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雷叔寫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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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叔寫故事(ID:raistlin2017)


最近熱議的“山西收留”事件有了新通報。

很明顯與第一份藍底白字的通報不同。
雖然後者是初步調查,但在簡短的十行字裡還是給出了“收留”的結論,而且用“開展”“大量”“成功”等字眼,表示自己工作到位。

兩份通報都付出不少努力,但現在看來,收留說站不住腳。
不過網友更想知道的是,這是《盲山》照進現實了嗎,是鐵鏈女事件又上演了嗎?
試想一下,一位2008年畢業的工科碩士,本來打算考博,但有一天她走失了,來到160公里外的地方;
一走失就走失了13年,還走失出了兩個孩子,和一個所謂的丈夫張某。
這事曝光後,一開始卻給人一種團圓美好氛圍,因為當時產生了幾個快。
第一是找人之快:
志願者報案後,警方僅用一天時間就找到了花花家屬。(花花即卜某,女)

第二是闔家歡之快:
認親儀式後,屋內幾人圍坐聚餐,這名“丈夫”張某還向女子爸爸敬酒。

第三是精神狀態改變之快:
找到家人前,花花落魄邋遢;
找到後,她開始讀書,氣質變好了。

看著這一幕一幕,你是不是覺得非常正能量,都想寫一段感動中國的頒獎詞了吧。
等等,先別急,網友盡是一邊倒地在罵“吃人”。
今天,我們就來細究一下這事,特別是要看看,為啥一件“喜事”變成了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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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走失的?
媒體爆料,他哥哥說的是2010年年初的一天,卜女士(花花)走失了,那快15年了(家裡一直在找);張家也說是15年;

但兩份通報裡走失時間都是2011年5月,也就是說13年。

這個時間點很關鍵。
因為花花長子12歲,考慮到10月懷胎這些客觀因素,所以很多人質疑,是不是張某在留下她後不久就與她發生了性關係。
接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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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把花花帶回村裡的?
張家自始至終說的是花花流浪到了他們家,他們家好心收留了她,兩年後兩人在一起生活;

但村裡有人說是其他老人把她帶回來的;
同時按照最新通報的說法,是郭老太發現了她,但後來她還是被張某馬上帶回了家,而不是上圖裡說的“兩年後”。
至少可以明確,張家人的說辭與事實有不小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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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能漏下這個人呢?
很多網友說疫情不嚴重的地方,核酸檢測也比較寬鬆,你安心待在屋子裡,從來沒用過健康碼都有可能;
但事實上,和順縣釋出過全員核酸檢測的通告,問題來了,這種通告要求和現實執行的差別又該如何理解。

就算不管這段時間,那在長達13年的時間裡,村幹部知不知情,有沒有上報過這個情況。
畢竟2009年公安部就建立了全國打拐DNA資料庫,不斷收集錄入被拐賣或者失蹤兒童親屬的DNA以及相關資訊。所以一旦村裡有情況,村幹部是有義務上報的。
另外,和順縣婦聯等機構知不知道花花的存在呢?
好了,再不管這些問題,我們來看關鍵一問:
· 是不是強姦?
如果說花花當時沒有自我意識,那發生性關係顯然是沒有經過她同意的,那這就是強姦。一般網友們也這麼看。
但前幾天,有律師表示,“如本案完全精神病人,辦理了婚禮,一起生活幾年十幾年,也不能認定為強姦,因為缺乏強姦故意,更難認定為強迫發生性關係。”

不過按照最新的一份通報說法,張某就是涉嫌強姦了。

通報裡還說,尚未發現花花被拐賣的線索和證據;至於張某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它違法犯罪,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看到這裡,一些疑點也在討論中變得不疑了。
很多人覺得筆記本里記得第一個字是“跑”,意思是她自己跑了15年,好不容易跑出了魔爪。

首先這個“跑”不是第一個寫出來的;其次,據說是志願者等人問她怎麼從家裡跑出來了,她就寫了跑字,相當於她摘取了別人提問裡的關鍵詞。

很多人又覺得到了張家才得精神病的。

顯然不是,因為精神異常問題,都能追溯到她碩士畢業後了。
至於流產和孩子夭折過這些問題,兩家沒有討論過,通報也沒提過,很難說有確切根據。
凡此種種,事件一些關鍵細節也羅列完了。
你以為就平淡下去了嗎?
不,高潮才剛剛開始。

因為真正的高潮就在認親後,雙方觀點的激烈碰撞。
先是張某侄女(小核桃),不僅僅說他們張家是好心人,收留了她,給她一碗飯吃;
他們還去廣播站裡找人,也去過派出所,15年裡一直在幫她找親人——這些都是原話。
說著說著畫風一轉,來了一句:
“我二叔正好沒老婆,倆人就走到了一塊。”
一切剛剛好,但就不是拐賣。

(張某侄女小核桃,賬號名為“正義感”)
而且你們才是惡意滿滿,如果我二叔進去了,他兩個聰明的孩子怎麼辦?

