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無證客新招:迫房東交出租客身分資料

移民主管機關開始發傳票要求房東交出房客的租屋契約、租屋申請、聯絡地址、身分證件與其他資料,配合川普政府擴大遣返行動。(美聯社)
移民主管機關開始發傳票要求房東交出房客的租屋契約、租屋申請、聯絡地址、身分證件與其他資料,配合川普政府擴大遣返行動。
亞特蘭大地區房地產律師提尤辛克(Eric Teusink)說,多名客戶最近紛紛收到傳票,要求交出房客資料。租屋資料可能包括房客就業紀錄、婚姻狀況、家庭關係等。
美聯社報導,提尤辛克取得兩頁的「資訊執法傳票」(information enforcement subpoena)裡,同時要求房東交出跟房客同住者的相關資料。傳票是由美國公民暨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詐欺偵測與國家安全處(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Directorate,FDNS)簽發,但沒有法官簽名。
傳票簽發過程有待釐清,但凸顯川普政府追查無證移民下落的新手段。無證移民非法入境美國之後,即使沒有合法簽證,還是需要有地址,才能展開新生活。
法律專家與房地產經理人說,沒有法官簽名的傳票可能遭到法律挑戰,因為房東如果配合傳票,恐有違反「公平住屋法」(Fair Housing Act,FHA)的風險。「公平住屋法」禁止以種族、膚色、國籍等因素歧視房客。
批評人士說,房東被要求配合沒有法官簽名的傳票可能感覺受到威脅,房客則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私人訊息外洩,遭到移民機關掌握。
杜蘭大學(Tulane University)法律教授史黛西‧塞契納德瑞(Stacy Seicshnaydre)說:「過度配合(overcompliance)是危險所在。」她說,房東雖然收到傳票,但傳票上的要求卻不一定是合法的。
公民暨移民局詐欺偵測與國家安全處跟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一樣,都是國土安全部轄下單位。
傳票內容寫道,雖然傳票不是法官簽發,但房東若不配合,日後恐被法官以藐視法庭罪名追究刑責。
波士頓房地產律師葛林曼(Jordana Roubicek Greenman)說,一名房東上個月接到ICE探員語音留言,要求交出房客資料。葛林曼表示,已告訴客戶不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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