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歲男童被狗咬傷身亡:狗患背後,是人禍!

作者:我是拾遺
來源:拾遺
文章已獲授權
養狗不負責,就是狗養狗。
 01 
狗永遠是狗,
但人有時候卻不是人。
 02 

河南3歲男童被惡犬咬傷身亡,
這一訊息引發了大眾的憤怒和恐慌。
4月21日,3歲男童芒果在路邊玩耍,
當時孩子奶奶也在身邊,
附近還有其他小孩和大人。    
突然衝出來一隻哈士奇,
迅速靠近芒果,
緊接著猛朝他撲過去撕咬。
芒果的腿部被咬傷後,
他痛到蹲下身,
惡犬非但沒有跑開,
反而瘋狂撕咬他的頸部、脖子,
芒果身上多處鮮血淋漓。
據芒果媽媽樊女士回憶:
“孩子眼角部位一塊肉被掏走了,
很深的一個坑,
他滿臉滿身都是血,還有腿傷。”
 03 
事發時已是傍晚6點左右,
因為住在村裡,
當時很多地方都關門了,
樊女士緊急帶兒子到社群注射狂犬疫苗。
當時醫生就建議,
僅注射疫苗是不夠的,
需要要馬上去市裡處理傷口、打血清,
之後還要打破傷風並住院治療。
樊女士一家不敢停頓,
當晚就帶著孩子去了南陽市,
給孩子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芒果在醫院一直住到5月1日才出院。
剛出院那幾天,
他的狀態還不錯,    
並且主動提出想要去上學。
可剛上一天學就不對勁了。
他出現了發燒、嘔吐、吞嚥困難等,
身體狀況急轉直下。
5月8日被送到ICU,
5月9日凌晨,
在轉院的救護車上,
芒果的心跳永遠停止了。
對孩子的家人來說,
根本無法消化這個噩耗。
媽媽一遍遍回憶著孩子的點滴,
傷心欲絕。
芒果的出生得來不易,
此前媽媽努力備孕了七八年,
懷上之後打了3個月保胎針,
吃了無數保胎藥才換來這麼一個寶貝。
下個月就是孩子4歲的生日,
她還沒機會好好慶祝,
還沒能看著孩子一點點長大,
就這樣天人永隔。
 04 

一個孩子的離世,
是一個家庭的莫大的痛楚。
而在這個事件裡,
最令人無奈心碎的是,
男童家人的應對已經很及時了,
但還是沒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孩子何辜!家長何辜!
罪魁禍首是那條傷人致死的惡犬,
還有他背後的主人!
然而直到現在,
惡犬的主人依舊沒有現身。
據目擊者稱,
傷人的哈士奇比較瘦,
可能是沒人管餓的。
這說明這條狗要麼是被主人棄養,
要麼是事情鬧太大了,    
主人不敢站出來承認。
不管是什麼原因,
都是同樣的無恥。
狗不懂,人還不懂嗎?
放縱惡犬咬人,
對一個家庭造成巨大傷害,
這特麼不是人養狗,
這是狗養狗。
 05 
狗患的背後,
是不折不扣的人禍。
雲南曾發生過一起惡犬傷人致死案。
被告張培蘭家中養了大型犬,
從不拴繩,更別說戴嘴套。
一次她帶狗去水庫,
狗遊向不遠處嬉鬧的孩子們,
出其不意地狠狠咬向其中一個。
孩子們四散奔逃,
被咬的孩子大聲呼救,
但在水中已經精疲力竭,
加上恐懼和掙扎,
被咬孩子的呼救聲越來越微弱。
孩子們迅速找大人施救,
但為時已晚,孩子已經身亡。
而在法庭上,    
面對悲痛欲絕的孩子父母,
狗主人囂張地說道:
“我只賠3萬塊,
這足夠買你兒子的那條命了!”
這些年惡犬傷人的事屢見不鮮。
明明只要牽上狗繩,
明明只要加以約束,
悲劇就能被避免,
但狗主人卻從不這麼做,
因為他們打心眼裡覺得,
自己的狗比人更金貴!
安徽蚌埠一女子遛狗未牽繩,
致使小女孩受到驚嚇。
面對女孩媽媽的指責,
女子當著警察的面說:
“敢動我的狗,我就給你孩子刺死,
你沒我的狗值錢!”

更為過分的是,
很多狗主人把狗的命凌駕於人命之上。
有個消防員在網上說:
消防站、派出所
每年都要接到好多報假警的電話,
自稱是孩子出了事,
結果就是家中的狗和貓。

如果消防員覺得危險拒絕,
他們就會指責消防員:
你們有沒有愛心,
連小動物都不救,
你們不配當消防員!