對了,她還把正在治療期的二嬸花花拉進直播間,為啥這麼做?
她說自己懷孕6個月、另有2歲孩子,要扛起整個張家的重擔,要給花花兩個孩子錢花,所以打算透過網路直播帶貨。

另一面,花花老家可不這麼想。
她哥哥的妻子——嫂嫂說,認親後花花就被送醫,送醫後就不讓和順縣的人來看。
因為張家和一些當地工作人員人想來醫院看時,一開口就是“這些年把花花照顧得很好”。
嫂嫂質問,什麼叫好,常年飢餓,嚴重營養不良。現在每天都要牛奶牛肉吃著補起來,再接受治療。這就叫好?
為什麼我照顧了一天,不和我生氣,不大小便失禁?為什麼在他們嘴裡,她經常大小便失禁?這就叫好?

(來源於花花嫂子的抖音賬號)
我們還要賣房治好花花,你們在做什麼;他張某又是我妹妹啥人,他是合法的(丈夫)嗎?
有趣的是,兩個賬號一度成了私密賬號。
但可以肯定,就像絕大多數尋親成功的家庭,認親後的情感糾紛一點也不少。
要怪就怪走失這場誰也不願發生的悲劇。

事情出來後,你還可能看過這樣尖銳的段子。
“暖冬特訊。”

“人是上午‘收留’的,褲子是下午扒的。”

“牛郎就是強行把織女留了下來。”

還有人翻翻花花清醒時寫的文字,找到了她的老師同學,發現:
周小利老師前幾天還發表了學術論文。

年過八旬的白象忠老師早已成為行業大牛。

一對比,網友感嘆2008年畢業的工科女碩士的一輩子被毀了,太可惜了。
網友觀點可能偏激,但這世上就不存在好心收留這回事,好心收留就是違法的。

因為精神病婦女根本沒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就談不上性同意。
這就是為什麼與精神病人發生性行為是構成強姦的原因。
更何況這十多年裡,這家人就沒帶花花去治療。
這時候你說把她照顧得很好,還想留她在家裡,簡直自我陶醉了。
事實上,就算她沒有工作,“一事無成”,但她有哥哥嫂嫂有爸爸在,他們會讓她吃飽穿暖,會讓她繼續像以前家裡的寶一樣更為舒適地生活下去。
他們在法律上才是監護人啊。
另一邊,很多好心收留都可能別有用心。
老漢稱自己在66歲時好心收留了19歲的妻子;

農民好心收留了精神病女,與她同居13年育有4孩。這位農民在村民口中也是為人老實。

所以你也可以看到,“好心收留”“為人老實”這些詞早就被玩壞了。
更有甚者,打起了拐賣精神病婦女的主意。

對此,一些社科返鄉觀察指出:
為解決光棍問題,女性精神病人竟然成了“香餑餑”。

底下評論區一位網友還抱怨:
我三十多了,不娶精神病,還能怎麼辦?

看多了,你也就理解知乎上那個“為什麼街上沒有一個流浪漢是女的”問題的答案了。
因為被“好心收留”了。
我們只希望這些社科觀察和知乎回答是片面的,並不客觀。
我們也再強調一下:
撿到走失女性的你可以好心報警,但沒資格“好心收留”。

不可否認,最近一些年,大家注重女性權益的提升;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方面的成效也很顯著。
慢慢地,一些現代觀念深入人心。
包括:不是不讓你結婚,也不是非逼著你結婚。
而是你結不結婚,都不要去傷害一個正常人的權益,更何況她可能本身是一個弱者呢?
所以我最後有兩點建議。
一個是,讓花花離開各種鏡頭。
現在,很多賬號不僅僅360度無死角直播她的一舉一動;
而且為了大團圓結局,會給張某與花花一家的照片打上亮眼的一行字:相親相愛一家人。

無論花花知不知道這些文案的潛臺詞,總的來說,曝光太多,對她的身心都不好。
在人生已經被毀一次的情況下,總不能讓網路再毀一次吧。
另一個是,以後類似通報儘量只發一次。
特別是不能像“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一樣,寫5次吧。
因為盯著這些事的不只是網友,還有“生育率”三個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