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關島和北马里亞納群島地區檢察官肖恩·安德森宣佈,北马里亞納群島地區法院判處現年22歲的華男江某(* Jiang,音譯) 30 天監禁,罪名是串謀運輸非法移民,違反了《美國法典》第18章第 1324(a)(1)(A)(ii) 和 (v)(I) 條,以及串謀欺詐美國,違反了《美國法典》第18章第37條。法院還下令對其實施一年監督釋放、50 小時社群服務和100美元的特別評估費。
2024年12月9日,江某與塞班島的一名男子合謀乘船將自己和其他七名華人運送到關島領地。

根據關某的起訴書,他和其他幾名華人湊錢在塞班島購買了一艘價值 22,000 美元的船。

他們本來打算逃避執法部門的偵查,以進一步去美國然後“黑下來”。
有報道指,這艘被關某及其他人一起買下來的船,早在2022年,就載著6名華人從塞班帶前往關島。
2024年10月31日,關某來到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CNMI),他為這次前往關島,他花了6,000美元。當船靠近岸邊時,儘管其中一些乘客不會游泳,船伕依然推搡並威脅乘客跳入水中。
後來,大多數乘客都在敏感的軍事設施內或附近被發現。
今年1月22日,江某被捕。原定於 1 月 28 日上午 10 點 15 分出庭申請驅逐令。但在1月24日,首席法官Frances Tydingco-Gatewood簽署命令,將江某驅逐至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

另一名非法運送12 名“非法移民”到關島的華男被遣返回
一名華男被指控於2024年6月從塞班島乘船非法攜帶12名其他無證移民或非法外國人前往關島,被勒令遣返回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
關島地方法院地方法官邁克爾·博達洛 (Michael Bordallo) 在 2 月 11 日的驅逐令聽證會上下令將龐某(* Pang,音譯) 驅逐出關島。

法庭檔案稱,2024年6月23日,美國海岸警衛隊在關島附近一艘失事船隻抵達該島之前,救起了被困在船上的13名華人。
法院發現龐某的CW1簽證不允許他前往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以外的任何地方,因此向北馬里亞納群島地方法院發出了驅逐令。

2024 年 7 月,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對龐某提起訴訟,指控他運送非法外國人,併發出了逮捕令。

根據法庭檔案,他於1月27日在關島被捕。
他被還押至美國法警署,並將被送回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
2月11日,他在北马里亞納群島聯邦被起訴,罪名包括密謀、協助和教唆運輸非法外國人、密謀欺騙美國以及虛假陳述。
參考來源:
https://www.justice.gov/usao-gu/pr/citizen-peoples-republic-china-sentenced-conspiracy-transport-illegal-aliens
https://www.guampdn.com/news/chinese-national-accused-of-illegally-bringing-12-other-illegals-to-guam-by-boat-sent-back/article_f6faf5c8-ed11-11ef-87f5-ef4a0b040c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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