刑訊逼供後作出的,內容是其被迫編造。馬東平稱是因工作需要從王某處取得乙醚,後趙紅將乙醚作為消毒用品給寵物狗洗澡,其沒有故意殺害趙紅,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屬於非法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對此,中院指出,本案在庭前會議中已對申請排除非法證據事項進行了調查,申請排除的相關證據未發現有違法所得的情形。
最終,法院認定,馬東平犯故意殺人罪,死刑;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罰金2萬元。決定執行死刑,並處罰金2萬元。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

“目前馬東平提起了上訴,我們期盼兇手早日伏法,以告慰趙紅的在天之靈。”趙紅的大哥最後說。
與呼格冤案製造者搭檔8年
值得一提的是,馬東平曾與被輿論普遍認為的呼格吉勒圖冤案製造者馮志明,在公安系統搭檔8年。
馬東平,1969年生,碩士研究生學歷,一級警督。1990年參加公安工作,2002年任賽罕區公安分局副局長。2018年仍在媒體報道中以賽罕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身份出席活動。此後,調任呼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隊長。
馮志明,1958年生,1981年從包頭某消防部隊復員分配到呼市公安系統工作。此後,歷任組長、隊長、大隊長、分局副局長。1996年,領導破獲“呼格案”,包括馮志明在內的多位警官,因“迅速破獲大案”獲集體二等功;2003年任賽罕區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直至2011年,馮志明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兩人才各奔前程。
2014年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帶走調查。
2016年10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志明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貪汙案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
如今,和製造冤案的馮志明一樣,與老領導搭檔多年的馬東平也走上了人生不歸路,最終他不得不為自己的惡行,付出應有的代價。
(本文根據受訪者要求,趙紅系化名,獲得赤子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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