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國所得稅法中,“美國人士”包括有義務遵守美國稅法並報告全球收入的個人和實體。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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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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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包括在美國出生者、父母中至少一方為美國公民者(於國外出生)、以及歸化入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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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持有者: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者,無論其實際居住地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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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居民:符合“實質居住”測試者,即當年在美居住超過30天,且當年及前兩年合計折算天數達183天(前一年天數按1/3計算,前年按1/6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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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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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合夥企業:根據美國法律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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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與遺產:在美國境內設立的信託,或由美國執行人管理且擁有境內資產的遺產。

美國人士須按年向國稅局(IRS)報稅,申報並繳納其全球收入。
美國公民與“美國人士”有何區別?
二者的差別在於覆蓋範圍與稅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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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出生在美境內、或在境外出生且父母一方為美國公民,或經歸化入籍者。所有美國公民,無論居住何處,都需申報全球收入並按《國內稅收法》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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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士:範圍更廣,除美國公民外,還包括綠卡持有者和符合實質居住測試的非公民。也就是說,部分外籍人士雖非公民,卻因常駐或綠卡身份,被視為美國人士並承擔相同的納稅義務。
誰是美國的居民外籍人士(Resident Alien)?
居民外籍人士指非美國公民但符合美國稅法下居住標準的外籍個人,可透過以下任一測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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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測試:任何一年內持有有效美國綠卡者,即為居民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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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居住測試:當年在美居住超過31天,且當年及前兩年折算後累計天數達183天。
居民外籍人士與美國公民一樣,對其全球收入徵稅,需申報境內外所有收入。
誰是非居民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
非居民外籍人士指既無綠卡又不符合實質居住測試的外國人。他們僅對美國來源的收入(及在美開展業務相關收入)納稅,無需申報或繳納境外收入。通常使用IRS表格1040NR或1040NR-EZ報稅。持F-1、J-1簽證者在符合稅約條款時,可能享受減免或優惠稅率。
美國公民與稅務居民(U.S. residency)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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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無論居住何處,始終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需按公民身份計稅,報告全球收入,直至正式放棄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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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居民:包括綠卡持有者及符合實質居住測試的外籍人士。其納稅義務與公民類似,但基於是否持綠卡或實質居住,而非血統或歸化。
什麼是美國居民實體(U.S. resident entity)?
美國居民實體指依據美國稅法被認定為稅務居民的企業或組織,其納稅義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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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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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美國註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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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主要營業地點位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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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與遺產:根據美國法律設立,或由美國受託人管理且擁有境內資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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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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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其全球收入徵稅,含境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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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須向IRS報稅,並披露境內外資產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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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遵守美國海外賬戶資訊披露等法規。
非居民實體則僅對美國來源收入納稅,無需報告全球收入或境外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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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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