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請看南京大學怎麼處理學術不端!

據澎湃新聞報道,今年1月25日,律師金磊向南京大學舉報,江西省鷹潭中院副院長劉賽連的碩士論文《公訴案件庭前審查程式研究》一文存在抄襲。劉賽連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就讀於南京大學法學院並獲法律碩士學位。2024年6月10日下午,金磊收到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秘書處發來的郵件。郵件稱,被舉報人碩士學位論文存在抄襲,構成學術不端。
我關注這則資訊源於張慶方律師在鷹潭的辯護權之爭。當時,在吳敏家屬已經委託外地律師的情況下,鷹潭中院仍然為吳敏指派法援律師,且始終未允許家屬委託的律師介入辯護。於是,一名案外律師金磊發現了劉賽連涉嫌學術造假的線索,繼而舉報至南京大學。南京大學在規定期限的最後一天告知舉報人,確認被舉報人存在學術造假。
這條新聞在朋友圈中一石激起千層浪。因為重大案件中某些司法人員的公信力,歷來都是值得爭議的問題,他們自身的一些被舉報的劣跡得不到查處,卻成了常態。比如幾年前,湖南省高院的董嵐碩士論文和博士論文均涉嫌抄襲,澎湃新聞、紅星新聞等媒體報道後,湖南大學公開稱絕不姑息,卻至今沒有公佈查處的結果。董嵐不僅沒有受到處分還升遷了,從湖南高院政治部主任變成了湖南高院的副院長。
其實我舉報董嵐碩士論文和博士論文造假,最早也是源於其時任益陽中院院長期間,掩蓋該院法官腐敗問題,並在工作報告中文過飾非。當年益陽中院法官與律師及當事人喝酒把人喝猝死,公開賭博,公費旅遊,包二奶,均被人實名舉報,他們最終把該舉報人冠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製造冤案。我完全出於樸素的正義感,查到董嵐院長的論文造假。
現實中,關於碩士學位論文的查重率,各高校要求並不一致,基本上不會超過15%,有的高校甚至要求不能超過10%,否則即認定為抄襲。而根據知網提供的論文電子版的檢測結果,董嵐的博士論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財政法問題研究》,13萬字中,涉嫌抄襲6萬餘字,總文字複製比為44.7%,扣除中英文摘要,正文部分複製比超過50%。其中,有兩個部分複製比高達82%,還有一個部分複製比達75%。具體來說:
第2部分:總8396字,重複4591字,重複率54.7%;
第4部分:總8479字,重複6483字,重複率76.5%;
第6部分:總3956字,重複2445字,重複率61.8%;
第12部分:總7808字,重複6436字,重複率82.4%;
第13部分:總8389字,重複6895字,重複率82.2%;
第15部分:總5038字,重複3805字,重複率75.5%。
其中第12部分,總7808字,從《論財政法視野下的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作者,張小舟,導師:王源擴,《安徽大學碩士論文》,2006年4月上傳)中,就抄襲4530字;從《中國財政體制的目標定位與改革思路》(作者:“宏觀經濟管理體制和調控政策體系研究”課題組,《財貿經濟》2003年10月25日上傳)中抄襲2499字7808字中,就合計抄了7029字,可以說是把他人論文中的核心內容、精華部分全部照抄。
第13部分,總8389字,從《中國財政農業投入政策研究》(作者:侯石安,導師:李崇光,《華中農業大學博士論文》,2004年5月1日上傳)中就照抄了4079字,在檢測時標的飄紅部分中佔了連續3頁;從《我國農業發展中的財政政策研究》(作者:張曉勇,導師:王兆高,《江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03年4月1日上傳)中抄襲1666字;……這一部分,自己的話同樣只佔極少數。

南京大學作為一所全國知名的大學,認定已畢業並獲得學位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這種求實作風,得到了輿論場內的認可。接下來,被舉報人可能會被撤銷學位,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對其進行處分,因為對於涉事人員因違紀行為所獲取的不當利益予以剝奪或糾正,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韓旭教授認為,論文抄襲、學術不端至少證明該人不具有誠實品格和不具備被人信賴的資格。讀書時,論文抄襲,以騙得學位,屬於採取欺騙手段“欺世盜名”。這樣的人,一旦成為法官,誰能保證其能“勤勉盡責”和“清正廉明”呢?誰又能保證其能夠公正司法,不會製造冤假錯案?因此,他認為,論文抄襲之徒,不具備成為法官的品質,即不具有法官的適格性。
我們再看看湖南大學怎麼處理抄襲事件的。2019年7月3日,湖南大學在其官方微博賬號上釋出訊息稱,針對網路有關我校畢業生董某、黎某博士學位論文的質疑,我校已成立專門工作組,正在開展調查核實。湖南大學公開稱,“學校將深刻反思,加強管理,堅持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2019年7月4日,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屈茂輝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稱,6月30日晚網上出現相關輿情後,校方7月1日啟動調查程式,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工作;為慎重起見,在知網查重技術基礎上,校方正組織專家對相關論文進行評判,之後再經過正當程式認定,屈茂輝告訴記者,如二人構成學術不端,零容忍,“兩個畢業生雖都是在職官員,但學校不會區別對待”。
2020年7月,湖南大學又一法學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此公是郴州中院院長羅水平,後調任湖南紀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博士論文指導老師是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學術委員會主席屈茂輝。該博士論文除掉自己已經發表的內容,重複率51%。正文77820字,扣除摘要和參考文獻,全文僅僅69179字,實際重複率56%,這樣的博士論文也透過查重,順利畢業了。其實在此之前,湖南女檢察官馬曉慧碩士論文也被舉報涉嫌抄襲。公開簡歷顯示,馬曉慧是在2009年10月在湖南大學獲得了法學碩士學位,學位論文題目為《檢察機關試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正當性與實踐研究》。紅星新聞指出,中國知網查詢顯示,馬曉慧論文複製比為48.1%。然後,湖南大學說,正在調查……然後就沒有了然後。上述所有事都成了爛尾。
幾年過去了,一樁樁一件件,湖南大學的調查結論呢?面對南京大學,自詡“年學府”的湖南大學,汗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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