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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川普簽署了名為《保護美國人民免受入侵》(Protecting the American People Against Invasion)的行政命令,指示國土安全部(DHS)嚴格執行《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62條,要求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必須向政府登記,否則將面臨刑事處罰。該政策剛剛於2025年4月11日生效。

白宮新聞秘書昨日表示: “所有在美國逗留超過30天的外國公民必須向聯邦政府登記。不遵守這一規定即構成犯罪,將被處以罰款、監禁或兩者並罰…… 你將被逮捕、罰款、驅逐出境,再也不能回到我們的國家"。
需要注意的是,登記並不等同於合法身份。DHS特別強調,登記不意味著獲得綠卡、工卡或任何移民福利,僅僅是履行法律義務。



現在執行的主要條款
強制登記:所有14歲及以上的非美國公民,在申請美國簽證時未進行指紋採集或登記,且在美國停留30天或以上,必須申請登記並採集指紋。父母和監護人必須確保其14歲以下的子女進行登記,並且子女必須在年滿14歲後30天內重新登記。如果未成年人在美國停留30天或更長時間,請為其登記。
登記證明:在完成登記並採集指紋後,國土安全部將簽發登記證明。所有18歲及以上的非美國公民必須始終攜帶此檔案。
自願驅逐出境:不願登記的移民被要求自願離開美國,否則將面臨民事和/或刑事處罰。
違規處罰:不遵守註冊要求可能導致輕罪刑事和民事處罰,如若更換住址,必須在10天內向政府報告,否則最高會面臨5,000美元的罰款和最高六個月的監禁。


以下情況屬於“已登記”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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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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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持有合法簽證(包括工作簽證H1B或學生簽證)以及綠卡的移民,政府視其為已完成登記,無需再次提交表格。因此,許多持H1-B簽證的技術人員和留學生將不受登記義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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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邦法規》第212(d)(5)條以人道主義或其它理由獲准入境美國的外國人,即使假釋期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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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國並已獲得I-94表格或I-94W表格(紙質或電子版)的外國人,即使入境期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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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美國境內並在最後抵達日期前,已獲得移民或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已被國土安全部列入驅逐程式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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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得工作許可證(EAD)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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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交以下表格申請成為合法永久居民,並已提供指紋(除非獲得豁免)的外國人,即使申請被拒,表格包括I-485、I-687、I-691、I-698和I-700;已獲得過境通行卡(Border Crossing Cards, BCC)的外國人。
常見的證明身份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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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4入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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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97影印件(工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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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能反映你目前的學校和在讀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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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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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D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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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85收據


需要特別注意的以下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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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時未提供完整資訊或繞開正常通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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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如果未成年人在美國停留30天或更長時間,請為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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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14週歲(美國境內):即使之前已登記,也請在14週歲生日後30天內重新登記並採集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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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陸路從加拿大/墨西哥入境但未觸發自動登記流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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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A、TPS 等等待身份調整或延期裁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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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I-94表但系統中無登記記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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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美計劃停留超過30天、未完成G-325R登記的情況


如何完成登記



尤金律師總結
外國人登記規定New Alien Registration Rule
該外國人登記要求最初由國會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作為《1940年國籍法》的一部分透過。它規定了對未經任何人許可非法入境者的登記要求。這一條款在現代歷史上一直未被執行,直到今年早些時候被特朗普政府引用,作為其打擊非法移民行動的一部分。他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從4月11日起強制執行登記規定。A requirement for alien registration was originally passed by Congress back during World War II as part of the broader Nationality Act of 1940. It created a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 for people who were in the country unlawfully without anyone's knowledge. It has not been enforced or used in modern history until it was cited by the Trump administration earlier this year as part of his illegal immigration crackdown. He issued an executive order calling for enforcement of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s effective April 11th.
登記要求特定人群線上填寫簡單表格併到場錄入指紋。登記僅適用於未經檢查入境美國(如透過墨西哥或加拿大偷渡)且從未申請過任何移民福利的人士,即政府未掌握其存在記錄的人員。任何持簽證入境、持有I-94記錄、任何類別工卡(EAD)、I-485收據或綠卡(無論是否過期)者,均不屬於"未經檢查人員",無需進行任何操作。
Registration requires certain people to fill out a simple form online and show up for fingerprinting.REGISTRATION APPLIES ONLY TO PEOPLE WHO ENTERED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INSPECTION (E.G. SMUGGLED IN VIA MEXICO OR CANADA) AND HAVE NEVER APPLIED FOR ANY TYPE OF IMMIGRATION BENEFITand thus nobody is aware of their existence. Anyone who entered with a visa or has an I-94, any category EAD, I-485 receipt, or green card (regardless expired or not) is not an 'uninspected person' and does NOTneed to do anyth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