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到拉斯維加斯,你可能會想到五光十色的賭場、夜夜笙歌的狂歡派對,甚至是衝動下的一場“閃婚”。
但鮮為人知的是,在20世紀中期,這裡不僅是結婚的熱門地,更是離婚聖地。
那些風光無限的名媛貴婦、好萊塢明星和東海岸的富太太們,紛紛前往內華達州,不過不是來享受陽光,而是去秘密辦理離婚手續。為了掩人耳目,她們甚至在風景如畫的“離婚牧場”中度過了一段或放縱、或自我療愈、或浪漫邂逅的“靜修之旅”。
那麼,離婚牧場究竟是什麼?這些富婆們在牧場裡都幹了些什麼?她們為何選擇這種“奇葩”方式辦理離婚?咱們慢慢說。

在20世紀30年代到70年代,內華達州成了美國的“離婚天堂”。
彼時,美國的大部分州對於離婚的規定非常嚴格,不僅手續複雜,還需要長達一年的等待期,可偏偏內華達州是個“特立獨行”的地方。
1931年,時任內華達州州長弗雷德·巴爾扎(Fred B. Balzar)通過了一項名為“速離法案”(Quickie Divorce Act)的新法律。該法案規定:
只需在內華達州居住6周即可申請離婚,這相比其他州的6個月甚至1年,簡直是“神速”);與此同時,離婚理由可以是非常模糊的“精神上的極端殘忍”,且無須證明出軌、暴力或其他過錯。
這項法律迅速吸引了全國各地渴望“快刀斬亂麻”的富豪名流,尤其是那些受困於不幸福婚姻的上流社會女性。

就這樣,拉斯維加斯和裡諾(Reno)成為了離婚的熱門地,但對名流貴婦們來說,如果六週住在城市酒店無疑會引來媒體的關注。為了保密,她們開始選擇遠離城市、風景秀麗的牧場,至此,離婚牧場應運而生。
這些牧場不僅隱秘,且環境優雅,彷彿置身度假勝地。貴婦們在這裡騎馬、打獵、垂釣,盡情享受“獨身時光”。而且,更有趣的是,這些牧場的牛仔們也成了不少名媛的“新目標”……
住在牧場的6周,貴婦們彷彿“脫下了精緻的面具”,過上了灑脫的“野性生活”:
白天騎馬、釣魚、徒步,盡情放飛自我;晚上則飲酒、賭博,徹底放下上流社會的“端莊”形象;有些大膽的貴婦還和牧場裡的牛仔擦出了愛情的火花,甚至在離婚手續辦完後直接嫁給了牛仔。
“名媛與牛仔”的戀愛故事一度成為當時的熱門話題,然而多數“閃婚”都沒能持久,很多隻是曇花一現的激情。

如果說和牛仔的火熱戀情是“意外驚喜”,那麼有些貴婦的“備胎計劃”可就更顯得心機滿滿了。
有些女性在申請離婚時,竟然還帶上了“備用男友”,這些男人往往被稱作“表哥”以掩人耳目。
這些“表哥”們和貴婦住在牧場裡,等離婚手續一辦完,就立刻“無縫銜接”地領證結婚。由於內華達州沒有規定離婚後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再婚,這種“閃離+閃婚”的操作相當流行。

總之,離婚牧場一度吸引了無數名流富賈,其中不乏各路大明星和社會名媛。
比如,好萊塢巨星克拉克·蓋博(Clark Gable)的妻子里亞·朗厄姆(Ria Langham),就曾在拉斯維加斯的一家牧場度過了離婚等待期。
比如,好萊塢女神麗塔·海華斯(Rita Hayworth)在與阿里汗王子(Prince Aly Khan)離婚期間,也曾隱居於離婚牧場。

還有,伊麗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泰山”系列作者埃德加·賴斯·巴勒斯(Edgar Rice Burroughs)等名流也都曾悄然入住離婚牧場。
這些明星在牧場的日子雖充滿神秘,但他們的出行很快被狗仔隊盯上,最終成了媒體的焦點。
然而,隨著1970年代美國其他州逐漸推行“無過錯離婚”(No-fault Divorce)制度,離婚變得更簡單便捷。
曾經輝煌的“離婚牧場”逐漸失去了市場,裡諾和拉斯維加斯也從“離婚聖地”轉型成了賭城和娛樂之都。

儘管今天“離婚牧場”已成為歷史,但這些奇聞趣事卻成為了20世紀美國社會獨特的文化符號,而關於女性獨立、自由與幸福的探討也從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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