這樣的道德綁架,
簡直令人氣憤。
警察、消防員是營救人命的,    
每天那麼忙,
哪有那麼多閒工夫管狗命?
而且那麼危險,
我們消防員的命,
難道還比不上一條狗命?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病”了,
而是魔怔了!
 06 
然而這些人壞就壞在:
養的時候當親兒女、親爹媽,
好吃好喝供著。
然而不喜歡的時候,
就冷血果斷、無情棄養。
據相關資料統計,
2021年我國流浪狗數量高達4000萬隻。
是世界上流浪狗最多的國家之一,
這些流浪狗絕大多數都是棄養的。
棄養的原因很多:
有人嫌太費錢,
有人發現養狗並不省心,
還有人因家人反對丟棄。
棄養根本沒有任何成本,
嫌麻煩了,找個地方一扔,
養不起了,隨便處理掉。
甚至憤怒上頭,
抓著狗狠狠摔死,
也不會有人要你負法律責任。
他們是扔掉了一個包袱,
而被遺棄的貓狗就成了城市隱患,
它們四處遊走,
攜帶者各種病菌,
一旦攻擊人就容易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某些人的自私和不負責任,
卻要全社會來收拾爛攤子。
 07 

想杜絕流浪狗咬人的情況,
就必須要拿出雷霆手段。
加拿大曾對一中國留學生髮出全國通緝,
原因是她隨意丟棄自己養的哈士奇。
被棄養的狗只能靠沙石充飢,
餓得皮包骨頭,還有嚴重後遺症。
因為涉嫌虐待動物,
該中國留學生被警方提起公訴,
或將面臨2年的監獄生涯、
7.5萬美元罰款和終身禁止養狗。
在召開聽證會時,
該留學生缺席,
遭到當局全國通緝。
在日本,雖然養狗門檻也不高,
但對棄養會有很重的罰款,
這些制度都值得中國借鑑。
 08 
上面是棄養,
我們再來說說狗咬人。
動物保護專家沈瑞洪說過一個真例項子:    
朋友在德國艾森被一隻羅威納犬咬了,
傷口不大,
但因此有了“睡後收入”,
每個月約有四五千歐的收入(賠償),
狗的主人、
狗的培訓機構、
狗的保險公司,
幾個主體一塊賠。  
如果在我國處罰有這麼重,
還有人敢不戴嘴套、不牽繩遛狗嗎?
賠到他們只剩底褲,
還敢不當回事嗎?
在德國,有一項“狗頭稅”,
養狗人每年都要繳納。
有些特定犬種和大型犬種,
主人還要先考試取得證書才有資格養。
狗也要上專門的學校,
去矯正攻擊性行為。
訓練費一般在每小時50歐元,
甚至更多。
狗也要強制買保險,
看管不力的主人,
將面臨1萬歐元的罰款。
未經許可養危險犬種,
要面臨5萬歐元罰款。
在澳大利亞,
遛狗不栓繩會被罰款。
在美國,傷人的惡狗會給予安樂死,
而主人也要代狗受罰。
所以很多國外的影片或電影裡,
收到了狗狗當禮物,
一般都會喜極而泣。
因為那不是一個無足輕重的禮物,
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
我國目前“狗患”最大的問題,
就是門檻太低。
以至於誰都能買狗,
什麼素質的人都能養狗,    
出了問題就逃脫責任,
這就是“狗患”最大的來源。
 09 
我始終認為,
狗傷人固然可恨,
但真正可恨的,
是養而不管的狗主人。
因此,為了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我有幾條建議:
一、提高養寵准入門檻。
不是什麼人都能養,
在養寵前主人要充分了解寵物習性,
並且要參加專門的培訓。
在人群密集處等特定地點遛狗,
不牽繩、不戴嘴套行為,
一經舉報就要罰款。
既然要帶寵物出現在公共場合,
就要遵循基本規則。
 10 
二、建立犬籍登記制度。
有些被遺棄的狗傷人,
根本找不到主人,
受害者只能自認倒黴。
而建立犬籍登記制度,
即養育之初,
在寵物皮膚或皮下植入晶片,
錄入寵物和飼養者所有資訊,
相當於寵物的身份證。
日本和歐盟很多國家就這麼幹。
既能讓走失的寵物重新回到主人身邊。
又能防止寵物遺棄。
即使寵物傷人,
也能憑藉犬籍迅速鎖定主人,
讓他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11 
三、強制養寵人購買保險。
寵物看病貴是很多養寵人的共識。
一個小感冒可能花個上千,
動個手術大幾千上萬也有,
這導致棄養的機率變大。
有的寵物咬了人,
主人裝死耍賴不賠償,
也拿他們沒辦法。
強制購買保險之後,
寵物生病會有賠付,
咬了人也會有賠償,
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主人的損失,
也省了受害者扯皮的時間。
 12 
四、收容流浪貓狗。
對流浪貓狗的收容,
這些年一直有人在做,
但多是私人行為,或民間機構,
可個體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
龐大的流浪寵物也會造成沉重負擔。
社會應該有專門的部門,
收容這些流浪貓狗,
可以用領養代替購買。
對於那些無人認領的寵物,
一定要嚴加管制起來。
如果有的流浪狗疑似攜帶病毒的,
可以學習日本的經驗,
執行安樂死。
雖然殘酷,
但是好過病毒肆虐,
對人類的健康造成威脅。
雖說眾生平等,
但這終究是個以人為主的世界。    
 13 
我們不是反對養寵物,
而是反對沒素質的人養寵,
反對不負責任的人養寵,
動物不懂人類世界的規則,
但人懂。
狗患的背後,其實是人禍,
所以一定要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
規則不是為了限制自由,
而恰恰是為了保障自由。
我始終認為,
一個文明的社會,
應該建立完善的養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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