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雙性人失業多年,靠起訴各公司歧視狂進賬24萬歐,已打贏200多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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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的德國人A(未透露姓名)是一名雙性人(intersex person),且患有嚴重殘疾,已經失業好幾年。

(A本人)
不過先別替A感到可憐,因為儘管過去幾年從沒上過一天班, 但A短短幾年間就賺到了24萬歐元,而且未來也還有更多進賬。
這些收入的來源有點特殊——A的錢全是自個兒上法庭打官司得來的賠償款!
但你要問和A打官司的敗訴方們,他們都有同一種感覺——自己被A訛上了!這是妥妥的碰瓷!
所以A的這些資金到底是咋搞到手的呢?
這一切,都離不開德國的《平等機會法》的幫助…

幾年前,40多歲、殘疾、屬於LGBT+少數人群的A還線上下線上招聘找工作。A個人能力一般,主要物色一些輕體力勞動。
但最終他一個班也沒有上成,還在法庭上和招聘公司對著幹了起來。
原來,A一般都通不過簡歷篩選這第一關,每次遭到拒絕後,A就感到自己遭受了多重歧視。
他認為,自己的雙性人特殊性別、殘疾的身體被企業嫌棄,公司根本不給他去試用的機會。

從哪裡看出歧視呢?
A發現,他相中的招聘廣告上沒有應德國平等機會法的規定標註應聘者性別為三種“m/f/d”(代表德語“männlich, weiblich oder divers”,翻譯為“男性、女性或多元化”),或者沒有提前報備向地方機關報備企業的文職類職位空缺(根據規定公司應該隨時向上報備文職職位空缺以方便殘障人士找工作)。

一次,A就因為招聘啟事上忘了寫“d”這個特殊性別而將對方公司告上法庭。
另一次,他在面試過程中發現該公司有文職空缺,自己卻提前沒有相關資訊,於是將這個瞞報職位空缺的公司又告上法庭。

(A在法庭上控訴公司歧視)
A先後因為諸如此類的原因將多達239個地方公司(大多是小公司)告上法庭,並因此得到了不菲的補償款。
比如瞞報職位那次,A得到了700歐元的賠償。招聘啟事少寫了一個“d”那個案例,A還認為招聘啟事上說的公司意圖組建一支“年輕有活力的團隊”涉嫌年齡歧視,是對像A這樣的中年人的直白歧視。兩個罪名一加,小A獲得了3750歐元的賠償。
最近的一次是A試圖謀求一家印刷公司的辦公室管理類文員職位,而該公司也忘了在招聘啟事里加上“d”字母,從而讓招聘啟事看起來只適用於正常的男性/女性。
A像過去幾年超200次走入地方法庭一樣,在法庭上說出了自己的經典辯護詞:“我受到了歧視,無論是作為跨性別者還是因為我的殘疾。”

(被告的印刷廠)
A希望該印刷公司賠償高達5000歐元的損失,包括精神損失和錯失其它公司應聘機會的損失。
照過去的案子來看,A這個案子又包贏,畢竟過去他從未敗北…

不過雖然A是在過去幾年間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拿到了24萬歐元賠償款,但他的名聲也被自己的所作所為毀了
當被質疑故意碰瓷小公司們時,A極力反駁:
“我這樣做不是為了賺錢。這不是商業模式。我在申請篩選過程中處於不利地位。這就是我在這裡起訴的原因。這是我的權利。”

A的辯解讓對方律師也很不爽:
“法律在這裡被濫用。在這種情況下,這是一個騙局,純粹的敲詐。當我們突然收到郵件中的訴訟時,我們感到非常震驚。”
的確,勉強維持生計的小企業想要開放職位空缺,吸納更多無業人員就業,卻禍從天降,因為不熟悉法律規定細節就被一夜之間送上法庭,賠款數百到數千歐元給一個素未謀面的應聘者…
而對於A來說,雖然每次都是在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但一年四季不上班專門查詢各公司的疏忽漏洞,這和職業碰瓷也沒啥區別了。
可怕的是,A上法庭240趟,至今沒有敗過…
看到這個新聞,網友們都覺得在德國做個僱主真心太難了:
“法官太愚笨了,無法弄清楚這是一個騙局”

“僱主應該始終選擇最適合這份工作的申請人,無論他們的性別、宗教、信仰或膚色如何。誰會成為僱主?”

“而酷兒活動家仍然想知道我們為什麼要反抗?這並不是因為我們不喜歡有這些心理健康問題的人,而是因為他們的活動家濫用它的方式。”

只能說,德國的老闆們心太累了…
Ref:
https://ogletree.com/insights-resources/blog-posts/german-court-orders-company-to-pay-e2500-for-using-the-phrase-nimble-female-hands-in-rejection-of-male-job-applicant/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4405695/intersex-applying-jobs-germany-discrimina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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