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新規:“外國人30天登記令”生效!快來自查是否需要登記

美國政府近日宣佈,美國境內的所有移民,包括持有合法工作或學生簽證者,必須全天候隨身攜帶其合法身份的相關證明檔案。這一新規的執行,源於4月11日生效的“外國人30天登記令”。
該規定要求外國公民如果在美停留30天或更長時間,必須在2025年4月11日前在聯邦政府進行登記。此舉是川普政府打擊無證移民、加快驅逐無合法居留身份人員程序的一系列措施中的最新一項。
白宮發言人表示,“不遵守此規定是犯罪行為,可處以罰款、監禁或兩者並罰……否則,你將被逮捕、罰款、驅逐出境,並永遠不得再返回美國。”
根據目前的法律,未按要求完成登記的外國人,可能面臨以下處罰:
最高5,000美元罰款或最長6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這將影響未來的簽證申請、移民申請,甚至可能被遣返。
哪些人不需要登記?
  • 合法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者;
  • 根據《聯邦法規》第212(d)(5)條以人道主義或其它理由獲准入境美國的外國人,即使假釋期已過;
  • 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國並已獲得I-94表格或I-94W表格(紙質或電子版)的外國人,即使入境期已過;
  • 所有在美國境內並在最後抵達日期前,已獲得移民或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
  • 已被國土安全部列入驅逐程式的外國人;
  • 已獲得工作許可證(EAD)的外國人;
  • 已提交以下表格申請成為合法永久居民,並已提供指紋(除非獲得豁免)的外國人,即使申請被拒,表格包括I-485、I-687、I-691、I-698和I-700;
  • 已獲得過境通行卡(Border Crossing Cards, BCC)的外國人。
可以看出,對於綠卡/有效工卡(EAD)持有人或已遞交I-485的申請者,無需擔心,美國政府視其為已完成登記,無需再次提交表格
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18歲及以上的非公民,必須隨身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檔案。移民官員有權隨時查驗,如無法出示,可能面臨執法後果。
因此,我們建議所有計劃前往美國和在美國境內的外籍人士,在出門時必須要帶上綠卡、I-94或EAD卡等身份證明檔案,避免因資訊的缺漏,造成身份合規風險。
哪些人需要登記?
具體而言,所有在美國停留30天以上、年滿14歲的非公民,必須填寫“G-325R表格”進行登記;14歲以下的非公民則需由其父母代為登記。
此外,4月11日及之後入境的人員,須在抵達美國30天內完成登記。如若更換住址,必須在10天內向政府報告,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000美元。移民子女年滿14歲後,也必須在30天內重新登記並提交指紋資訊。已遞交I-485的申請者無需登記 !
需要特別注意以下人群:
  • 入境時未提供完整資訊或繞開正常通道者;
  • 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如果未成年人在美國停留30天或更長時間,請為其登記;
  • 年滿14週歲(美國境內):即使之前已登記,也請在14週歲生日後30天內重新登記並採集指紋;
  • 透過陸路從加拿大/墨西哥入境但未觸發自動登記流程者;
  • DACA、TPS 等等待身份調整或延期裁定者;
  • 持I-94表但系統中無登記記錄者;
  • 來美計劃停留超過30天、未完成G-325R登記的情況。
總的來說,川普政府此次新規的直接目的,還是打擊非法移民。當然,也給合法身份的外國人制造了不小麻煩,你要隨時帶著身份證明,否則萬一查到沒有證件,輕則可能會按照新規執行罰款或拘留,重則可能影響今後的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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