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個小新聞。
加州大學剛剛把美國的超級連鎖店告上了法庭:LED燈泡專利侵權。
五大被告分別是亞馬遜,沃爾瑪,宜家,Target,和Bed,Bath & Beyond.
普通LED燈不受影響,侵權的是一種最近很熱的“filament” LED,也叫仿古LED,或者愛迪生型(Vintage or Edison LED Bulbs).

仿古LED就像白熾燈一樣有燈絲,可以均勻發光,所以燈泡能夠做成透明的。
這項技術是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UCSB)發明的,由材料系的日裔教授Shuji Nakamura(中村修二)領銜。他是藍光LED的發明人,2014年獲得過諾貝爾物理獎。

而普通LED因為發光角度比較小,所以燈泡經常需要塗層,增加擴散,看起來像半透明:

仿古LED也就是最近五年才開始上市,但是非常受歡迎,加州大學的法律檔案說今年美國的銷量能達到10億美元。去Amaon看看也確實很熱,至少幾百上千種仿古燈泡。
這麼多廠家和經銷商,用的恐怕都是UCSB的專利技術,但是有沒有人付過專利費就不知道了。加大派人去各大連鎖店要錢,吃了閉門羹,所以轉頭開始上告。
加大同時還向ITC發起申訴,要求調查侵權事件。因為ITC動作比較快,一旦證實侵犯專利可以馬上限制進口。蘋果,三星等手機公司罵架,也經常依賴ITC。
因為絕大部分LED燈泡是中國製造,所以廠家最好關注這個案子。法官一句話就可能停止一切進口活動。別學了前兩年的電動扭扭車,因為專利和安全隱患,瞬間在美國全面下架,造成無數小廠子倒閉。
加州大學是公立學校,所以一切專利歸加州所有,也就是說,是加州納稅人的財產。打官司能贏1億,納稅人就少付1億。校方強調說打官司的錢也來自一筆貸款,不影響教學經費。
代理律師說這是全美第一起大學狀告整個行業的專利侵權案,目的是遏止這種大面積侵犯專利的商業行為:“這起官司的目的是確保加州大學的智慧財產權得到尊重,從而(把收益)再投資到教育和科研,進而創造出更多改變世界的科技產品”。
加州大學也知道侵權的其實是製造商,但是烏泱泱全在海外,不可能一個一個去追責,只能退而求其次,拿零售商開刀。如果贏了,或者庭外和解,那麼連鎖店要麼下架,要麼出血。當然這筆錢最後也是轉嫁給廠家,廠家再轉嫁給消費者。
即便如此,哪怕一個燈泡貴上幾分錢,畢竟基數很大,加州大學也能進賬一筆鉅款,發明人也能多少收穫一點商業利益。也只有這樣,才能激勵更多人不斷創新。
發明一項新技術不但花時間,而且花錢,只有利益驅動才有人願意去冒險。專利的作用也就在這裡。侵犯專利雖然能讓少數廠家獲利,也貌似能讓消費者省錢,但是長期來看,必然結果是打擊發明創造的積極性。日復一日,誰還去做冤大頭?
那把持專利謀取暴利怎麼辦?
市場會自動調節。
只要有利益在那裡,就一定有人去發明更好的東西。雅虎曾經獨霸網路搜尋,直到谷歌出山,而谷歌早期的專利是斯坦福大學的財產,這一項就讓斯坦福賺到手軟。而谷歌甚至都不是斯坦福最大的來源,生物醫藥方面的抗體專利賺得更多。
希望加州大學能贏,哪怕燈泡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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